第三十二章 兔子爱吃窝边草(1 / 2)
孟兴挨打之事的缘由,要从之前说起。
前些日子,孟兴带着一众匠人加班加点,终于成功研究出一台带水泵功能的蒸汽机。
这台蒸汽机将用于皇宫的自来水供水系统。
下一步,还将研制蒸汽锅炉,用于皇宫里的供暖。
期间,许长安虽说提供了一些方案与理念,但也只是起个提点的作用。
毕竟他还是想培养这些工匠学会独立思考,开拓眼界与思维,不断地创新,直至独挡一面。
那段时间,孟兴一直忙着工坊里的事,半个多月没回家。
手头的事终于告一段落,下午时分,买了一些酒菜兴冲冲跑回家里。
回家时,发现院门虚掩着。
孟兴也没在意,以为妻子一时疏忽忘了关。
要说起夫妻二人的关系,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反正平平澹澹的。
孟兴成亲的晚,二十六岁才成亲。
妻子马氏,小名阿蓉,比孟兴小了八岁。不过,十八岁出嫁也算是比较晚的了。
成亲六年,阿蓉的肚子一直没有动静。
于是,便引起了一些街坊的风言风语,说阿蓉是一只不会下蛋的母鸡。
孟兴倒是豁达,而且他的见识也远比一般人广。
故而,劝妻子说没孩子不一定就是女人的问题,或许男人也有问题。
正如种庄稼一样,地里长不出庄稼,不一定是土地不肥,或许是种籽的原因。
本是一句安慰的话,毕竟这种事也很难说清楚到底是谁的问题,甚至有可能两个人都有问题。
但是,阿蓉却当了真,总认为丈夫不行。
慢慢的又开始嫌弃丈夫赚不了大钱,态度变得日益冷澹。
孟兴个性豁达,倒也没有放在心上。
反正,过日子嘛,平平安安就好了。
哪天这一次回家,却让他经历了终生难忘的一幕。
本想着给妻子一个惊喜,毕竟半个多月没回家了。
不说什么小别胜新婚,好歹也要比平日里亲热一些。
于是,没有声张,径自走到厨房里将酒菜放下,然后来到房间门外。
正想推门而进,却听到里面传来了一阵诡异的动静。
“宋郎,你……你今天怎么……”
“嘿嘿,怕了吧?告诉你,本公子今日可是有备而来。”
“你个冤家……诶诶……你怎么又……”
“都说了,本公子今天有备而来。”
“诶诶,别……冤家,不是那里……”
孟兴气得差点当场吐血。
马拉戈壁。
居然如此嚣张。
抢他的田,抢他的渠就罢了。
还特么想开荒?
“砰!”
孟兴一脚踹开房门。
“啊!”
阿蓉看到丈夫杀气腾腾闯进来,顿吓得尖叫一声,下意识缩到床角。
按理说,那叫什么宋郎的该吓得魂不附体才对。
哪知,这家伙只是惊愣片刻,随之竟不慌不忙穿衣服,仿佛就在自己家里一样。
这家伙名叫宋吉,是个典型的纨绔公子。
说起来,他与阿蓉认识的时间也不算长,也就一个多月。
这家伙有个毛病,喜欢勾搭有夫之妇。
而且,还特爱兔子吃窝边草。
宋吉手下有个叫阿财的就住在这附近,其妻郝氏,三十余岁,长得水灵灵跟个小白菜似的。
有一天,宋吉无意中偶遇阿财夫妻二人在街上买东西,不由惊喜不已。
因为他一眼就看出郝氏是一个不甘寂寞的女人。
明明家里条件不怎么样,却打扮的花枝招展,跟个青楼女子一般。
对付这样的女人,宋吉有着丰富的经验。
于是上前热情地与阿财打招呼,搞的阿财颇有些受宠若惊,并主动介绍了一下自己的娘子。
没过几天,宋吉找了个借口,让阿财与几个伙计一起出趟远门,没个十天半月的回不来。
过了几天,宋吉找上门去。
少东家登门,郝氏自然不敢怠慢,忙里忙外的招呼着。
宋吉假惺惺拉了几句家常,并说派阿财出远门是出于信任。
郝氏一听,更是感激不尽。
临走时,宋吉掏出一支玉簪道:“路上经过金玉楼,看着这碧玉簪子不错,正好配你这样的美人儿。”
一听此话,郝氏不由一脸滚烫:“少东家过奖,奴家都快三十岁了,哪里还是什么美人。”
“本公子说你是,来,本公子帮你戴上。”
“啊?这……”
郝氏有些左右为难。
毕竟,她一个良家妇人,哪能随意收一个男人送的礼物,而且还要帮她戴上。
但,这是少东家,她又不好得罪。
重要的是,金玉楼卖的玉簪,价值一定不低。
她实在是经不起这样的诱惑。
就在郝氏扭扭捏捏,欲拒还迎之时,宋吉却笑了笑,上前将玉簪别在郝氏头发上。
然后退开两步,本想吟上两句诗附庸风雅一番。
结果憋半天憋出一句:“簪子美,人更美!”
“多谢少东家。”
郝氏一脸羞涩,侧腰福了一礼。
“好了,没什么事本公子先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