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何草 (七 下)(1 / 2)
何草
(七
下
成为朝廷正式登记在册的军官的好处还是满多的,至少在为五娃子张秀办入营手续时,李旭所到之处一路顺风。这还不包括王元通、齐破凝和秦子婴三个朋友的大力协助。听说来人是李旭的亲戚后,三个人一个在李旭帐篷的旁边专门给张秀腾出了空帐,一个拨了上好的铠甲和坐骑,第三个毫不犹豫地向上谷郡运粮队发出了军书。
“他是我五哥,我不能拿他当亲兵!”李旭有些不好意思地向大伙解释。每个军官都会有一两名亲信,几个朋友显然把五娃子张秀当成了李旭刻意找借口留在身边的心腹。
“我可以做校尉大人的亲兵,我愿意照顾自家兄弟!”五娃子张秀反应倒不慢,得知自己的便宜弟弟刚刚被皇帝陛下亲手擢升为校尉后,立刻明白了自己该站在什么位置上。
做了这么长时间民壮,他对大隋军队体制多少有些了解。一个校尉麾下可以有三个旅率,每个旅率可以带两名队正,当然,如果他愿意自己兼一名队正的话,这种作法也无可指摘,但通常没有人会那样做,那样会让人觉得旅率心中的格局过于小气。而做了校尉大人的亲兵,则有机会与所有军官接触,将来一旦队正以上位置出了缺,以亲兵补缺是军中惯例。即便一时没有补缺的机会,亲兵的待遇也比普通小兵要好得多。
张五娃看到了大好前程在向自己招手,他很庆幸自己今天胆子大,居然敢找到姑表兄弟营门前。也庆幸自己当年没把表弟欺负得太狠了,至少没让他在心中记自己什么仇……
李旭诧异地看了张秀一眼,无可奈何地接受了对方的选择。外人面前,他不想驳了表兄的颜面,也不想给人以‘稍获富贵,即抛弃亲情’的坏印象。虽然在自己的记忆中,这份亲情比草尖上的霜厚不了些许。
“以后李校尉的起居就归你照顾!”秦子婴饶有兴趣地看了这对表兄弟一眼,低声向张秀吩咐。转过头来,他又把话题扯到酒宴上,“酉时两刻大伙在王大户的庄子上给你和刘将军贺喜,早些去,皇上眼皮子底下,咱不能闹得太晚!”
王大户的庄子就是李旭和刘弘基初来辽东之时寄放战马的那个庄子。虽然他家的人口和土地数量连中原豪门的十分之一都不到,但在怀远镇这偏僻之所,此人算得上一方富豪。如今怀远镇整个已经被皇帝陛下和他的护卫六军给占据了,护粮军里这些芝麻绿豆大的小军官没资格再进城喝酒,也只好找个干净利落的民家,丢下数百个钱,凑合着摆上几桌热闹热闹。
待安置好了张秀,并向他交代清楚了在护粮军中注意事项后,李旭一个人策马出了营门。时间已经有些晚了,所以他骑马骑得很快,几乎在转眼之间就把营地甩在了身后,人和马同时溶进了绚丽的晚霞中。
对于长城外的边陲之所来说,三月还是早春季节。晚风有些凉,逼得人不得不一次次将薄毡比肩上的丝绦收紧。而天边咸蛋黄般颜色的落日则将人的脸和手晒得暖暖的,令人心里总有一种抛下所有衣服,赤身裸体拥抱这绵绵春色的冲动。
春风得意,用这个词形容李旭现在的心情是最恰当不过了。十六岁便做了校尉,整个上谷郡古往今来,几乎没有第二个平民子弟能做得到。昔日看不起自己的同伴,如居然赶上门来求自己帮忙,而那点儿忙几乎是自己的举手之劳。想着表兄那感激泣零的目光,他不禁有些得意忘形了,以至于身旁响起剧烈的马铃当声,都充耳不闻。
“小子,看样子你很开心么?”一个酸酸的声音猛然在身边响起来,吓得李旭打了个冷战。
手握上刀柄的同时,李旭看清楚了身边这个试图策马与自己并行的人。修身、长腰、俊面、朗眉。长长的睫毛下一双大眼波光灵动,让人一见就知道他是个绝世智者。
“见过驸马督尉!”李旭轻轻地带了带缰绳,然后拱手施礼。这个人的名字他记得,上午晋见皇帝陛下时,此人就站在文官队末。在一大堆文武里,他长得最为英俊倜傥。言谈举止之间流露出来的飘逸味道,让素以文雅著称的唐公长子李建成都黯然失色。
“又不是在朝堂之上,你何必呼我的官职!”来人轻轻磕了磕马肚子,以便坐骑能跟上黑风的速度。从鼻子尖和额头上善良的汗珠来看,这番追逐把他累得够呛。特勒彪是草原名驹,虽然李旭没催它发出全力来,也不是寻常战马能轻易尾随的。
“宇文大人,您找末将有事情?”李旭想了想,有些戒备地问道。跟太聪明的人打交道不是件聪明事,一年多来的经验让他这样告诫自己。况且这个聪明人出身在宇文家,是宇文述老将军的儿子,当今皇帝的女婿。
“我表字仁人,你叫我一声仁人兄好了!”驸马督尉宇文士及根本不在乎李旭言谈中那种敬而远之的味道,笑了笑,要求。
“不敢,末将岂敢乱来!”李旭轻轻摇了摇头,拒绝了宇文士及的善意。
“觉得自己高攀不起,是么?”宇文士及的目光中浮现一丝嘲弄,虽然是一闪而没,依旧被李旭敏锐地给捕捉到了。
接下来,宇文士及的话犹如刀锋一般刺伤了他的耳朵,“可你自认是唐公的子侄,怎么没觉得自己高攀呢?”
“驸马督尉大人!”李旭用力一拉缰绳,带住坐骑。正跑在兴头上的黑风被络头勒得十分不快,前蹄高高地抬了起来。紧接着,发出了一声强烈的抗议。
“好一匹野马,不知为谁人所驯服!”宇文士及不理睬李旭那愤怒的目光,自顾夸赞道。
“驸马督尉大人有话请讲当面,若李某曾有得罪大人之处,李某愿向大人赔罪!”如果目光可以杀人,此刻宇文士及的人头已经飞到了半空中。姓宇文的肯定没好东西,自从那天贺若梅出走后,李旭就这么想。今天,宇文士及的举止让这个信念更加坚定。
“今天上午之前,你没见过我,我也没见过你。刚才在外边遛马,看见你匆匆跑过,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宇文士及淡淡笑着说道,“以唐公李渊的家世,为什么他会拣一个平民做世侄。而这个世侄,为了李家居然不惜自断前程!”
“驸马督尉大人,我与唐公是同宗,这层关系族谱上可以查。今天上午皇帝陛下提拔我,是因为我曾立了些微薄功劳,而不是因为我是唐公的子侄!”李旭瞪大眼睛,愤怒地强调。
自己不是依靠唐公的势力才能升迁的,虽然唐公的支持很重要,但自己的确也在护粮军中扎扎实实地做了很多事情。他讨厌宇文士及那种仿佛什么都知道的目光,更讨厌其自以为是的说话腔调。比起这些,宇文这个恶心的姓氏反而让人不敏感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