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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马,贴着树林。不一会儿。树木渐渐稀疏,找到一个隐蔽的地方,拿出事先备好的干草。拴上绳,将干草团一堆,参上一袋豆子,再留下一桶的水。那是帕尔默特意交代,让法蒂玛拿的。那个“大聪明”还在疑惑:
“团长,咱不应该直接骑马冲入,用高超的潜行藏匿技术潜入村庄,一路砍瓜切菜般来到水井投毒吗?为什么拿桶水?”
帕尔默尽力维持微笑:
“那(脏话也就影子冠之手,凯恩刺客可以做到,艾克氏族的鼠崽子勉强可以。孩子,你是不是糊涂了。”
“诶,那两个我听说过,艾克氏族是啥?”
法蒂玛瞪着迷惑的大眼睛,似嗷嗷待哺的狗崽子,但瞳孔却是一个大大的拳头,这一次,帕尔默吸取教训,先一步猛击。呼!微风吹过,很可惜,又让他跑了,瞪了一眼,没去管他。
检查衣物备,确保万无一失,一切就绪。两人迅速来到灌丛,拨开眼前的树枝。入目的是一队队明令禁止的士兵。这肯定是两线军队,你问我一线部队与精锐?他们还在边境。
数着来来往往的士兵,帕尔默很快算出巡逻队的时间。趁着时间空隙,飞快奔跑,贴着墙,两人在屋子间的缝隙前进。路途很艰难,满地碎石,垃圾。贴着墙,不久,阳光斜射,前进的路被一条通光大道拦住。帕尔默现在非常后悔,他为什么要这么着急,但凡在晚上也不会有这么多事。
偷偷探出头,数着点点人数,8个人,没办法只有等,帕尔默很不理解,这只是一支偏路,连副只道都算不上,这里怎么还有八个士兵?帕尔默无时不在祈祷这群卫兵离去,帕尔默算过,每两波巡逻兵中间间隔2分钟,这戒严程度可赶上皇城阿尔道夫了。
精锐的士兵,严密的戒严,再加上朴素的村落,这无一不在透露着天大的诱惑,帕尔默很犹豫,无论是他还是曾经奥苏安的他,他们都是一个热衷探险的人。毕竟,男儿当志在四方。
可是帕尔默是有属下的人,默默叹气。过了不久,大概是头上的太阳太过热烈,几名站岗的士兵满头大汗,那斑斓羽毛也变得没有精气神,士兵们的眼神逐渐散失,他们懈怠了,这是个好机会。
帕尔默紧忙回头叫来法蒂玛,他在另一边警戒。指了指地上的石头和滴啦着脑袋的士兵,来人心领神会,两精握紧石头,向着远远的胡同丢去,一条明亮的抛物线,大概是石头光滑的原因吧,显得格外耀眼。
砰!两个石头应声落地,站岗的士兵猛的抬头,那带有大盾的大概是领头的人,他走出列队,向着队员,指出几人一同前去,站岗的人就剩下三个。这是最好的局面了,两精当机立断,提着武器,便冲出缝隙。
阳光普照,突然冲出来俩个全身黑漆漆的人影,这可给士兵雷的不清,这里很偏僻,没有巡查队才敢偷一下懒。由不得多想,多年的训练深入骨髓,肌肉记忆强制士兵举盾持剑,如设定好一般,脚掌落地,三人一同前进。路不大,三人正好,初看就是一面墙,这要是手持短武器的刺客不得乱刀砍死,可惜,两精不是。
帕尔默首当其冲,持戟冲刺,脚步挪动,戟刃半绕到身后,奋力一击,横扫一过,士兵如同破烂的玩具砰的飞到半空,没等落地,俩个短刀飞来,正中靶心,一把心脏一把额头,那士兵当场死亡,两人落地发出一声闷哼,想着起身,内脏一阵疼痛,喉咙微热,擦去嘴角的鲜血。
帕尔默很意外,这两人竟还能起身,上一次可是一击横扫将一群人砍为两半,那盾牌可是被他直接砍了有四cm的凹槽,都弯曲偏了,眼看着就要断开。
帕尔默换了换肿胀的手臂,还好,可以使用武器,奔向两人,想着再来一击快速结束战斗,手臂的刺痛使帕尔默直呲嘴,看来不能连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