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终于见到了(1 / 2)
玩乐了几日,与顾澜约定见面的日子就要到了,郑宁也已经回了书店继续开张。
但店名却改为《宁染书屋》,如此直白,深怕内部人不晓得是我与郑宁一起合资开的书店了。
郑宁不愿要我的钱,只好改为投资,我也成了书店的股东,答应郑宁没事会去书店转转。
阿笙说:别的演员多有头脑丫,投资烤肉,火锅,服装店,你倒好,别具一格,投资书店。
阿笙总爱打趣我,但阿笙自己也说要投资的,说书店挺好的,哪一天大街上多的都是书店的话,学术氛围也就很好了。这个女人就是这般口是心非,但郑宁却嫌弃阿笙是个小股东,不愿阿笙掏嫁妆钱。做个挂名的股东就挺好的,心意到了。所以取店名时,阿笙因为自己没有实际出资,便说她不要那么高调,就取名《宁染》挺好的了。
阿笙整夜兴奋的睡不着觉,说要与顾澜面对面见面,很是紧张,又起床称了数次体重,每一次都愁眉苦脸的爬回床上,怪我没有克制她少吃一点,当时某人在我面前大吃特吃的时候也没想到今天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啊。
我真是受够了这个女人,将这个女人绑回床上抱着,希望能安生些早点睡吧,但阿笙却突然一个鲤鱼打挺,开始琢磨自己腿上的腿毛。我见她那双小细腿已经很是纤细了,又长又白,但阿笙却不满意,吹毛求疵。
阿笙说她要以最完美的状态见面,又爬起来开始鼓捣。
我趴在床上撑着胳膊,上下眼皮直打架,这几日太过开心,白日逛街赏景拍照,晚上聚在酒店打纸牌,基本上睡得很晚,好不容易回了家,想躺一会,也是困难。
但阿笙这般不就是从前在苏一鸣面前的我吗,那时候每次在公司,因为与苏一鸣抬头不见低头见,所以平时我总是要准备很久,直到自己对自己的形象满意了才肯打招呼,但也乐此不疲,觉得每天的日子都充满期待。
只是后来慢慢的,觉得暗恋这件事太过消磨人的激情了。
阿笙终于鼓捣好了,我告诉阿笙再不睡觉的话,要变成黄脸婆,明日见顾澜会没有精神,阿笙才抱着我的胳膊心满意足的酝酿着睡意。有好几次我好像听到阿笙在喊我的名字,但太困了,便沉入了梦乡。
与王程程约定好今日来我家替我好闺蜜化个妆,全当帮忙,工资加倍。王程程欣然答应,也不客套,回复了一句:愿意效劳。
果然来的很是准时,我与阿笙正好都已经洗漱好。
“程程,麻烦你了哈。”
我切了些水果给程程吃,希望她将阿笙化的漂漂亮亮。
“杨小姐已经长的很好看啦,果然美女都爱和美女玩。”
程程的嘴似抹了蜜一般,阿笙就爱听这些好听的话,一下子心情好的不得了。
忙活了两三个小时,总算将阿笙打扮好,我惊叹于王程程的化妆技巧时,连连赞不绝口,阿笙好像个公主一般。
头发微卷,颅顶的头发故意弄的蓬松,刘海用卷发棒卷出法式感,阿笙的发质一直很好,细软丝滑,因此为这个发型增彩不少,颅后从耳两边缕了几缕头发编在一起盘起了,别了黑色的蝴蝶结发卡,综合起来是个很温柔的发型,阿笙平日喜欢些黑色灰色白色系的衣服,我尝试着怂恿阿笙试一件紫色的连衣裙,但阿笙好难哄,唯有在搭配上,阿笙一向很有自己的主见,我虽喜欢看阿笙试衣服,但也尊重阿笙的想法,所以最终我们折中选了一件白色简单风的白色长裙,搭配黑色蝴蝶结皮鞋。
“我们阿笙真好看,我若是男孩子,一定要将阿笙娶回家。”我拉着阿笙在衣帽间满意的反复看来看去。
阿笙笑的更开心了。
于是在程程走后,我磨破了嘴皮说服阿笙去拍写真。
顾之沫的公司换了新的摄影师,之前同为提过,是个帅哥一枚,但是之沫没有给我看照片,说是舍不得,让我去现场看,被我鄙夷了许久。
我盯着摄影师观望了许久,似乎在哪里见过。
“该不会是你男朋友吧。”我冲着顾之沫挤眉弄眼,该不会有个什么火花,冲个姐弟恋吧。我这人虽不八卦,可向来最爱吃姐妹的瓜了。
“什么啊,我们家林宇晨他表弟,林俊。”
林俊?是之前饭局上问我和林宇晨熟不熟的那个男生。
我又看了一眼,结果对方注意到我的视线,礼貌的以笑脸回应着。
“这家伙性子耿直,跟公司的那些八卦娱记们合不来,就任性的辞了职,我这边摄影师正好出了点事,急要人,便招进来了。你说巧不巧。”顾之沫耐心向我解释,语气平淡,但明显很开心。
自己爱豆家的表弟,在她手下工作,以后见爱豆岂不是方便许多。
“你确定不是因为他是你家爱豆的表弟。”我皱着眉头不相信眼前人的片面之词。
这家伙也是坦诚,忽然笑魇如花,拉着我的胳膊,“嘿嘿,可不是嘛,但是我看过他的作品,还是可圈可点的。”
“嗷。”嘴上是这般应和着,但我心里想的却是,我若是磕不上顾之沫与林宇晨的cp,磕磕她与表弟的也蛮好嘛。
“又脑补啥呢。”顾之沫敲了敲我的小脑袋,带我去看摄影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