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罗王(1 / 1)
东部王国三皇子,听名字就知道是东部王国的第三位皇子,事实也是这样。不过比起这个他还有一个更响亮的称号:罗王。
四大王国除了领主外还有附属或联盟的小国。
罗王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分封成了国王。其中的权力斗争不在本书的讨论范围。
可罗王却是个不争气的主,整日声色犬马,混迹于靡靡之地。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罗王喜欢华丽的衣服。当时有一种叫“羊”的生物,头上长有恶魔的角,蹄子也是恶魔的蹄子,但是不具人形,四脚行走,肉腥膻不可食用,喜欢吃庄稼的根,当时的人都说这是恶魔感染的生物,民间有传言称羊会引诱人。而罗王却不这么认为,他养羊于宫中,剃羊毛洗净做成衣服。当时东部王国人穿的都是从树上(本文把这种作物叫做树棉,但与现实中任何植物都大不相同划口子接到的东西经过处理剩下的植物纤维做的衣服,又粗糙又不保暖,只有王公贵族才能穿上从西部王国制造的锦。而罗王将羊毛洗净后编织成的织物又柔软又暖和,甚至可以超过锦的感觉。当时的人都争相购买,以穿羊毛制品为时髦。尤其是白丝和黑丝,比普通袜子长的多,长度到达了大腿,当时的人都说这有恶魔的力量。罗王在街上看到丝袜后都会上去抚摸一番,说:“这是我最得意的作品。”他们都不敢(对罗王生气。(罗王喜欢雄伟的建筑,曾经将兵器库中的武器和沙土垒在一起建造了十几丈高的高楼,名叫“逐日楼”,文官和武官都(对罗王浪费兵器修建高楼这件事感到痛心。
逐日楼的逐日取自大乂逐日的故事。相传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做大乂的男子,他力大无穷,天生神速,生长得十分高大,每天都能吃掉一整只红猡,喝掉一整缸的水,用巨蟒当腰带,用参天大树当裤子。有一天,他与太阳赛跑,一直追赶到太阳落下的地方,他不断地跑啊跑啊,却堪堪与太阳齐速,他面前出现了一条河挡住了去路,他就喝干了这条河,留下的空地被叫做矢乃士,又遇到了一片连绵的山脉阻隔,一掌劈开一个空缺,这里就是龙谷。大乂追啊追啊,追了整整一天,最后却回到了最开始的地方,人们于是知道了地是圆的。
罗王喜欢结交江湖能人,有空常常会邀请异人同上逐日楼赏歌舞喝酒,然后让人偷偷拿掉梯子看他们如何下去。
作为在圣阳学过法术的法师,刻铂斯已经算得上是非常不得了的能人异士,理所当然地被罗王邀请。
在舞娘的衣服一件件地剥离露出里面白嫩嫩的肉体的时候,罗王的意识也正在被一点点地剥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