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尴尬(1 / 2)
这也要组团吗?
楚谣仔细回想了一下血蝶的记忆,之前她还真是和这帮人提前约好后见了一面。
不过加上一起执行任务也就两次而已,和这个“窗帘”也根本不熟。
在血蝶的印象中,这个家伙有点自来熟,分明没怎么理过他,但他自己不停地说说说。
楚谣思考片刻后谢绝了对方的邀请。
不过她打算自己和那位“老爷”见一面。她要摸一摸血客联盟的底。
楚谣关掉了电脑。在她回去的当口,程念发来了消息。
他恰好去十环的一家分厂办事,顺带就去了一趟采石场。按照楚谣的吩咐给那位贪财的王长官塞了点钱,得到的消息是赵礼在去年二月份就离开了。
如果是寻常矿奴,那位王长官可能还记不住。不过赵礼和邹成功有一定的关系,所以这事他记得很清楚。
不过这赵礼事后去了哪里,王长官就不知道了。
“多谢了小程,帮了大忙。”
“哪里的话,楚姐,小事而已。”
虽然不知赵礼去了何处,但知道他还活着就够了。
楚谣的妄鬼阴毒,寻常修士根本无法解除,但以元婴修士的眼界却没有问题。
如果说如今的天海,还有哪个元婴修士能帮赵礼解毒,那只有他那重云宗的刘芸了!
为了给自己儿子报仇,这个女人还真是阴魂不散!
楚谣现在很庆幸,当时在采石场救姚寒他们时,顺口问了那王长官一句,得知了赵礼和刘芸之间的关系。
要是没有那随口的一问,自己此刻一定还蒙在鼓里。
自己的悬赏就算不是刘芸所挂,也肯定和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现在需要做的就是找到此人的藏身之处,并且确认一下她的修为恢复了几成。
楚谣心想,也许可以利用任务的某些规则,设局把她诈出来……
转眼来到第三天下午。
楚谣按照血蝶的记忆,来到了新都东区的一处公寓,这里是血蝶的家。
她现在的个子比“楚小夜”要高了半头,完全是血蝶面具下的样子。
推开门,楚谣仔细打量了一番这个房间。
屋内的家具堪称简陋,除了必需的用品几乎没有别的东西,根本不像是女孩的房间,比苦修士还清贫。
楚谣在阳台上找到一个大网球包,把武器装在里面。又在衣柜里选出几件衣服穿在身上,戴上口罩和墨镜,然后坐地铁向着记忆里“老爷”所在的地方赶去。
按理说,她没必要这么麻烦。楚谣只是不想露出破绽。
倒了两站,经过大约半个小时,楚谣来到了新都偏北的一处城区。
这里离自由城很近,是一条商业街,各种娱乐行业颇为发达,遍地都是酒吧歌厅一类的休闲场所。
今天是周末,街上行人摩肩擦踵、络绎不绝。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楚谣在一群群穿着清凉夏装的男男女女之间显得格格不入,总有人向她投来好奇的目光。
这也没办法,血蝶的穿衣风格就是这样——为了掩盖她身上的各种伤疤。
楚谣不想露出马脚,所以在化形时不忘连她身上的伤也一起变化出来。
走过繁华的商业街,楚谣拐进了一条较为阴暗的小巷子。身边的行人显著减少。
在巷子的尽头,一家酒馆出现在楚谣的眼前。酒馆的大门之上挂着一块木制的长牌,上面写着“渔人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