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千年事(1 / 2)
从数万年前所沿袭下来的规矩,仙途大道与凡间浮华存在着一道界限,那是一道不可逾越的天沟。
偶然踏上仙途的妖修从未认同自己与野兽的联系,这是一种天经地义的共识。
这类偶然仙途的妖修视角下,自然不存在所谓的鸡犬升天,有的只是野兽与妖修之隔。
纵然有着数千年的人族礼仪涵养,但这类世俗规矩并不能包含世间万象。人间修士不能免俗,自然万年前到如今的妖修更为极端。
他们乃是妖修,未来是要成就仙道,自己以后的子女也只会是妖修,而生下他们的父母仅仅只是野兽。
大多数只是忽略不视,有个例极端者有了灵智后则会咬死自己的父母。
采裟则不同,从获取灵智的那一刻起,他脑海里只剩下那副跪下羚鹿的画面。
那头羚鹿有灵智吗?
为什么要救下自己?
野兽也会哭吗?
千年来无数个夜晚,他常常自问。
他麻木地走在山中,丛林间隙的斑驳中,照出他心中的空荡。
但也是那一天,他偶然遇见一群修士闯入了一座人族村庄,顿时血流成河。
虽是人类模样,但他很确定,那是妖修。
在他惊恐未定想要逃走之时,众妖发现了他。很庆幸,纵然是羚鹿的模样,所有妖都未对他动手,因为他们从他的眼中看到了熟悉的感觉。
他们才是同类。
随着在万妖窟的生长,凭借血脉本能,他掌握了呼吸吐纳,踏入池中,引灵入境。
或许是上天垂帘,很快他凭借着不要命的勇气与一丝气运,次次死地脱险,斩杀无数人族修士。
其虐杀人族的手段之狠,也远名修士与妖修之间。
因为入妖族之后无人知晓其名,众妖只能按照他的手段,称呼其为‘凌迟’。
九尾妖皇飞升之后,他已然遁入元神境界,但就像妖皇所说,他的天赋依然到顶,之后便再无精进。
他靠着两滴精血多活过两千年。
这两千来,他经历了无数件大事,平乱混当的妖潮,选举出万妖窟妖皇,当选妖族老祖,娶妻生子
他也就此改名,坐镇妖潮,更名“采裟”,获得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受到数不尽的世代恭维。
他也快忘记了那副羚鹿跪地的画面。
可一切的美好直到二十年前,濒临崩溃。
当时的万妖窟群龙无首,从血脉上讲,这位小妖皇是当时最正确的选择。他帮助小妖皇登上皇位,但又不做那权臣,置身事外,只做面上的妖皇代言人,制约妖潮。
千年来,小妖皇自知‘残缺’,一再觊觎他手上的九尾精血,想以此来达到稳固皇权的目的,再一次将他邀请到万妖窟。
他知晓其意,但依旧佯装作态地回应着这位血脉斑驳的妖皇:没有精血一说,自己多活千年,不过是上任妖皇在道法上的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