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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大人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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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恶!哥哥不要不理人家啦~~”

书院也就这么点大,两人追追跑跑绕了一大圈,众人看戏看得火热,也都没有上前阻止,好巧不巧得,大铁门打开了,夫差差点一头撞上去。

是苏老头,老头这两天好像心情不是太好,一直板着张脸,好像有什么事。赵星星也不敢上去触霉头,他就是个打工的,眼见着书院的工程就要完结了,这时候要是把甲方得罪了,那可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小子,上回答应你给我做顿凉拌兔肉就带你见识大人物,虽然兔肉味道不怎么样,但老头我说到做到,人都给你带来了。”

老头虽然板着脸,但说话还是比较和气,看起来应该不是什么破产、戴绿帽之类的大事,最多也就是和他那个叫“蔡宝贝”的老伴吵架拌嘴。赵星星这样想着,看向老头手指的方向。

老头身后跟着几个人。赵星星打量了一下他身后的四个陌生人。这还是老头第一次带四个人过来,看穿着打扮,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从红塔山村新来的同学。他有时候不禁会想去这个村子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环境会孕育出来这么多的奇葩。

“几位兄弟,你们好。我叫赵星星,你们可以叫我星爷。我是蓝翔书院的……”赵星星略微思索了一下,然后说道:“我是这所书院的设计师加工程师加施工方加包工头,几位怎么称呼啊?”

赵星星在见到这几人之后就开始猜测他们的身份,苏老头的话基本都含有吹牛逼的成份,但也有百分之十的可信度,既然他说是大人物,那应该还是有点身份的。所以他也把自己吹成了“设计师”。

“末将蒙恬。”说话的是个魁梧壮硕、皮肤黝黑的汉子,身上穿着黑色便装。个子比赵星星高出一个头,维度也要大上两三圈,水桶粗细的腰,四肢粗壮有力,目光坚毅如铁,给人一种忠诚踏实的感觉。

“臣李斯。”这人狼目鹰鼻,颧骨高耸,目光深邃,英气逼人,给人一种老谋深算的感觉。赵星星在打量他的时候,他的目光也不经意间扫过赵星星,并且审视着书院里的其他人和四周的环境。

“臣赵高。”说话的这人声音很好听,就像沐浴着清晨的阳光,让人觉得很舒服。搭配上俊朗的外表,端庄的五官和标准匀称的身材,妥妥的一个靓仔。

蒙恬?李斯?这两位可是大秦帝国的功臣啊!

蒙恬,有中华第一勇士之称,他老汉他爷爷,都是当将军的,妥妥的将门世家啊!在家庭环境的熏陶之下,让蒙恬这棵小树苗根正苗红地直着长大,对秦国对秦始皇是忠心不二。也算是秦始皇的发小,从小陪着嬴政一起长大。而且他能力也很强,比如说他从兔子尾巴上薅兔毛创新了毛笔、起早贪黑地搬砖修了长城、和匈奴打仗把匈奴的地盘也给打下来了。这是个为国为民不可多得的好将领啊!

李斯是后来到的秦国,这小子打小就聪明,拜在名师荀卿的门下学帝王之术。因为专业限制,毕业之后不好找工作,毕竟这周天下帝王就那么几个,应届往届的毕业生越来越多,人家凭什么用你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毛头小子。于是这家伙去了好几家帝国面试实习,几经辗转才到的秦国。这小子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先是写了一篇《谏逐客令》,直谏秦王政用人不疑的道理。然后提出了统一六国的战略方向。后来他又舌战群儒,最终说服了秦始皇使用郡县制治国。至于劝谏秦始皇统一文字、统一货币、设置度量单位等对他来说都是小事了。简单来说,李斯就是成功男人背后的那个男人。

至于赵高嘛,这可是个人才,别看他指鹿为马、阿谀奉承,捧高踩低的,靠着一张嘴身居高位。他也有自己的过人之处,他能从几万考生中脱颖而出,算是个高考状元级别的人物,就能看出他不简单。而且这家伙除了是个学霸,还是个身手矫健、武艺高强的练家子。他曾做过中车府令,简单讲就是帮皇帝掌管车马的,类似于半个保镖,当时的要求就是能引八石强弩。最关键的是这家伙还很帅,帅到冒泡的那种,谁看了都让人顿生好感的那种。明明可以靠脸吃饭,他还练就了一身本领,这样的人不出头那真是可惜了。当然,这家伙的确不是什么好人。不仅密谋杀了公子扶苏,篡改诏书,私立秦二世为帝,还撺掇秦二世胡亥诛杀忠臣,鼓励他沉浸于声色犬马,甚至最后还弑君,谋夺皇位。这样一个人,简直是满腹的坏心肠。

“这位兄弟,你叫什么名字?”赵星星看到几人正中间还有一个不起眼的小矮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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