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过去(2 / 2)
“但你部落成员少,资源少,要想解决只能扩张,可你们武器简陋,和其他的熊地精占不到优势,而这块地区的地精基本上都是我们部落,其他的部落都是狗头人,豺狼人这种种族,想要征服并不容易。”
“硬打,你的成员只会减少得更厉害。所以,你要不要来我们部落呢?我们部落是很欢迎的,我也邀请过多鲁,但他不同意。”
罗夏听夏洛克长老这些话,知道这话中肯。但罗夏知道这种事情自己是不能答应的。这对部落的妇孺可能是一件好事,但不利于罗夏这个首领。
“夏洛克长老,谢谢你的好意,但我不能这么做。”
夏洛克听见罗夏的拒绝,也没有意外,只是微微叹了口气。似乎也早料到罗夏的回答。罗夏见他这样,没有尴尬,又问了一句。
“长老,我想问下,你去过森林之外吗?”
“哦?你对外面的世界感兴趣?”
“是的。”
夏洛克长老听了,沉吟,脸上露出缅怀的神情。罗夏一看,就知道这个夏洛克长老有故事。罗夏从进来就感觉这个夏洛克长老和这个部落的画风差距有点大。
就好像你去热带雨林冒险,在一个食人族部落里面看到一个老人,一经交流发现这个食人族老人竟然是一个物理学博士一样的感觉。
也许是太久没有和别人说过,又或者是看到这个在这个熊地精身上看到自己以前的影子,夏洛克没有拒绝,反而饶有兴趣的和罗夏讲述了自己的往事。
“外面的世界?呵,我说说我自己所了解到的吧。”
“你知道吗?我以前也是一个地精部落的地精,那时候我还只有四岁,但我每天都爱瞎琢磨一些东西,那时候我最得意的就是自己搞了一个陷阱,抓到了一只野兔。”
“我现在还能记得我当时有多么的开心。可惜,后来我五岁的时候,部落被人类的冒险者攻陷,也许要说一声幸运,他们是一支专业的捕奴队,原本是来抓精灵,可惜没抓到就只能抓我们这些地精弥补一下损失。”
“后来,我们被运送到一个营地,因为我比较聪慧吧,那个捕奴队营地的管事竟然教我算术,那个管事通晓地精的语言,我也比较认真学,我好像天生对知识就比较感兴趣,我学的也很快。甚至我还学会了人类的语言。”
“后来,我才明白为什么会教我这些?一只会人类语言和算术的地精价格可不便宜。我因为这些技能被一个商会的会长看上,他花了十个金币买下了我。”
“我比较识时务吧,我一直为他服务,他叫亚斯金·林顿,他让我负责商会的算账和货物的清点。因为我的勤恳努力工作,我为他工作了二十年之久,为他节省了不少支出和麻烦事。”
“在这期间,我也利用一切机会学习了很多知识,他也乐意我学习其他,因为我是他的财产,学的越多,就越值钱嘛。”
夏洛克长老说到这里,有些自嘲道。
“我接触地理,器械,人类王国,甚至还有关于职业者的一些信息。”
“我们所在的大陆被人类称为费索大陆。我知道你们部落是从红土荒原那边迁徙过来的,我们现在这里是苏伦半岛,隶属于佛瑞斯王国迪威涅斯郡。我们所处的森林名字叫罗兰之森。”
“我之所以会来这里,是因为一次意外。我为他工作了二十年后,亚斯金·林顿带我上船进行海贸。海洋贸易利润惊人,但风险也极大,因为之前的一次生意失败,他孤注一掷选择了这条路,如果成功就能翻身。可惜,他失败了。”
“风暴席卷了我所在的船只,没有意外,船直接被卷到空中,随后落下,整艘船直接解体,我不知道除了我之外还有没有人生还,想来是没有了。”
“也许是神灵的恩赐,虽然我们地精没有自己的神,但我奇迹般地来到这了这里。我在距这里一百里的海岸边醒来。”
“然后我就遇到了这个部落的祭祀,留在了这个部落。”
罗夏听完,震惊不已,夏洛克长老际遇的离奇简直像一个故事,而现在故事的主人公就活生生在自己目前。
虽然夏洛克长老只是粗略的讲述,但罗夏也明白这其中的辛苦。一个地精在人类社会工作二十年,没有受到过刁难,白眼这种事几乎为零。
地星不同肤色,不同种族,不同信仰的人之间造成的歧视问题几千年来都没有得到解决,更何况在这里,有些东西会变,但智慧种族的一些通病可不会。
“这个部落以前可不是这样呢。那时候这个部落才几百个地精,经常被狗头人,财狼人,还有你们,嗯熊地精的奴役,祭祀阿力克并没有施法的能力,因为没有神,就连神术也没有。”
在罗夏思考间,夏洛克长老又开始讲述了自己为这个部落做出的贡献,脸上的表情动容,看起来有几分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