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相见欢(2 / 2)
娇软婀娜的身躯温柔地靠在他身上,传出阵阵沁人心鼻的幽香,“公子,我们接下来做什么呢?”
什么都做不了夏景昀遗憾地默默用左手调了调枪姿,开口道:“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极度不解风情的话,瞬间将榻上的绮丽气氛击得粉碎。
云仙轻轻在他的耳畔叹了口气,吐气如兰,细说着过往。
“若是公子不弃,奴家自愿随侍左右。若是公子不需要奴家,奴家便在还了公子的银钱之后,寻一处山清水秀之地,做些养活自己的正当买卖,了此残生吧。”
夏景昀挑了挑眉,“没想过嫁个好人家?”
云仙愣了一瞬,以为夏景昀是在调侃,自嘲地笑了笑,“一入贱籍,终生为贱,此生何敢望红衣。”
夏景昀这才反应过来,古代可不像他曾经的时代,提上裤子就是冰清玉洁,换个地方便可待价而沽。
这时候的青楼女子在严格的户籍管理和极小的人员流动下,基本上在进入青楼的那一刹那,就定下了整个人生的悲惨基调。
几乎一辈子不可能穿上正妻才能穿的大红衣裙。
“哎,别想那么多了,走一步看一步吧。”夏景昀低头看了看,连忙收回目光,“不如这样,我们来比试一下。”
云仙仰起小脸,兴趣盎然,“比什么?”
“比谁先睡着。一二三,开始!”
夏景昀脑袋一歪,闭上了眼睛。
云仙托着腮在一旁微笑看着,但旋即笑容渐渐凝固,因为她真的听到了细微的鼾声。
她哑然失笑,目光中露出温柔和感激,痴痴地看着那张俊美的脸颊,然后小心翼翼地挨着他躺下,脑袋还往里蹭了蹭,也香甜而满足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当夏景昀睁开眼,云仙已经从打好了热水,准备好了早点。
夏景昀笑着道:“按照剧本,你现在不应该是初承恩泽,娇儿懒起的时候吗,何必如此忙碌。”
云仙温柔地笑着,“像我们哪儿有懒起的资格,公子来用膳吧。”
外头天光大亮,夏景昀这时候才仔细端详着眼前这个女人的样貌,青山眉,剪水瞳,鼻梁精巧,双唇水润,五官明丽而温柔,也不知道她是如何在这样的环境下,艰难保持着清白的。
这般样貌,估摸着也不比那位花魁差了。
想到那位花魁,夏景昀不由心头一动,笑着道:“都说来青楼,要作诗,你这儿可有纸笔,我送你一首诗吧。”
“有的。”
云仙连忙就要去准备,被夏景昀叫住,“先吃饭,吃完再说。”
吃过饭,她将笔墨纸砚摆在桌上,恭敬道:“不敢打扰公子思绪,奴家在院外等候。”
片刻之后,夏景昀将吹干了墨迹的纸叠好,走出房门递给她,笑着道:“这首诗你先千万别告诉别人,一定要等赎身完了之后再说,否则恐怕到时候你们东家就不放你走了。我现在就去为你赎身。”
说完便起身离开,走在路上,他忍不住按了按枪,别人青楼一夜过后,都是收拾细软回家,自己都还能舞枪弄棒的,真是太惨了。
好人难做啊!
林花院中,望着夏景昀的背影远去,云仙出神良久,将房门栓好,从怀中掏出那张纸。
她自然是相信夏景昀才情的,但还是对他的话有些怀疑,随随便便作一首诗,哪儿有那么大的作用,还会让东家不放她走。
一边想着,她一边将纸展开。
当先映入眼帘的是标题:林花院赠云仙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
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短短几句,宛如重锤敲在了她的心间。
林花院中,小名胭脂的姑娘,哭得泪如雨下。
赎身的过程并没有什么经历太多的波折。
青楼的老鸨虽然不认识这位在文会上大放异彩的文魁,但青楼对客人赎身这种事情自有一套章程和价格。
若是昨日之前,云仙的价格或许更高,但既已接客,这价格自然就降了一大截。
但云仙平日虽然伪装巧妙,但青楼东家肯定是知晓她的身段样貌的,于是老鸨要价三百两,夏景昀装作没钱,反复拉扯,都未能成功,只好当场掏钱,拿到了云仙的身契。
“恭喜妹妹!贺喜妹妹!”
消息很快传开,不少楼里的姑娘,都纷纷来到林花院恭喜。
像云仙这样的姑娘,既跟她们没有业绩竞争关系,又比她们都小,视若妹子,如今在接第一个客人时便能够得脱苦海,的确是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情。
云仙和众人一一道谢,然后简单收拾了自己必要的东西,打好包裹,便准备离开。
走到门口,她忽然扭头看着道路尽头,那个幽静又超然的二层小楼,想起夏景昀昨夜竟是被对方直接赶了出来,心中莫名替他不忿。
于是她心思一转,寻来了一些浆糊,将那首本想留作纪念的长短句贴在了院门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