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八章张苏侠与张江南案二审与何志…(1 / 2)
二00九年十一月五日上午,张江南与张苏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二审程序在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
张江南和张苏侠双方均不服临海县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
王大发仍代理张苏侠:“原审判决判令我方承担过错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本案只是因为张杨杨不够刑事责任年龄,否则对方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在对方需负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仍然要求我方承担过错责任显失公正。”
张小宝也仍然代理张江南:“对方监护人没有做好全面监护工作,张彤彤擅自离校有明显过错,判我方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明显偏袒了对方。”
“原审被告艾城镇中心小学什么意见?”审判长江琪问道。
“我方系对学生履行正常教育职责之管束行为,不存在任何过错,故此原审判决没有判决我们承担任何责任。从这方面看,我们认为一审判决是正确的,请予维持。”顾得军律师淡淡地应道。
“鉴于原审被告艾城镇中心幼儿园没有到庭,视为放弃自己的诉讼权利,本庭将缺席审理。下边各方当事人是否有新的证据向本庭提供?”江琪又问。
“我方没有新证据,补充一个上诉观点,就是艾城镇中心小学在学生擅自离校后未作任何寻找,亦未采取及时告知家长的办法,导致惨剧发生,自身亦有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艾城镇中心幼儿园对操场未尽看管职责,也应负一定的责任。”王大发补充道。
“我们没有新证据。”张小宝道。
“我方也没有新证据。”顾得军道。
“原审被告艾城镇中心小学,平时张彤彤是否经常迟到早退?”江琪又问。
“平时不多,就是最近一个阶段常迟到,没有早退过。”顾得军道。
“上诉人张苏侠,校方所说是否属实?”江琪又问张苏侠。
“这个我不太清楚,反正我的孩子都是很早去学校的。我的彤彤是个乖孩子。”张苏侠说着说着眼泪又流了下来。
……
同日上午,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正在准备对何志提起再审是否受理一事进行听证。
老天爷好像也跟何志过不去。早上起了点雾,他的车子便跑不起来。眼看预定的听证开始时间已经到了,他还有一大段路没有赶到法院。
“法官同志,时间已经到了,为什么还不开始?遵守时间是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丁山有些急不可耐的说道。
“我打个电话催一下吧,今天的天气不太好。似乎可以算个特殊情况。”组织听证的审判员马文涛说完便拨打了何志的手机。
“何志同志吧?我是马文涛啊。”马文涛拨通了电话。
“对不起,马庭长,今天早上起了点轻雾。视线不太好。麻烦你们等一下。”听筒里传来了何志非常愧疚的声音。
“好吧!再十分钟怎么样?”马文涛问。
“十分钟肯定不行啊,至少得再半个小时。”何志的声音显得明显有些急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