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孔壮壮案二审与赵大红违建的拆…(1 / 2)
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上午,孔芳芳提起上诉的其与孔壮壮婚约彩礼纠纷案的二审在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进行。
“请上诉人孔芳芳发表上诉意见?”审判长马文涛轻咳了两声,然后向上诉席上挥了挥手。
“原审判决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既使上诉人接受了被上诉人的二十万元彩礼,原审法院按照百分之七十的比例判令退还也明显偏袒了被上诉人。是被上诉人即男方提出的分手,而不是我方提出的分手……”二审代理人朱正浩滔滔不绝地说着。
“请被上诉人答辩?”待朱正浩好不容易地停止了发言,马文涛立即再次发出了指令。
“对方所说不属实。我方并没有提出分手,是对方嫌我方过于老实木纳,不会说话才提出分手的。对于一审判决,我们没有意见。”阿蛮简要的陈述了被上诉人的答辩意见。
“怎么个不会说话?能把具体情况说说吗?”马文涛见阿蛮发言过于简略,稍作提醒地发问。
“我第一次去上诉人家,称呼上诉人的父亲为大伯,上诉人的父亲没理睬我,事后,上诉人就很生气,说我不应该叫大伯,而应该叫爸爸。我感觉没有正式结婚,叫爸爸太唐突!还有……”孔壮壮一连串举了五六个例子解释道。
“上诉人孔芳芳,被上诉人孔壮壮所说是否属实?”马文涛又问。
“属实,但我当时并没有因此提出分手。”孔芳芳略显委曲地轻声说道。
“我第一次到你家的时候,你爸爸还没等我吃饭就将我赶走了,你站在旁边也没说话阻止,这不是暗示分手是什么?”孔壮壮大声急道。
“那也没说分手!还是你们提出的分手!什么叫暗示?我还说你暗示我杀人呢。我说你说话靠点谱好不好?”孔芳芳红着脸争辩道。
“不要吵了,下边进行举证质证,双方是否有新的证据向本庭提供?”马文涛摆了摆手,制止后问道。
“没有!”双方均回道。
“双方是否有问题向对方发问?”马文涛又问。
……
冰湖乡汽修公司工地。
两辆车身上喷涂“临海县行政执法局”字样的轿车驶进工地,车上下来七、八名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迅速包围工地。
“全部清场,全部清场!停止一切施工行为。”一名工作人员走进施工工地,大声喊道:“所有施工人员全部撤离现场!”
“请全体施工人员迅速撤离!以确保拆除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另一名工作人员手持高音话筒向施工工人喊话:“二十分钟后,将对违章建筑实施强制拆除!为避免人员伤亡,请你们配合工作,马上离开施工现场!”
几十名施工人员陆续从两层办公大楼上撤离了下来,三三两两的向施工工地的大门走去。……
“哎呀,太可惜了!”
“能不能商量一下,几百万的大楼就这样拆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