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八章明明诉阿花抚养费案一审(2 / 2)
“你有无中医诊所执照?”小张边记录边问。
“没有。那执照很难考取。他们要考的很多知识我都不会。特别是那些什么化学,生物。我这么大的年龄,上哪去学会呢?”何中平1脸无奈地说。
“以前是否被卫生局处理过呢?”张小宝律师又问。
“以前被县卫生局罚过两次5百块钱。也是因为遇到1些刺头。其中1个当时他的腿被车子撞折了,硬叫我给他动手术。我给他解释过了,我不会动手术的,让他到县医院去。结果他就到县卫生局把我给告了。据说每年都有像我这样无照行医的人被抓起来,这里不乏1些祖传的名中医。中医和西医完全不同,他不可能通过西医的那些考试手段来衡量1个中医的水平。”何中平仍然是1脸无辜的说。
“是的,你说的这些情况我们都会和公安机关汇报的。首先要取保候审,否则判实刑的可能性就大了。因为你这个案子没有人员伤亡,从法律上讲,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取保候审的希望还是很大的。我们会尽量的为你争取取保候审的,老何。但要取得刘翠兰的谅解,这是你取保候审的1个重要条件。”小张说。
“哦,我听懂了,就是说刘翠兰如果不谅解,我很可能要坐大牢了……不过你说的这个条件,倒也不难做到。”何中平偏着脑袋想了1想:“3天,最多5天吧,我老婆就会找你的。你就把刚才和我说的这个事和我老婆再交代1下就可以了。”
“哎呀,老何呀,看你的样子倒像挺有把握的?”张小宝充满疑惑的问。
“没事的,你就放心吧,张律师。你把想好的内容都写到纸上。把所有需要刘翠兰签字材料都事先准备好。到时等我老婆电话,叫刘翠兰签字就是了。”何中平干笑了两声,用手挠了挠已经被剃光的头。
“本院认为,被告以双方已达成离婚协议且已对原告抚养费作出约定为由进行抗辩,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对抚养费的约定不能对抗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增加扶养费的正当要求。现原告患重大疾病,如果缺乏治疗的费用将会危及生命。符合我国婚姻法关于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增加抚养费之条件。但考虑到原告的父亲也应该承担部分费用。故判决如下:
被告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医疗费人民币7万5千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后十5日内上诉于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闭庭!”郭亚萍敲响了发锤。
“郭庭长,鉴于原告目前急需治疗费用,我们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小刘道。
“可以,你马上把申请材料提交到书记员处,我们马上办理。被告阿花,你听清楚了吗?请你在4十时以内。向本庭缴纳先予执行款7万5千元。否则本庭将移交执行局强制执行。”郭亚萍向阿花说道。
“你们,你们这是合伙欺负我1个女人。我不服,我要上诉!我要找律师。”阿花1听,立即哭喊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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