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王二狗案一审(1 / 2)
二00一年二月十三日上午九时,临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王二狗涉嫌盗窃一案。
新任审判员严正军任审判长,同另外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
临海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薄釆敢支持公诉。
依照法定程序,薄釆敢宣读了起诉书之后,严正军指令道:“请被告人王二狗发表自己对起诉书的意见”
“什么起诉书就是胡说八道!我没有偷人东西。检察院这是诬我清白,我要追究检察院的法律责任呢。检察院作为国家公诉机关,应该实事求是,我没有偷人东西,凭什么说我偷人东西。”王二狗高声喊道。
“王二狗,不管是否偷人家的东西,检察院是在正常履行国家公诉机关的职能。请你注意说话的语气!辩护人对起诉书什么意见”严正军批评了王二狗之后,把目光投向了阿蛮。。
“鉴于被告人王二狗当庭翻供,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辩护人认为王二狗在公安机关的四次供述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审查。”阿蛮沉声说道。
“王二狗,你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是否属实”公诉人见阿蛮提出了排非申请,急忙问王二狗道。
“不属实,我都是瞎说的,都是公安机关逼供诱供的。”王二狗梗着脖子回道。
“公安机关是怎么逼供诱供的”公诉人继续发问。
“公安人员说了,我承认是我偷的,就可以让我取保候审,就放我回家,结果我承认之后,他们说话不算话,还是把我关了。到现在也没放我回家。公安人员每次都是长时间的对我进行审讯,使我疲劳不堪。”王二狗脸涨得通红。
“鉴于辩护人向本院提出了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传公安侦查人员马大兵出庭作证!现在休庭,等候证人。”严正军指令道。
值班法警迅速与临海县公安局取得了联系,十多分钟后,马大兵来到了法庭,审判长严正军宣布继续开庭。请证人坐到了证人席上。
“请马大兵同志如实向法庭陈述,在调查王二狗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逼供诱供,疲劳审讯等现象”严正军发问道。
“这个案子是我所林大中同志在街面巡查过程当中发现的。林大中同志进行了初步的侦讯。我和林大中同志在侦查办案过程中全部是按法定程序进行的,不存在法官刚才所说的问题。”马大兵回道。
“被告人王二狗,你是如何供述盗窃过程的”阿蛮问。
“我是说我吃过晚饭后拿着个大麻袋,在村里转悠了五六个小时,到了十一点多钟。到马素妮家的过道门口,把马素妮家过道大门用手推开,走到了马素妮家的西厢房。又用手推开西厢房的木门。进去以后就用麻袋把他们家的几十件奇石石料,大部分装进麻袋里。就背回了自己的家,整个作案过程就是这样的。”王二狗回答。
“请问马所长,这些被盗的石料,后来经过价格鉴定是多少钱”阿蛮问。
“五十多万元,具体数字我记不清了,请你们查阅卷宗材料。”马大兵回道。
“这还仅仅是部分石料,这样说来,被害人的家中至少堆放了上百万的石料。怎么可能两道门都没有上锁呢你们对这些供述是否核实过被害人”阿蛮问。
“我们核实过被害人,他们说当天晚上忘了上锁。”马大兵仍是从容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