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立案的困惑与巧儿离婚一审(1 / 2)
按照他和师父商量好的计划,小刘把刘苍南一案的所有证据材料和起诉状等立案材料带到了临海县法院立案庭。
负责民立案的刘娟接过小刘的材料,翻了翻:“你这个案子已经经过刑庭处理了,我们不能再立案了!”
“什么?不能再立案?刑庭什么时候处理的?”小刘吃了一惊。
“你这里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判决书!”刘娟用手指了指材料。
“判决书上不是写得很清楚嘛,可以另行起诉。这只是程序上的一种指示,而不是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处理啊!”小刘据理力争。
“什么指示?刑庭有权利指示我们立案庭吗?我们还指示他们呢!”刘娟语气明显有些不满。
“这是判决书释明性质的指示,和法庭权利没有关系。”小刘急了。
“没有关系?没有关系你还来找我们干什么?”刘娟不再理会小刘,低下头开始翻阅其他材料了。
小刘叹了一口气,拨通了立案庭庭长赵广亮的电话“赵庭长,我是刘大权啊。”接着,小刘将刚才的事情向赵广亮说了一遍。
“刘律师,一事不再审是法律的一项基本原则,你作为律师应该明白啊!你不能因为一份普通判决书上的话就叫我们立案,那不是乱了吗?”赵广亮说。
“我感觉判决书上的释明明性判决是正确的!”小刘坚持道。
“正确的?一审判决被二审推翻了,二审判决被申诉再审推翻都属正常现象,你肯定它正确,它就是正确的?小伙子,不太谦虚了吧?”赵庭长似乎不想再和小刘探讨下去,便挂断了电话。
小刘回到了律所,还没顾上擦把汗,就赶到阿蛮的办公室。把刚才的情况,一五一十地向阿蛮讲了一遍。
“实在不行,让你小婶向上级法院申诉吧!”阿蛮建议道。
“认真写个书面申诉材料,让你小婶带给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公室。”阿蛮道。过了三五天,郭子美便收到了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复,小刘拿过来,阿蛮扫了一眼:“郭子美同志,你反映临海县法院立案难一事,已与临海县法院立案庭协调,请你于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五日上午九时前往该院立案庭立案。感谢你对法院工作监督、理解和支持。”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五日上午九时,赵广亮接待了小刘,还没等小刘开口,赵庭长就发话了:“刘律师啊,我们已经了解过了,你这个被告现在已经到省城江州监狱服刑了。按照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原则,应当到江州市立案。”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侵权行为地法院也可以管辖的。”小刘据理力争”
“刘律师,你现在是不是没有搞清楚法律关系呀?你现在是按雇佣法律关系立案,而不是按侵权法律关系立案的呀。”赵庭长露出了一副很为难的表情。
“我们还是坚持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本地立案。”小刘坚持道。
“那不好意思,我们只能裁定不予受理啦。”赵广亮无奈地说。
小刘拿到了临海县法院不予受理通知书。就来到了阿蛮办公室,把立案经过的情况向阿蛮作了汇报。
“我感觉赵庭长说的话似乎也有道理。我们现在是按雇佣法律关系起诉的。管辖权是一种程序权利,它是依附于实体权利的。恐怕我们只能到江州市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了。”阿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