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四十章 双面间谍(1 / 1)
红拂咬了咬牙,杏眼圆睁:“我说过,我站在主公这边!李密,现在我是越来越不知道你站在哪边了?你跟主公一起,和王世充做了十几年的盟友,就是为了互相利用,互相背叛吗?为什么大家不可以合力推翻暴隋,各取所需?”
李密的眼中冷芒一闪:“因为皇位只有一个,我和大哥可以商量,但跟他,没的商量,就这么简单!”
红拂一下子给噎得说不出话来,鼓着香腮,看着李密,却不知如何开口。+,
李密摇了摇头,转身大踏步地向着营地的方向走去,他的声音随着风传了过来:“在王世充这里的时候,想办法跟玄纵和万石联系上,我已经是我们的内部眼线了,他会跟你们通风报信的,到了我们起兵的时候,赶紧走,不要留!大哥托我带话,他在黎阳仓等你。还有,要让封伦活着,以后此人有用!”
李密离开了那片小树林,沿着河水,向东而行,走了三里多路,拐进了一座山谷之中,一身甲胄的王伯当,挎弓背箭,带着一队精干的护卫,个个身着军装,在这里早已经等候多时了,一看到李密,纷纷起身向他行礼。
李密摆了摆手,看了一眼远处成片的营寨,说道:“他已经到了吗?”
王伯当点了点头,低声道:“路上换了四次路线,安排了十几拨人假扮,足以甩开所有眼线了,主公放心!”
李密点了点头:“看守好附近。”随着王伯当等人的离开,山谷中只剩下一个孤单的影子。穿着一身中等的皮甲。戴着面当。透出一丝诡异的气氛。
李密微微一笑:“斛斯先生,想不到我们在这种时候见面了。”
那个穿着皮甲,小兵打扮的人缓缓地转过了身,高鼻深目,尖嘴猴腮,可不正是时任检校兵部尚书的斛斯政?
斛斯政叹了口气:“蒲山郡公,楚国公真的下定决心要起兵了吗?”
李密点了点头:“不错,这些年你屈身王世充那里。给杨家提供了这么多的情报,实在是不容易,委屈你了。”
斛斯政咬了咬牙:“当年我阿大卷入谋反之事,是老楚国公救了我阿大,冲着这份恩情,我斛斯政也发誓要报答一生,后来斛斯转官多年,以一个北齐旧臣之子的身份,在先皇所厌恶的情况下仍能历任州郡官员,皆是老楚国公的恩情。所以于情于理,我为他回报。也是应该的。”
李密叹了口气:“患难见真情啊,杨家遭了大难,连封伦这个侄女婿都跑了,可你斛斯先生还留了下来,实在是不容易,只是李密有一事不明,你明明已经投向了王世充,可为何还要最后站在我们这边呢?现在的王世充,有权有势,对你也不错,甚至全力为你争取到了这个兵部尚书的要职,而我们兄弟,只不过是白身而已,若不造反,全无出头之日,你又何必把宝押在我们这一边呢?”
斛斯政哈哈一笑,摇了摇头:“两个原因让我最后还是站在了你们这边,这第一嘛,自然是为了还老楚国公的恩情,人无信不立,这是我刚才就说过了,我们斛斯家作为北齐的叛臣,在北周到大隋一直都过得不容易,若不是有老楚国公的庇护,我只怕永远也出不了头,更不会有今天的地位,王公对我,不过是锦上添花罢了,而老楚国公对我才是雪中送炭,当然,我们之间的关系,是绝密的,只有几个人知道。”
李密点了点头:“可按说你在郢州城的时候,就已经足够偿还老楚国公的恩情了,当时你已经另投王世充,按照世家的规矩,就算从此为王世充效力,也不算背叛杨家,不会有人指责你什么的,所以你最后还是选择效忠杨家,是出于利益,而不是出于恩情,对吧。”
斛斯政点了点头,正色道:“还是蒲山郡公聪明,我喜欢你的这种直接,不错,王公虽然于我有恩,但他出身太差了,一个破产胡商的孙子,父亲靠着祖母改嫁,改姓进入关陇中下层军官之家,这样的出身,是不配与我们这些世家子相提并论的,我斛斯家虽然在北周和隋朝混得不好,但在北齐的时候,可是一代宰辅的超级大家族,底蕴虽比不得五姓七望,但也是北魏入关时就跟着的漠北世家了,要我居于王公之下,我深感耻辱!”
李密笑道:“果然不出我的所料,王世充自以为精明能干,可以靠他自己的本事收服天下人心,可他一开始就输了,有些事情,是永远也无法改变的,比如他的出身,也许他再忍个几代,再过个百八十年后,他这一支也能挤进上游世家的行列,但是现在,天下大乱将至,他也等不了这么久了。连斛斯先生都背弃了他,更不用说别的世家子弟了,他注定是要失败的!”
斛斯政叹了口气:“王公也算是明主了,可惜出身的确不好,良禽择木而居,贤臣择主而侍,这并没有什么不对,我斛斯政也要为我整个家族的前途考虑,既然选择了起事反隋,那投一个未来的开国之主,才是最重要的,这点,我更看好楚国公和你蒲山郡公。”
李密点了点头,说道:“这次大哥在黎阳当留守,只要暴君的大军深入辽东后,他就会起兵,直取东都,斛斯先生的家眷皆在东都洛阳,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尽快攻进洛阳,将他们保护起来的。”
斛斯政的嘴角勾了勾:“王公跟你们的约定不是让你们取关中吗?怎么又变成了取洛阳?”
李密笑道:“让王世充取了洛阳,那我们还混什么?就是你斛斯先生,家人皆在洛阳,万一你这里暴露了,那家人不是有危险吗?与其我们按以前的计划,要冒着引起东都官员的警惕,暴露起兵计划的风险,派人暗中接你家人出来,不如我们直接取了洛阳,岂不是更好?”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