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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山走过去把手放在门上又猛地缩了回去,低头又是一阵冥思苦想,薛吹花实在是看不过去,走上前用力敲了几下门,把在那闭着眼一脸便秘表情的丁山吓了一跳,惊恐地瞪了薛吹花一眼,又如释重负地长舒一口气。等了一会儿里面才传来动静,德叔挑着灯笼打开门,看见他俩之后先毕恭毕敬地作揖:“原来是二位公子,二位前来想必是为公孙小姐而来,公孙小姐和我少爷早已回府,不过因为白天里太过劳累,而且少爷想与公孙小姐欣赏交流一下书画,所以就安排公孙小姐在府下休息了,是小人的疏忽,忘记去向几位通禀,还望二位公子恕罪。”
丁山说:“既然公孙回来了那我就放心了,我进去看她一眼。”
德叔双手又是一个作揖:“公孙小姐已经睡下,现在有些不方便吧。”
丁山讪讪地退了下来:“那好吧,多有打扰,早点休息,我们也回去睡觉。”
两人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一言不发,月亮百无聊赖地悬挂在空中,时不时的微风吹动树叶沙沙的响着,猫头鹰也不说话,就这样静默地看着两人。
“公孙也懂字画的吗?”薛吹花开玩笑似的想缓解一下此刻凝重的气氛。
丁山两只手抱着后脑勺,嘿嘿地傻笑了两声似乎是想把心头的乌云这样给赶走,说:“要不要去喝酒?”
“去海边喝?”
“现在回去拿酒。”
海风夹带着月光的冰冷和海水的潮腥味扑打在他们身上,两人看着倒映在黑色的海水里皎白的月亮,一口接一口地喝着酒。
夜晚的海和白天的海截然不同,白天的海是温暖的心旷神怡的让人无限遐想的,夜晚的海冰冷刺骨,失去了白天的灵气,带有死亡象征的压抑,深不见底。
“说实话,白兄长得一表人才家里有钱武功也好,我要是女的我也会喜欢他。但是,公孙好说歹说也是和我相处了这么长时间,我们再怎么说也是一起经历过生死了吧,这才认识他几天啊,怎么也不能三言两语就被、就被……虽然说叫他小白脸有点儿不尊重,但我实在想不出来什么更合适的词,就被他个小白脸给骗走了!”
“俩人只不过是白天出去游玩太累,而且人不是说欣赏字画了嘛,公孙就在他家借住一晚,你别想太多了。”
“我已经让自己想得很少了!我要是再多想一点儿我脑袋非得炸了!”
“你现在倒是紧张起来了,你早干嘛去了,我早就看出来公孙和那姓白的不对劲了。”
“你少在这跟我马后炮!”丁山沮丧地大口灌了几口酒,“我知道自己比不过白羽,什么都比不过,或许在白羽的帮助下公孙更容易完成她的复仇大业,但是我也想给公孙幸福,我真的很喜欢她,从见她第一眼我就喜欢上她了,如果能和她在一起,我一定会好好对她,我会让她幸福的……我能让她幸福……我、我能让她幸福吗……”
薛吹花夺过酒坛也大口喝起来,望着海面倒映的月亮,说:“你还记着咱们当初刚认识的时候吗?”
丁山和薛吹花本来是一点儿交集也没有的两条路上的人。薛吹花家虽说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但在定州城也是有头有脸的,薛吹花更是从小被称为神童,读书过目不忘,讲话出口成章,写字提笔如有神,而丁山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混混,人送诨名“丁不吝”,谁家丢只鸡少只鸭的甭猜,肯定是丁山干的,走在街上谁也不愿意碰见他和他沾上什么关系,卖东西的小贩被他顺走点儿什么就跟一日三餐一样正常,但他也有自己的原则,那就是不欺负弱小,不过这并没有影响他在大家眼里是个混蛋,毕竟像偷看人家行房事并在关键的时刻点一根炮仗扔进去这种事对他而言可能只是最低级的恶作剧。两人结缘是因为薛吹花偶然一日听见他父母在争论他以后是要去考取功名还是留在家中继承家业,父亲的意思是不能浪费这孩子聪明的脑袋瓜,考取功名是一条康庄大道,母亲的意思是大儿子已经被送出去了,至少要在家里留下来一个有个陪伴有个照应。两人争论的结果如何薛吹花并不关心,他关心的是这两件事都不是他真正想要做的,他真正想要的是成为一个像他哥薛吹风一样的大侠,但很明显这个想法必将被他双亲双双否决。但他还是勇敢地向他们表明了自己的想法,换回的自然是拒绝。他把自己锁在屋子里,整日对着薛吹风送给他的一个会咕咕叫的小木鸟发呆,他想不明白,薛吹风明明不想学武却被强行送去学武,他一心想要学武却不被允许学武,为什么他们的父母只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而不真正去关心去询问一下当事人内心的真实想法,孩子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件艺术品,他们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去雕刻,就像这只小木鸟一样。关于这只小木鸟薛吹风说只要给他点儿时间他就可以改造它的发声系统让它发出人说话的声音,不过现在看来他是没有这个时间了,他现在只会整日想着如何让自己的剑越来越快,如何让别人的剑慢下来。
他把自己在屋里封闭一段时间之后发觉这样无声的斗争显然并不能起到什么效果,便开始考虑其他的途径,想到自己如果出去成天惹是生非,让他父母感觉自己管教不了他,索性就会把他送出去找个师父管教他,甭管什么华山衡山泰山武当山哪怕是少林寺都行,但是如何惹是生非这又是个问题,这个问题书上并没有教,没有明确的答案,只能靠自己去实践。他走到街上去观察了两天,发现每个人都彬彬有礼相互谦让,客人买东西的时候客客气气,小贩卖东西的时候和颜悦色绝不缺斤短两,老人摔倒在地上人们抢着去扶,小孩子在街上肆无忌惮地跑来跑去快乐玩耍,就是监市来了也不见那些小贩落荒而逃,而且监市买东西都会老老实实地付钱。就在薛吹花急得蹲在地上挠头之际,他遇见了人人闻风丧胆的丁山。
丁山不是本地人,他跟他母亲搬来没几年,从来没人见过他父亲,他也不姓丁,他从来不提自己的姓氏,对外介绍也只说自己叫丁山,至于他到底姓什么,薛吹花并不关心这个问题,他有很多所谓的朋友,认识形形色色的人,知道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会有黑市,懂得也很擅长去做坏事,总体来说可以算是一个合格的流氓。
薛吹花在丁山屁股后面偷偷跟了两天去学习如何做一个流氓。
第三天丁山终于忍不住扭头问:“你他娘到底想干啥?”
薛吹花把事情的原委和丁山讲了一遍之后,丁山决定收薛吹花做小弟,丁山还有另外一个小弟,就是小卢。小卢是逃荒到这里的,本来是给钱记钱庄老板老钱家放羊,老钱家很有钱,养几只羊只是为了可以吃到最新鲜最安全的羊肉,但是他这羊肉还没吃到口就被丁山给盯上了,某日他心血来潮想吃羊肉了到羊圈一看,发现就还剩一只小羊羔在诺大的羊圈里面瑟瑟发抖,大怒之下拿着鞭子要抽小卢,躲在草垛里晒太阳的丁山看见赶紧跳出来拦住说:“别怪小卢,他是吃素的,这羊肉他一口也没吃,你想怪就怪我,是我威胁他别告诉你的,是我三天两头从你这借走一只羊打打牙祭顺便赚点儿零花钱。”看丁山嚣张的这样子老钱气得差点儿一头栽倒在地上,丁山拉着小卢逃了出来,说让他以后就跟着他混,馒头管饱。
就这样,薛吹花丁山小卢三人就厮混在了一起。薛吹花也是从这第一次尝试到五石散的滋味,先是五石散加工的驴皮,然后是直接吃,或者是用鼻子吸,再到和茶叶混在一起用纸卷起来点燃之后塞进嘴里吸,最后这东西叫麻杆儿,这种方法叫飞叶子。之所以叫飞叶子是因为五石散这玩意可以让他感觉自己整个人都飞了起来,腾云驾雾,遨游于九霄云外,一口进去,浑身每一个汗毛孔都张开,从内脏向外散发出一种热,不是燥热,是刺激的热,是兴奋的热,此刻他感觉自己整个大脑都通透了,通透到要装进整片天空整个海洋在里面搅动一番再吐出来,此刻他看到的所有东西都在跳动都在翩翩起舞,天地是颠倒,房屋七扭八歪,树木都交织纠缠拥抱在一起,他想大笑,所以就大笑,笑到直不起腰,扶着墙笑,笑到腿软,在地上打滚笑,笑累了就在地上躺着笑,看着蓝色的红色的白色的绿色的甭管什么颜色的天,眯着眼懒洋洋地舒舒服服地晒太阳。
头几次尝试效果的确是很强,反复接触之后就没了那么大的反应,不过仍旧会使人愉悦,可以让人忘却烦恼。小卢也尝试了两次就再也没有碰过,他说这东西是来自于阿鼻地狱。
城里的人们对此议论纷纷,本来这薛家二公子和丁山厮混在一起就叫人大跌眼界,现在还这般癫狂,八成是看书把脑子给看坏了。
薛吹花的父母意识到任由孩子这样胡闹下去也不是一回事,于是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要给薛吹花说一门亲事,找个媳妇儿来管教他让他收收心。
要许配给薛吹花的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典型的大家闺秀,城里最大布商的女儿,十五岁,比薛吹花小一岁,据媒婆说是贤良淑德极其难得的好姑娘。一想到自己要迎娶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女子,薛吹花感觉自己的人生马上就要四分五裂了。他无法忍受自己的生活被父母这样强行捆绑,和考取功名或者继承家业捆绑在一起,和一个完全陌生的也许美若天仙也许不堪入目的姑娘捆绑在一起,和一个自己完全不想要的人生捆绑在一起。他想像他哥哥一样成为一代大侠浪荡江湖,他不想像他哥哥一样有一个完全自己否决自己的人生,他哥哥给家里写的唯一一封家书上面说到:我本不想习武,不想杀人或者被杀,我讨厌这种刀头舔血的生活,我学会了一身高深的武功却没有学会如何向你们反抗,我每天都在重复着一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重复到呕吐,每天早晨醒来看一眼剑还在,握剑的手还在,喝一碗带着血腥味的烧酒,挺直腰板去迎接死亡。薛吹花本以为经历过这件事他父母会有所改观,没想到一切只是自己一厢情愿,他也不想,不想每天早晨醒来看看躺在身边熟悉又陌生的妻子,喝一碗平淡如这般生活的米粥,然后卑躬屈膝去过别人的生活。
薛吹花做了自己前半生最重要的一个决定:逃出去!
对于薛吹花这个决定丁山举双手支持,小卢也没什么意见。丁山问薛吹花想去哪,薛吹花说还没什么具体的目标,丁山兴奋地说:“那就去长安,去参加武林大会,去挑战天下第一剑客公孙道!”
“天下第一剑客是我哥。”
“你哥?你哥不行,你哥虽然说还不错,但离天下第一还是有点儿距离,单论剑法,北公孙南……南什么来着,哦对,南北极,那才是真正的高手,不过这个北极在江湖上已经销声匿迹了很久,所以说现在公孙道的剑法可以称得上独步江湖,不过江湖上还有其他三大高手,神刀门门主楚天,一代神僧千手神佛,拳脚功夫出神入化的智慧道人,他们几个和公孙道比起来可以说不相上下。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不了多久咱们就可以扬名立万,可以像他们几个一样开宗立派,对啊!现在咱们就可以成立一个门派了,至于叫什么可以以后再商量,帮主自然是我,你们俩是副帮主,以后咱们可以接收人才壮大队伍,嘿嘿嘿嘿,快,快回家去收拾东西去,我都等不及了!”
三个人就这样一穷二白地出了定州城。
也不能说是完全的一穷二白,薛吹花拿了满包袱的八部膏和偷的他妹妹的金钗,丁山带了一大包五石散,还从老钱那强行借来一辆马车,小卢没啥可带的,就带了个人,那个人就是老裴,来负责给他们赶车,至于老裴为啥和他们混到一起咱们后面再介绍。
他们走的时候老钱的几个家丁不知道从哪跑了出来,跟在后面一路小跑一路敲锣打鼓大声呼喊:“钱记钱庄恭送丁不吝出城!”
那时候天蒙蒙亮,暗蓝色的天空中还挂着几颗星星,那几个家丁为了这一出估计在丁山身边埋伏了一宿,也是够敬业的。
薛吹花抬头看看天,星星很低,低得仿佛准备随时落下来一两颗,冷峻的城楼被他们甩在身后,孤零零地站立在一团迷雾之中,站立在寒风里,落寞却很孤傲地在渐渐地被暗蓝色的空气吞噬,在逐渐地缩小,缩成一个球,缩成一个点,缩到最后再怎么仔细瞧也瞧不见,虽然再也望不见薛吹花也还是在那望了很久,丁山也望了很久,久到薛吹花都忘了自己是在望什么,忘了身前和身后的黑暗到底哪一个才是答案。
薛吹花忍住自己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坐回到车里低着头半天说了一句:“你说我父母要是知道了我逃出来会不会很伤心,会不会急着到处找我。”
“就咱们出城这么大动静,你爹娘估计早就知道了,要找你,现在骑马估计早就赶上来了,谁知道你爹娘怎么想的呢。”说着丁山点了两根麻杆儿,递给薛吹花一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