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章,比武集体赛(2 / 2)
新平县的先生道,对华十二来说,是一个‘惊喜’,不过是惊大于喜,在此之前,他从未如此深切的意识到自己在这个时代的神奇表现是可以被信仰的。
人定胜天,乃至于胜过一切的念头深深扎根在他的心头,怀着这样信念的他,从没有感觉到所谓迷信思维。
而华十二不想再体验一次这样的惊喜,于是就安排阿仲在已吾县周围进行了这样的一次摸排,看看在他的身上,到底有多少信仰他的百姓。
通天玉的光消了下去,华十二思量着圉县的情况,思来想去一个词:既来之,则安之。
有一个愚氓的希望总是好的,总比绝望要好得多。
就在华十二了解世界的同时,世界也正在了解他。这个过程是双向的。
豫州颍川群里,有人高谈阔论:“诸君,可曾听说过‘已吾先生’这员妖人?”
有人说道:“略有耳闻。”
也有人回道:“从未曾闻听。”
更有人说道:“阁下要说的,莫非是那一件事?”
有人就问:“哪一件事?”
有人追问:“到底是哪一件事?”
于是就有人答:“诸君,你们或许不知,这员妖人断言:我汉必亡!”
哄堂大笑。
两汉四百年风雨,中途虽断犹能续。今时天人祸不停,然国有主人野有臣,焉能说,汉必亡。
西汉亡,是因幼主不绝于朝,而致使奸臣篡乱,改逆江山,但是今时,国主虽然昏庸,但执政已有一段时间,在未来,他还将执政一段时间,足以给膝下皇嗣成长时间。
于是,在士人们看来,国朝是有危险的,但这危险,绝不至于亡朝。
在他们看来,只要国主不早夭,那么国家就有希望,毕竟他们也只能吸取西汉的教训,不是吗?
而从这一段话中,引出来一个人,就是曹操,却是那张琦口风不紧,使陈王宫中密事流出,因此就有人问:“这所谓曹操,何人也?我未曾听说,诸君,可有了解此人的?”
这个时代,士族的消息一般来说是最流通的,有人就说道:“我听说过此人名讳,乃是宦官之后,以‘五色棒’棒打京城贵族子弟闻名。”
“五色棒之名,我曾听说过的,却原来是这曹操行的事。”
“那曹操与已吾的先生之间,可有联系?”
“倒是从未听说。”
如此云云。
但虽然满堂皆笑者,却总有那杞人忧天有笃信巫蛊者,心头铭记‘先生’之名,想着改日或有时间,当去请教一二。
而这一条消息,因为在当此时代的人们看起来太过荒谬,因此东传,西传,北传,南传,先生的大名竟是因着一句‘大言’响彻南北。
而已吾赛中,大比武的集体赛,却已经开赛了。
这第一场的场地,竟就抽签抽在了已吾县的城墙,攻方是雷鸣军,守方是粮军,具体场地则是那一段炸塌下来的城墙。
攻方胜利要求是,在一日之内,全军冲入城中。守方则反之。
如此要求,利于守方。
而场地如是完整城墙,则攻方胜利要求是,在三日夜之内,重复攻城,维持士兵不溃散。守方亦反之。
这要求,则是利于攻方的,因着选拔出来的士兵士气较高,即便重复重复,在重复,也不太见得就能磨损他们的士气,以致使他们溃散。
赤蜻蜓与华十二两个,就在飞毯上主持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