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拔苗 (连清明的两章,欠了四章)(2 / 2)
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也许日后会有机会。
梅乡,典韦绕里社而走,生生的开出一条蜿蜒的小路,长戈竟有了用途,帮他割断前进方向上的草木。
不进里社,因为没必要,如果失踪的成员都进入梅乡的里社,那他们十之八九也能回到自己家中,或寻到巫来山。
即便是回不去,也能死在梅乡里社中,容一段时间来慢慢收拾。
“一条岔路。”
典韦目光一晃,看向岔路方向,这岔路自然不是他走出来的,想来应是惊慌的粮队成员走出,他在想,这条岔路的那个方向会是它的尽头。
左思右想想不出主意,典韦烦躁:“你们几个,扯开舌头,走这条路。”他手一指,安排人往岔路指东的方向,“我走这条路。”
他要走的,是岔路指西的方向。
“要是找到了人,就回到这里来等我。”
一群人领命而去,果然张开了喉咙乱喊,喊的混乱,没一个标准。
典韦也不嫌弃,更不觉纷乱,就觉得欣慰,毕竟他的吩咐,他们可是照做,没打一丝折扣,这让他心中感到自得。
他却不用浪费自己的肉嗓子,因为他拿上了先生的法宝——电喇叭。
喇叭里提前录好了先生的声音,粮队成员们未必熟悉典韦的声音,但一定熟悉先生的声音,尤其是先生经过喇叭扩音后的声音。
“这里边的舌头竟然不累?难道真是铁打的?”
典韦很保护电喇叭法宝,唯恐它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同时,他也为喇叭的神奇感到异常震惊,以往他只知道法宝能增强先生的声音,百姓都叫它‘雷音’。
就因为用它说出来的话,声量宛若雷霆之音。
它的声量自然是比不过雷音的,但百姓有着始终如一的夸张传统,所以喇叭有了威名——‘雷音’。
今日却独叫典韦领略了它的另一个功用——‘铁舌头’。
甭管这功用其实是个什么叫法,而今日,它的这份功用在典韦心中就是这么个叫法。
人在说话时只觉得舌头乱动,而不能察觉到嗓子的微颤,又因为断去舌头就不能说话,所以就认为舌头是说话的最重要器官。
因此许多跟话语有关的成语都带上一个‘舌’字。
由此可看出典韦对电喇叭的认知多么的自然,要是他知道嗓子的作用,估计就会把把‘铁舌头’改做‘贴嗓子’。
对于这类无伤大雅的误解,华十二一向不置可否。
他有一重隐藏的用意——语言始终是发展的,跟随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今人以‘铁舌头’之语来为喇叭加上概念,那他就不必为之辩白。
就让词语跟着时代走,让概念也跟着时代走。
他要是强行更改,并给这概念冠以他以为的正确词汇,那反倒是拔苗助长,使语言的发展不是一条线,而断做两个时代了。
未来人竟不明白某个词汇,某个字是如何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