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优点嘛,就是听话照做(1 / 2)
李悦二人顺着那溪流在这山林里行走了十天,也没有遇到什么大型的野兽。
反而跟着这个溪流来到了一处小水潭。
这里可是他们之前未曾来过的地方,而他们两个也不得不接受一个残酷的现实,他们两个已经彻彻底底迷失在山林中。
好歹日出日落还有个方向可以寻迹。
到了这小水潭附近,李悦先检查了一下周围。
还好,这里并没有什么动物的踪迹,没有脚印,而且这水质还算清澈。
所以他们两个决定在这里休整一下。
这几天的食谱上多了一些野果,虽然酸了一点,但是总比土腥味的烤鱼要好上不少。
李悦按照前世的记忆,指挥着大头搭建了一个临时的小房,其实也很简单,树皮和泥,然后用藤条做墙,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小屋子的雏形。
至于房顶,多搭几根树枝,铺上那种大叶子,然后在铺上干草和泥的混合物。
在屋子里点了一个火堆,烤干了墙和房顶,就算完事了。
甚至为了防雨,又铺了一层大叶子,算是房瓦吧。
两天的时间,这个小房子就弄好了。这也省的两个人天天绑在树上睡觉的好。
而出口也很简单,事先做了一个地洞,这样出去就可以钻出去,这也是为了防止野兽的攻击。
毕竟做一个门这种有技术含量的活,李悦也不会,他们两个也没那个工具。
房子如果没有门,那修不修这个房子还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他们两个决定在这里彻底恢复好了伤势再寻找回去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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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潭水三个月以后,这周边又增加了三个小房子,大头和李悦一人一间。
毕竟两个人不能总在一个小屋子里同眠共枕。
剩下的两间被用来储存风干的食物和木柴。
三个月的时间,两人合力猎杀了不少野兽,这才使得他们的食物问题得到保证。
而现在相处看来,李悦觉得这大头也是可靠之人。
还在一个月之前,两人深入交流了一下,只是纯粹的沟通交流。
李悦虽然觉得大头不错,但这个明显不是自己的菜,虽然每天朝夕相处,但更像一种哥哥。
和前世照顾自己的哥哥很像很像。
而大头那天被李悦问到:你是不是喜欢我的时候。
大头也是支支吾吾答不出来,憋了半天憋出来两个字:喜欢。
但是马上又解释道:是那种兄妹之间的那种喜欢。
李悦也叹了口气,大概这大头也分不清到底是哪种喜欢吧。
于是两人一不做二不休,既然都觉得有兄妹缘分,不如拜个把子,应该是义结金兰,结为异姓兄妹。
所以现在李悦基本称呼大头为胜哥,大头称李悦小妹。
这一点李悦还是心满意足的,因为这个称呼总比那个小…悦悦…要好一点。
现在两人的伤势基本都好了,幸运的是李悦那么严重的伤,后续并没有什么状况发生。
除了后肩的伤口,看上去真的很渗人,胸前的伤口略好于后背。
这天,两人收整好淡水,食物,用鹿皮还做了简易背囊,携带物资,两人就准备出发,寻找回城的路了。
出发时,李悦还回首看了看这处生活了三个月的小屋,这还真的是挺有趣的。
“吾乃修炼三千年白蛇转世,如今大道已成,痛哉快哉。”
这是李悦的那间小屋内留下的刻字,反正搞怪一下吧,总要给生活比个耶的。
然后两个人选择了一个方向出发了。
看来又要回归之前用绳子绑在树上睡觉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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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哥,你说你都二十了,怎么就没给你寻一门亲事呢?”
“唉,当初干爸和干妈也和我说过一门亲,但是那家人没看上我。”
“哦哦,原来这样,那有没有那个心仪的姑娘,等回去了,领我见识见识。”
说完这里,大头居然不好意思起来,脸红到脖子根。
“哎呦喂,胜哥你这是有情况啊。”看到大头这样,李悦明显准备打破砂锅问到底了。
“其实…其实…那个…我和…小静…小静的事,干爸干妈也是知道的。”
听到小静这个名字,李悦突然觉得这个大头很哇塞了。
小静全名叫王静,是王东家的女儿,还是他最小的女儿,比大头小了四岁,基本和李悦同龄。
不过这相貌嘛,李悦觉得自己比王静还是要差一点的。
用前世的标准,自己前世算六十五分,这一世最多能有七十分,王静大概在八十五分左右。
只是没想到,这大头有两把刷子啊。
而且听意思王东家似乎也不反对还得到了王东家和夫人的认可。
“胜哥,不错不错,我是真没想到。”
“本来干爸说,这趟要是以后就准备把日子定下来,摆上酒席的…”大头又说到了伤心处。
“胜哥,别难过了,这个仇早晚要报。”
“等等,前面这是…”
走在前面的李悦突然发现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