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混沌降临(1 / 2)
1
它们自诩为神,以为这是恩赐。
醒来时,程玥还躺在床上,这位“星娱乐”当家花旦就熟睡在我身边,五官仿佛是从我梦中摘取拼凑来的,完全符合我的审美
昨晚的一切我都历历在目,只是当时的我无法左右自己的行为,那时候我的意识属于“混沌”。而我成了自己身体的局外人。
混沌有时候会满足你的某些愿望。可美人不是我真正想要的。我已经四十五岁了,自从失去女儿和妻子后就再也没碰过女人。强烈的欲望虽然会时不时涌上来,可我真正想要的不是女人,而是黑狼的脑袋。
我连胡子都没刮干净,镜子里是即将达到半衰期的苍老面容。混沌从来都不懂得浪漫。我往手心里哈了一口气,闻了闻,幸好没有口臭。人家是头牌花旦,和一个快5岁的男人上床,程玥一定恨死了我,还有混沌。
混沌的思维不是人类能理解的,很难琢磨。它有时会慷慨地满足宿主天方夜谭似的梦想,比如让一个小偷成为国王。但更多时候则对人的诉求毫不理会。我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祈求过混沌我要和程玥上床,它满足了我这个大多数男人都会有的奢望,可它却没有——哪怕稍微一点——回应我心底更深层的渴求。
我要拧下黑狼的脑袋。可我始终都办不到。
我在酒店洗了个热水澡。谁知道一小时后我又去扮演什么角色?有可能去顶替矿工干活。那样的话,在井下一整天都碰不到水,我得提前洗个痛快。
等我洗完澡出来的时候,程玥已经醒了,她见到我后有些失望,眼睛里能看出来。但也没有更多的情绪。她的眼神近乎麻木,连对混沌的恨意都是一瞬即逝。混沌不止主宰了她的生活,那群畜生主宰了全人类的生活。
“有些失望?”我问她,递给她一件浴袍。她没接,随后点着了一根烟,烟圈肆无忌惮的朝我扑面而来。
“还行。”她说,一边抽烟一边往浴室走去,“比你大一圈的老东西我都睡过,习惯了。”
我没再等她,一天仅此一个小时的清醒时间,我得抓紧继续昨天未完的事情。
街道上人头窜动,偶尔有几个意识清醒的人又投向了酒精的怀抱。他们拒绝清醒,或者沉溺于意识的麻醉。他们无法自杀,混沌在他们体内设置了“神经锁”,那是刻在潜意识中的命令,一道思想上的钢印:拒绝自杀,必须活着。
自从十年前混沌接管了地球后,人类就陷入了意识的陷阱。十年前,黑狼刚刚杀了我的妻子,夺走了我的女儿。我正疯一般的四处寻找黑狼的线索,没功夫关心人类航天航空上的发展。关于混沌的事,我都是后来听说的。
混沌是人类在火星极地冰川下发现的唯一一种生物,体型很像水熊虫,不过混沌更小,只有不到2微米,它有两个头,每个头都有一个前凸的吸口,看起来像极了肛门。混沌身体两侧共有四对附肢,背上有两对伪翼,长得像翅膀,其实是感知器官。正因为它长得跟传说中的“混沌”很像,便以此命名。
人们刚开始以为它是水熊虫的近亲,也会像水熊虫一样无害。可这家伙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它一开始就寄生在了宇航员的大脑里,又通过类似病毒一样的传播,直到一年半后,有人在脑瘫患者皮质层发现了这种小虫,它们才不得不撕破伪装,在没有完全入侵人类的时候,接管了人们的意识,控制整个人类社会。
混沌接管人类思维的时候,全球还有3亿人没有感染,但很快,这些人就被另外87亿人控制了。人类一败涂地。
头还有些昏。这就是混沌寄生的后遗症。当混沌接管神经元操控意识的时候,人就会陷入一种麻醉状态,就像醉酒似的,你能感受到自己在行走坐卧,但一切都不受自己控制。每人每天会有1个小时的清醒时间,这1个小时是混沌休息的时间。而混沌却将这1小时视作给人的恩赐。
人类有过几次反抗,可惨败的结局表明这1小时没个屁用,只够让人们回味一下过去23小时里,自己扮演了什么样的人生。因为混沌不会在意你自身原来的职业,它会随机给你分配任何工作,扫大街、做网红、空降兵、当总统。一切都像它们的一场游戏,人类会随机获得一个npc的角色,配合它们玩耍。
全球所有混沌之间能做到同步交流,通讯速度比电磁波快得多,好像所有混沌之间有一张无形的量子通讯网络。
混沌不在意人类社会的分工。他们能共享所有人类宿主的记忆,在这样一张信息共享网络中,社会分工不再有专人特权,所有人都有能力当总统。
混沌接管后的城市反而比之前更加整洁。我从来没看到街道上有乱丢的垃圾。混沌控制下的人类社会绝不缺少环卫工
混沌休息的时间段不固定,昨天我是在傍晚6点醒来的,今天是早上7点半。太阳刚升上来,温度渐渐高了,我的后背出了汗。通过大街上这些人的目光,就能分辨出谁是清醒的,谁是被控制的。目光越是躲闪的人,就一定是清醒着的。
我不知道黑狼是谁,就连这个人贩子的代号,都是我经过三年内每天一小时的不断努力才挖掘到的唯一信息。
只要黑狼还活着,只要混沌愿意,不出一天时间,就能找到这个畜生的下落。可混沌从来没有满足过我这个渴求。于它而言,我们只是被寄生的载体,承载的只是生存延续的功能。
幸运的是,我昨天在京都饭店认识了一个人。很巧合的,我俩都在傍晚时清醒。阿南是兼职厨师,我是兼职服务生。我俩苏醒的时候,他正在掂勺,我正在上菜。不约而同的,他扔掉了铁锅,并骂了一句“艹你娘的”;我把菜扔在了顾客头上,骂了一句“他妈的”。
反正我们不会死,混沌不舍得让鲜活的宿主肉体消失。即便做的再过分一点,只要不伤人、不杀人,我们都不会有事。
我俩在饭店对面的酒吧坐定,每人要了一扎黑啤,不用付钱,这1小时苏醒期内的所有消费都由混沌承受。
“干杯!”
阿南干了一整瓶啤酒,喉结只滑动了五次。
“奶奶的,没想到我还会炒菜!真他娘新鲜!”他说。
“我以前也被当过厨师,做法餐,你敢想?我他娘最讨厌的就是法国菜。”我也干了一瓶酒。
酒吧里有同样清醒着的人,他们向我们举杯致意,大家又一起干了一瓶。
我打了个嗝。
“兄弟你以前是干什么的?”我问。
“啥也不干,混混。”
他捞起袖子,给我看胳膊上的纹身,是个撅着光屁股的女人的腚。他“啪!”的拍了纹身一巴掌。
“以前在这一带收保护费,对面的餐馆归我管,老板是个南方人,矬子,但给钱大方。没想到老子今天跑这来做菜了。”
我跟他碰了杯。这些年没少接触这些混混,想要找黑狼的线索,只能从他们身上找。
“兄弟你是干啥的?”阿南问我。
“公司老总。”我说。
阿南瞥了我一眼。
“我以前挺恨你们这些人,资本家,杂碎。”他说,“但是现在大家都一样了。反差很大吧?以前坐高板凳,现在给别人端盘子。”
“习惯了,在混沌入侵之前,公司就黄了。”
我让酒保去拿点冰块。酒保挺个啤酒肚,头发都秃了,看样子以前也是个老板。
阿南吆喝着酒保:“给老子也拿点,你个肥猪。”
被混沌控制的人不会理会这些言语上的攻击,只要不打他,你骂他祖宗十八代都不会有反应。
“为啥?生意干不下去了?”阿南问。
“女儿被人拐走,老婆也被人捅了。警察查不出来,我就把公司卖了,准备自己查。”
“是爷们!”阿南举起酒杯碰了一下我的杯子,一口气喝干。催促着酒保:“死肥猪!快点!慢慢吞吞的,坐办公室脑袋坐傻了吧!”
等酒保拿来冰块,阿南续上酒,又跟我碰了一杯。
“咋样?孩子找到没?”他问。
“没有,没过多久混沌就来了。一天只有一个小时的清醒时间,到现在只找到一个名字。”
“啥名字?”
“黑狼。”
“奶奶的!咋就这么巧!”阿南一拍大腿,“这畜生我听说过,以前在我这犯过事,拐过一个男孩,正好被我的人抓住。都是道上混的,让他放了那个男孩,砍了他一根手指,就给人放了。”
“他现在在哪?”我窜了起来,抓住他的胳膊,生怕这个线索跑掉了。
“不知道,混沌都来了好几年了,那小子说不定早死了。你媳妇也是他捅的?”
“对,先捅的人,再拐走的孩子。”
“奶奶的,早知道那时候就剁了他!”阿南喝干了杯子里的啤酒,又让酒保拿来一瓶白兰地。
“你当初剁的是哪根手指?”我问。
“右手小指,初犯剁的都是小指。对,想起来了,他当初有个相好的,在红兰会所当鸡,当初就看在红兰会所老板娘的面子上,才放了他。你去那或许能找到点线索。”
这是昨天的记忆了,我还没来得及动身,脑子里的混沌就醒了。再次苏醒时,就看见了程玥的一对峰峦怼在我脸上。
按照阿南给我的地址,红兰会所在中原区商贸城旁边,坐地铁过去需要四十几分钟。
艹!到地方一个小时也结束了。
2
我还是没能及时赶到地方。
我再次清醒时,周围有地铁的轰鸣声。时钟指向16:22。我正穿着工作服,在地铁口疏导交通。混沌真会就地取材,我在哪就干哪的活。不过我应该庆幸,自己所在的地铁口就在商贸城旁边。我想脱掉工作服,但穿着它可能对自己的行动会更有利。
我翻过栏杆,直奔出口。没人拦我,地铁站务员都麻木的待在自己的岗位,乘客们全都乖乖服从秩序。地铁再也没有以前拥挤嘈杂的乱象,人们就像井然有序的蚂蚁,每个人都在安排的身份下消耗生命。
商贸城里偶尔会跑出来几个意识清醒的人,为这个有序且寂静的世界带来几分喧闹。
有人崩溃了。混沌正在全力消除这种精神上的不稳定,但仍有人走向思维坍塌的悬崖。这人拎了一把刀,他的潜意识指令让他无法伤及自身。但他闭上眼,胡乱砍向路人。第一个人倒在血泊里时,附近扮演顾客的几个壮汉就承担起了警察的工作。
我没功夫看后续发展。这种事情的处理手段基本都一样,不,不会杀死他,他们会把他分配到某项实验研究中,比如“人类在黑屋中独处1天的心理变化研究”。犯的罪越重,参加的研究项目越不人道。我曾经看过一个报道,有人被拉去参与了“历史中太监净身活动对当事人心理的冲击研究”,混沌给那人阉割的画面来了场全球直播。
红兰会所早就不在了。牌子还在,风吹日晒得不像样子。我跟几个清醒的邻居打听,说这里的老板娘早在混沌降临的不久前,就被一个女技师的老公敲死了。
线索再次中断。
我找了个犄角旮旯没监控的地方,翻墙爬上了楼。红兰会所房屋所有权在老板那,这货在老婆被人打死的第二天就带着小三逃去了美国。房屋一直空着,里面的东西齐全,落满了灰。洗浴中心的拖鞋还横七竖八的摆着,发黄的浴巾埋在另一堆更黄的浴巾底下。
办公室的门开着,柜子玻璃碎了一地,但会所的开支、税务、员工信息文件都在,可内容却不能看了,被人故意用墨汁毁过。
“艹!”我一脚踹在柜子上,碎玻璃乱飞,溅到了我身上。
时间过去了半个小时。今天的自由时刻又快到点了。
我再次翻墙出去,刚落地,遇到了一个男人。他穿着跟长相不合的名贵西装,肤色是长久晒出来的黑。我俩都大吃一惊,几乎同时喊出:“你是谁?”
男人转身要走,我抓住他的肩头。他翻身甩掉我的手,从兜里掏出一瓶黄酒,玻璃瓶子就要砸在我头上。等我反应过来,发现他的手顿了一下,瓶子从我耳旁划过。他肯定是害怕打人后被混沌抓走。
“站住!”我喊住那个男人,“我在找黑狼。”
男人的背影停住了。
“你知道黑狼。”我慢慢靠近他。
“你找黑狼干什么?”他把黄酒装进西装口袋里,贴着墙斜睨着我。
“你就是黑狼!”我喊了一声。男人反应很大,他要跳起来,对着我喊:
“你放屁!老子恨不得杀了他!”
“我也要杀他。”我说。心里忍不住在感谢混沌,它终于倾听了我的内心。
“你杀你的。”男人转头就要走。我拽住他,质问他:
“你不是也要杀黑狼?”
“那是以前,他抢了我女人,老子当然要杀他。”
“那你杀了吗?”
“你放手。”他说。
“那你杀了吗!”我提高了嗓门。
“你他妈放手!”他吼回来。
“没有!你个懦夫!你没有杀他!你杀了会所的老板娘!是不是!”
他放弃了挣扎,松开了我的手。我仍然紧紧抓住他的胳膊。
“你想干什么?”他的语气平静了些。
“你为什么到这来?”
“给我媳妇送酒。”他说。
“她住在这?”
“她死在这,误伤,我没想动她。”
“我媳妇是被黑狼杀的,孩子也被他拐走了。我想找到他,杀了他。”
男人动了动胳膊,然后又无动于衷。
“帮帮我,告诉我他在哪?”我松开了他。他拿出黄酒,打开,自己喝一口,然后把剩下的都浇在地上。
“去城南,南环公园旁边有个老城区,看牌子找到一家南城废品回收站,那是他以前偷情的地方。我只知道这么多。”
男人说完话转身走了,皮鞋踏踏的乱响,响声像条蛇,钻进了地铁口。
3
肯定是混沌响应了我的诉求。将近十年时间,它都不曾在我枯萎的心里多一点停留。
几年前,我会为之抱怨,甚至怨恨那些被混沌实现了愿望的人。孙甲是最出名的混沌的宠儿,他本来只是一个自大的上班族,混沌却让他实现了作家梦,并且一直维持着作家的身份直到现在。每次我清醒时,只要发现自己在读孙甲的书,我都会付之一炬,并且免费送上我的一顿口水。
可现在我自己兼职城管已经来到城南废品站的时候,心里并没有受宠若惊的感觉。反倒有了一股厌恶,人类完全失去了自己的尊严,竟然开始为得到混沌的施舍而欣喜若狂,甚至出现了专门祈求混沌的寺庙。人类始终都脱不掉摇尾乞怜的心性:只要活着,主子换成谁都无所谓。
我脱掉了城管的制服,一脚踹开了废品站的铁门,铁门应声倒塌。里面空无一人,如今连废品站都成了废品。金属废弃物已经被人拉空,只剩下一些破纸堆在角落的水坑里发霉。
身后有脚步声。我往前走几步,抄起墙边的一根木棍回了头。是个老大爷,驼背很严重,胡子头发乱粘在一起,脸上黑黢黢一片。这样的老人如今很少见了,一般超过6岁的人都会被混沌以“救赎”的名义送往“天堂”。
“大爷,你找谁?”我问。
大爷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摆摆手。他耳背,听不见我说什么。他说话的时候嗓门很大。
“好久没人来了,你是来抓我的吗?”他说。
“不是。”我说,随后摇摇手。
“不是啊!我马上就到岁数了,听他们说,到岁数了就会有人来把我抓走。我能感觉得到,我现在脑子很清醒,太清醒了。这就说明我老得连外星人都不稀得钻进来。它们也是时候该来了。”
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背对着我坐在了废品站门槛上,抬头望着西边的太阳。
我扔了木棍,坐在老爷子身边,提高嗓门喊了一句,想试试这个音量他能不能听得见:
“大爷!”
“啥?”
“我找黑狼!”
“这没有狼!”
“我找的是个人,外号黑狼,是个人贩子,以前在这盘着。”
“没听说过,以前这地方老板是个实诚人,面憨。外星人来之前他就回老家去了。”
“他右手有小指吗?”
“啥?”
我举起自己的右手给大爷看。
“他有这个小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