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丰县(1 / 2)
汉神朝,丰县。
丰县是北川郡下辖县,辖区土地大约上千万平方公里,人口上亿,是郡下有名的贫困县。
土地少,人口少,造成财政上的入不敷出。
是以,很多富庶家户全部外走,一些人干脆拖家带口,直接卷起家当,或到外县,或到郡城居住。
留下的人多是些庄稼人之类,有土地在走不脱。
除了贫困县这个原因,丰县最不得人心的,还是有名的太监陵墓地,别号太监县!
县内有据可考,有名有姓的太监墓地不下万座,更别提无名之辈。
这两个原因一直是困扰县令的老大难问题。
出手变革?摘掉贫困,从平掉墓地入手?简直在做梦,乌纱帽还要不要。
太监们在哪,那可是皇宫,皇帝身边的近臣,稍微吹点风提上一句,你这小县令直接卷铺盖滚蛋。
多少历任丰县县令上任,想有所改观,最后无疾而终。
百姓们习以为常,只要生活过得去,管你贫困县,太监县,关自己什么事。
甚至有些人,还会阻扰。
耕种时农民,闲农时盗墓贼,在这司空见惯,家家户户都会来上一手,以补贴家用。
拿掉墓地,让我们这些半职业盗墓贼吃灰?
坚决反对!
当然,普通农户盗那不算盗,毕竟没有挥舞着锄头,走街串巷去盗墓的人。
这些人只是搞点无名之墓,没什么危险。
不过,有些人可是真正的盗墓贼,工具齐全,甚至身怀绝技,少数还有超凡力量。
他们的目标不是普通墓,盯着的是那些权势滔天,或是生前实力过人的太监,这些墓地往往隐藏着巨大的财富。
毕竟是太监,没有后代,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只能往自个儿墓地装。
所以,在丰县,盗墓之风盛行。
大白天,就有一伙盗墓贼顺着一条宽阔的水泥路,往一处大型墓地走去,大约七八个人。
“三哥,大白天的,让人看到是不是不太好?”
有新人做贼心虚,不停往周围瞅,那模样,活脱脱就是一个盗墓贼。
“怕啥,丰县的大名你还没听过,像筛子一样,到处是贼!”
领头的是一个四十左右的大汉,一身庄稼汉打扮,大大咧咧地说道。
新人犯嘀咕,还是有些害怕,说道:“听说大墓有专人把手,咱们这几个人,够利索吗?”
“怕个啥!”身边,一个六十岁出头的高个伸出手,在新人后脑勺拍了一下。
新人捂着后脑勺,不肯承认:“叔,我不是怕,我是提前想好怎么办!”
“阿呆,想这么多干嘛,有这个力气,待会儿多搬点器物,反正那些死太监没什么用,还不如留给咱。”
又有一人说道。
新人反驳,说道:“哪有这么多器物,书上说了,只有大墓才有很多陪葬品。”
三哥一锤定音,说道:“我们去的就是大墓!”
“大墓?”
“对,皇后身边的红人,夏太监的墓!”
“皇后?这个死太监,竟然每天都能看到这么漂亮的女人,死了也值。”
“看你那怂样,就知道女人!”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上次得了卖器物的钱,就去窑子。”
“靠,你跟踪我!”
“……”
说着说着,这一伙盗墓贼歪了楼,扯到女人身上。
当初,夏元受当朝皇后委派,为了便于行事,对外放出消息,称修炼走火入魔身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