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九章 花钱入伙(1 / 2)
领队将信将疑地看了他们一眼,拉了把椅子坐下,说道:“我对靓坤不很了解。告诉我你们遇到了什么麻烦?”
李一平答道:“我和我的这位伙伴都是老实的生意人。一路上我们老老实实地做生意。今天早上在山路上遇到一个客商,我们跟他讲了两句吉利话,他就笑嘻嘻地捧出十两银子送给我们,然后就躺在路边休息了。我们拿着银子刚要进城来,那客商却睡醒了,变了卦,大发脾气,跑到衙门里告我们抢了他的钱。衙门就派人来抓我们。靓坤知道了,就把我们带到这里来了。这原不过是个小小的误会,只怪那客商醒来得太早了。”
这是强盗间的行话,翻译出来是:他们在山路上抢了一个客商十两银子,把商客打倒在地。他们刚要走,那客商醒来了。
那领队听罢,咧嘴一笑。接着又怀疑地问:“你为什么要留着大胡子,说话的声调却象个塾馆里的教书先生?”
安小宁急忙回答:“留胡子是为了讨好他的上峰。沈先生过去在衙门里干勾当,由于钱财方面的误会,他不得不提早辞了职。掌柜的,你以前莫不是也吃公堂里的饭,这样盘问得人紧!”
“这几句话须得问清楚。”领队老大不高兴地说,“告诉你,我从不曾在衙门里干过事,正经是个军官,左骁卫大将军麾下豹骑三营的队正,正九品呢,人称刘领队。你且好好记住。噢,靓坤是你们的老相识吗?”
“不,”李一平答道,“我们今天第一次见到他,衙里派人来抓我们时,他碰巧在那里。”
领队回头吩咐道:“快拿酒来!我要与这两位先生好好叙叙。”
酒保应声搬来了一个酒坛,端出了几味菜,一面凑着李一平陪笑。
“你们以前都在哪儿厮混?”领队问。
“在蓟州。”李一平道。“但我们不想呆在那里了。”
“言之有理!”领队龇牙咧嘴地大声说道,“听说前段时间那里有个钦差甚是厉害。那人暴狠凶残,就是几天前,把我的一个朋友杀了!”
“所以我们赶着要离开那儿。以前我们总同屠夫混在一起,住在北门不远他的客店里。”
领队用大拳头猛往桌上一捶。“你们为什么不早说?靓坤那个鬼杂种根本没法同屠夫比。屠夫是条正直的好汉,只是性情暴躁点,动不动就要耍刀子。我跟他说过上百次,耍刀子是没有好结果的。可他偏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