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财树(2 / 2)
“可是你捡的钱,不止能买两串炸地瓜。”梁菲菲说。
“可是,要是交上去的话,你连一串炸地瓜都吃不到了。再说了,钱毕竟是我捡的。”我企图说服梁菲菲。如果是李月乔的话,我肯定平分。
“那不行,必须平分,不然我告诉马老师。”梁菲菲总是秉承着她心里的“公平”。
“那你去和马老师说吧。你要是和马老师说了,我就跟马老师说,你问我要两串炸地瓜我没给。”我总能“赢”梁菲菲是因为我比她更“狠”。我当时觉得,人不能被任何事情威胁。
果然,梁菲菲妥协了,她最终分到了一串炸地瓜。
我觉得,我在梁菲菲这。我天然就是反派的性格,我有种执念,“如果我得不到的东西,我宁可毁了,也不给别她”。
我们那个时候,学校里的报纸比较贵,马老师让我们两个两个结伴订报纸。这样,我们就可以花一半的钱,看全部的报纸。
我和梁菲菲因为住的近,理所当然的成了报纸搭子。其实,学校的报纸我从来不看。如果不是每个人都要订阅,我压根不愿意交钱。
本来我一期,梁菲菲一期挺好的。可是总的报刊数量是单数。最后一期,我们有了争执。最后一期还是个大刊,比以往的内容都多。偏偏,马老师把最后一期发给了我。
梁菲菲敲开我家的门,和我说:“王霞,我妈让我过来拿最后一期的报纸。”
“凭啥?”我心里想的是,那是你妈,又不是我妈。她让你来,我就必须得给你啊?她自己怎么不来?
“我妈说了,你必须得给我!”她着急了。
“马老师给我的,就是我的。”如果她说先看看,然后再给我,或者跟我一起看。哪怕她说了,看了,没再给我。我当时也会给她。可她偏不,我也更加执拗了起来。
我把最后一期报纸,从卧室拿出来。当着梁菲菲的面,我把报纸撕了个粉碎。
“行了,现在你也不用和我争了。”我说完。梁菲菲气呼呼地跑回了家。
可能有些人天生就是相克的,就比如我和梁菲菲。我们就像婚姻里的很多怨偶一样。对我没什么好处,只要让你不痛快,我就高兴。
我和李月乔就像是再婚的爱人一样,我可以为了你付出,不去计较。
说来奇怪,我十二岁,本命年那年,正月里,我先是在地下室的楼道里捡到了一张五十元。后来,我又在小区门口,小卖部那个位置,捡到两张叠起来的二十元。最后,我又在放学路上,和同学一起捡到了十元。一共一百元。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捡到过一毛钱。那个捡钱,一摞一摞捡不完的钱也越来越少地出现在我的梦里。
也大约是在那个时候,我学到了一个法律知识,就是,“拾金而昧是犯法的”。
教给我这个知识的,是我们的政治老师,蔡老师。
蔡老师是个南方人,她自觉自己的普通话说得不错。其实,带着挺浓的口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