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 富贵子弟(2 / 2)
而源头上来说,这一切都是因为甄宓。
对方倒是没什么错,关键在于她的孩子要继承大统,怎么也不该是一个短命鬼,偏偏基因上的东西,很可能就会重合,外加经历也可能一样,很容易就会导致悲剧的再度发生。
曹晖反正不敢赌,他宁愿把这个女子送给曹操,也绝不愿意让其嫁给曹昂。
悲剧上演的话,他要是还跟上辈子一样能活,就他现在掌握的权利,压根就无法自保,很可能是老年悲哀。
那一幕,是让曹晖极为惶恐的。
他想好好活着,不想就那么完蛋。
“对了,司马懿的老婆叫什么来着?好像叫张春华,这个女人今年多大,得想个办法把她送给未来的曹氏掌舵人,这样一来,司马懿还能有那么多好儿子,好孙子吗?”
下午,曹晖又奸笑了起来。
现如今他总算是掌握了曹操的笑点,因为他看到的比曹操还长远,还要更加更加的好玩。
未来很多事情,那真是说改变就改变了。
到了傍晚,风起时,曹晖连忙带着人一并回到了院落里,他可不想落得老年风湿,就算是早死,也不愿意在未来几年内被风湿折磨。
……
接下来的几天,曹晖每日都在琢磨北方局势,以及补上之前的一些漏洞。
比如说,这并州是绝对不能去的,否则高柔要是认出了他,绝对会让自己的兄长,也就是袁绍的外甥高干把他弄死的。
对方之所以投降,那是因为官渡之后曹操占据了主动权,还因为曹操的同级别对手袁绍死了。
这样一来,跟着袁绍的同级别对手,那是绝对不亏的,起码会获得不亚于之前的成就。
可他们要是还不知道袁绍会死,官渡会失败……大概率曹晖会被直接抓起来刮了。
到时候,曹操可能都不会帮他报仇。
人死不能复生,为了未来,曹操也绝不会得罪经营过并州的高家两兄弟,到时候他就算是白死了。
可能,在以后曹昂继承位置之后,或许会给他报仇,可那时候他骨头都被虫吃光了,再去报仇还有什么用?
“幸好这两兄弟就只能待在并州,否则这潜入就真的危险了,以之前我跟兄长去见他的态度,高柔此人绝不会动摇心智,那我就危险了。”
曹晖呵呵一笑,转而又想起了其他人。
五天之后,他计划好了一切,正式出发。
身份为:普通商人。
坐骑:一匹枣红色的马。
队伍:一群精壮的汉子,外加几条华夏细犬。
手中还提着一条精铁小链子,链子的另一头,是他前前世绝不敢去触碰,连想都不敢去想,足以让人牢底坐穿的……红领绿鹦鹉。
漂亮,大气,会说话,还特别的亲人。
此时的曹晖,从表面看起来,就是活脱脱一个提笼架鸟,走狗赶兔的富贵子弟。
跟他的人设汉室宗亲·刘飞很是相似。
“回头想办法建立法度,将这鹦鹉保护起来,或者想办法让它尽快繁殖,到了后世,说不定我就能买一只大鹦鹉了。
嗯,回头还要让这个时代的贵族都喜欢上,如果来得及,先送刘备一只……”
曹晖想着想着,便笑了起来。
“子曰,学而时习之。”
正在此时,他肩头的鹦鹉,嘎嘎嘎地说了一句话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