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签约(1 / 2)
两分钟的时间,葛福宏看完陈启明要求要改的部分后,抬起头看向陈启明。
“小陈,这些地方你觉得要怎么改!”
一边说着,她目光在不停转动,似乎在思索。
陈启明没啰嗦,直接按照自己的想法说道:
“关于分成,我希望改成六四,我六,公司四,同时,如果我的唱片销量亦或者电影、电视剧片酬达到一定程度的话,还要改。”
听到这个要求,葛福宏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陈启明的这个要求并不是太过分。
虽然现在就让了一成的利润出去,但这个模式对双方都有好处,如果陈启明的唱片销量真达到一个很高的地步,那就算分成比例减少,福隆公司公司也不会吃亏。
“你接着说!”她没有第一时间发表看法,而是让陈启明把其他的问题都说出来。
“还有分成范畴,我其他的我都愿意接受,但我自己写的歌曲、电影等东西的利益不跟公司分成,同时,如果是公司在制作的歌曲,我希望能版权共有。”陈启明说道。
在分成范畴这一块,陈启明并不指望福隆经纪公司会缩小范围,因为这是不可更改的。
就连郭富城、小虎队等目前东南亚范围顶级的歌星,他们的经纪人都要从他们的所有业务中抽取分成,陈启明一个新人想更改,那显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陈启明主要争取的点还是自己以后创作的作品。
听到陈启明这句话,葛福宏眉头皱了起来。
作品的版权共有,这个事情不算大,但也是一个不小的问题。
因为福隆经纪公司旗下有一个唱片公司。
她的计划是把陈启明挂靠在这个公司下面。
如此一来,陈启明的作品自然归属这个唱片公司。
这时,刘慈伟主动靠近葛福宏,用只有俩人才能听到的语气低声说道:“他自己会写歌,我看了,质量很好,甚至可以当主打,以我估计,这小家伙可能还有其他作品,他的意思应该是他自己想为自己的专辑写歌。”
听到这话,葛福宏一愣,“歌曲呢,给我看看!”
闻言,刘慈伟无奈地向陈启明那边努努嘴,示意歌曲在陈启明手上。
一想到刚才陈启明走的时候第一时间把他的歌拿上,似是害怕被自己昧下一样,刘慈伟心里就七上八下的。
这年头的年轻人可真够聪明的。
“小陈,能给我看看歌曲吗?”葛福宏对刘慈伟说陈启明自己写的歌曲质量能当专辑主打很好奇。
听到葛福宏又要看歌曲,陈启明条件反射的握住手里的本子。
他有些担心如果谈不拢,福隆这边会不会剽窃他的歌。
这不是没有可能。
这年头的歌曲可没有版权注册一说。
真要被剽窃了,特别是被福隆这种有背景且有实力的公司剽窃的话,他基本只能打碎牙往肚子里吞。
不过,想了想后,他还是把本子翻到之前那一页递了过去。
怎么说也是宝岛有名有姓的人物,陈启明觉得葛福宏应该不会这么无耻。
接过本子,葛福宏认真的看了起来。
她看的很快,三分钟后,她把本子还给了陈启明,微微沉吟了一下后,直接说道:
“你的这些条件我都同意了,我们是不是可以立即签约。”
此时,葛福宏表面上没什么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