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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改变命运的剧本(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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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一个小女孩转来了我们班。

她是从台湾来的,说起话来嗲嗲的,那种软糯的口音。

我们西北向来民风粗犷,她混在我们班里,跟谁都格格不入。

那时候,她就像个异类。

异类,就会被欺负。

起初,是有一些男生说她说话机车。

他们故意当面模仿她的口音,做出一副矫揉造作的样子,引来阵阵哄笑。

她就在一旁尴尬的陪笑。

等大家发现她没有生气,那胆子就更大了。

有人冤枉她,把一个女生新买的文具袋放进她书包里,污蔑说是她偷的。

她百口莫辩。

这事一传十,十传百,她成了带着污点的小偷。

那时候,我每天到学校,都会看到她在迎接无数的嘲讽和谩骂。

她的铅笔和橡皮会突然不翼而飞,她的课本会被扔下楼,每当看到她一脸焦急的样子,所有人都会发出一阵阵得逞的窃笑。

现在想来,那时候大家未必真的相信文具袋是她偷的。

只不过嫌学习的日子太过枯燥,需要一个用来打发无趣时光的取乐工具。

而很不幸,她就是那个工具。

我和她的交集,始于四年级的开学季。

那天,班主任要调换座位。

每个人都在翘首以待,她会被分给哪个倒霉蛋当同桌?

你没猜错。

那个倒霉蛋是我。

那天上午,每个人都幸灾乐祸地看着我。

我兄弟拍了拍我的肩膀,摇着头宽慰:忍忍吧,一年很快就过去了。

那个下午,我寒着一张脸,用余光瞥到她战战兢兢地抱着书包坐到我身旁。

她悄悄地瞄了我一眼,好像想说什么。

发现我的脸色冷若冰霜。

遂低头,不敢再言语。

到上课的时候,我接受了现实,冷冷地划下三八线。

“今后谁的东西过界,谁的东西就归对方。”

她讷讷地点了点头。

然后轻声说:你的这个圆规过线了。

她把圆规小心翼翼地还给了我。

我糗然,只能说:刚才的不算,我们从现在开始。

这个世界上没那么多英雄救美的戏码。

生活不是偶像剧,我帮不了她,可以想见,如果我当时伸手去保护她,不但无济于事,还会引火烧身,连带着我也会跟着她一起被排挤。

我和她非亲非故,没必要为个陌生人把自己置于风口浪尖,所以一直以来,我都佯装冷漠。甚至偶尔还会凶她,只是想让她知道,我不是什么好人,请离我远一点!

整整一个学期,我假装看不懂她眼中的谄媚与讨好。

我们就像是在茫茫宇宙中两个的质点。虽在一个平面图上,却从来没有什么相干。

直到那次英语课。

老师要点名两个人上台听写单词。

每个人都下意识地低头。

生怕和老师一对视,就被叫上去祭旗证道。

老师恰好走到我俩旁边,用手敲了敲桌面。

“陈泊雨、辛悦,你们两个上去。”

淦!

我的脸色当场就白了。

在小学的三门主课里,我最学不懂的就是英语,当时我的口头禅都是“生是中国人,死是中国魂,让我学英语,死都不可能!”

其他同学见我们二人被老师点名,都松了口气。

我像个行尸走肉一样走上讲台,脑瓜子嗡嗡的。

老师已经开始念第一个单词。

教室内响起齐刷刷的动笔声。

可我只能瞪大眼睛,手上紧紧捏着粉笔,对着黑板发呆。

我感觉自己就像热锅上蚂蚁,脊背发热,好似每一秒都被时光拉的无比漫长。

人在危急关头,真的什么信仰都能出来,什么玉皇大帝如来佛祖耶稣基督……但凡路过的神仙我在心里都上了柱香,只要能拉兄弟一把,回头兄弟一定给你们摆上一桌。

然后我就听到辛悦的声音,在轻唤我名字。

我诧异扭过头。

她压低了声音,用嘴巴给我比着字母组合:a-r-g-u-e。

我先是一愣。

下一秒,心头涌起感动。

世上没有救世主,也没有神仙和皇帝,但是有一个在关键时刻雪中送炭的同桌。

那天,在她的帮助下,听写抽查我蒙混过关。

自古以来,没有什么人情比江湖救急还大。

虽然碍于面子,我没有对她道谢。

但从那天起,我对她的态度在不知不觉中软化。

以往她的手肘或者东西越过三八线,我会厉声呵斥。

每次都把她吓得瑟缩不安,惶恐道歉。

后来她无意间越线,我就假装没有看到。

只有悄悄洋溢起来的笑意。

每到盛夏时节,窗外蝉鸣阵阵。

我托着下巴神游天外,她在看书。

我发现她特别喜欢看书。

都是课外书,比如花火、爱格,还有韩寒的书。

最初我不理解,书能有什么好看的,上课还没看够吗?

可课间自习实在太无聊。

我就问她:你看什么呐?

她回复我,《大漠谣》,桐华的书。

我不知道桐华是谁,就问她:给我看看好吗?

大抵是这个“好吗”,是她从未见过的客气。

她受宠若惊。

她连忙说:可以可以。

就好像生怕我反悔,不向她借书似的。

天可怜见,我一个西北糙汉子,看的第一本小说居然是言情。

那是我第一次看课外书,昼夜不息,花了三个星期,最后居然还给看哭了。

这期间,她从未问我要过这本书。

我有种感觉,即使这书我不还给她,她都认了。

那天我看完书,还给了她。

我说:这本书忒扯了。霍去病可是说出“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大英雄,怎么可能大业未成,就为了一个女子假死隐居?

她一句话脱口而出:你还知道霍去病?

我顿时就不乐意了。

“在你的眼里,我很没有文化?”

她见我一副怨种样儿,双手合十,连声抱歉。

我说:我是陕西人,知道霍去病很正常吧,你一台湾人知道才不正常。

她说:台湾人怎么了,不都是中国人吗?

嘿,这小丫头还挺讲民族大义?

她捂着嘴笑,说:那这样吧,我改天重新给你带几本书。

然后我就怔住了。

她那个掩嘴而笑的表情,居然还蛮好看。

有点像雏田、有点像娜美、又有点像被阿离上身的桔梗。

我被撩到了。

那天起,她总会给我带书。

骆驼祥子、基督山伯爵、海底两万里……

那时我第一次发现,原来从课本上学来的文字,还可以拥有如此让人着迷的排列。

在她的带领下,我接触到了另一个世界,我们的话渐渐多了起来,从老舍聊到大仲马,从王小波聊到博尔赫斯,还有令我们似懂非懂脸红心跳的杜拉斯。

每当和我说起这些的时候,她就会笑,那眉眼弯弯的眸子里,像是落满了星辰大海。

到了课间,别的小朋友都兴高采烈地在操场上玩耍。

就我们两个,坐在座位上,一人捧着一本书,低着头看得津津有味。

那是只属于我们两个的私人时间。

那个时候,我为我们的早熟而感到骄傲,越来越觉得她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可以互相理解。

可在放学路上,我却始终不敢和她并肩,每次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一个人独自回家。

因为她是被大家排斥的人。

一旦被人知道,我在私下与她玩,那么我也会被大伙儿归为异类。

到时候,将会有无数同学跳出来,对我指指点点,说三道四,冷嘲热讽。

这就是小孩的世界,太过单纯,单纯到连他们的恶意都懒得掩饰。

我很害怕。

而她好像能察觉到我的心思一样。在外人的面前,她装作与我从未熟识,陌生的像电梯里不得不一起同行的人,终点一到,就会立即各奔东西。

我们的友谊像是见不得光的秘密,被彼此心照不宣的收藏着,不敢给任何人看。

有一年隆冬,大雪纷飞,覆盖地面。

体育课上,大家在操场上打雪仗。

有个男生看到她走过,眼珠一动,拾起一个雪团就砸了过去。

这一砸,众人发现了乐趣所在。

所有人团结一致,都拿雪球砸她一个。

那时操场不是塑胶的,而是用煤渣垫着,上面铺一层沙子,跑起来就尘土飞扬,跟腾云驾雾一样。

可想而知,三九严寒的天气,煤沙混杂着冰雪,说是雪球,可坚硬得如同冰块。

她面露惧色,四处逃命。

同学们对她围追堵截。

无视她哀求的眼神,一个个哈哈大笑。

我站在原地,胸中热血翻涌。

那一刻,我真想当个脚踩七色祥云的英雄,在众目睽睽下挺身而出,将辛悦拯救于水火之中。

可我没种。

我的脚就像是灌了铅,一步都走不动。

因为我知道。

这一步要是走上去了。

那就不是英雄救美,而是奸夫淫妇。

忽地,我灵机一动。

我凑上前去。

故意被一个男生的雪块打中。

我佯怒:你打她啊,你打我干什么?

男生结结巴巴:打错了,打错了。

我不理会,箍上几个雪球,冲上去就和那男生干仗。

因为我的乱入,把水搅浑了。

这场雪仗,从他们的群殴一人,又变成了无差别大乱斗。

那天体育课结束,回到教室。

我们都沉默了许久。

我想道歉,都怪我太懦弱,不敢在别人欺负你时,站出来光明正大保护你。

我不是什么踩着七色祥云的齐天大圣,只是一个自私自利贪生怕死还没有月光宝盒的至尊宝。

我刚想说对不起,就听见她先开了口。

“谢谢你啊,陈泊雨。”

她用手抹了抹眼里的泪花,声音哽咽。

“在班里,就只有你愿意对我好了。”

于是我就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暑假,我第一次去她家。

为了抄她的暑假作业。

我顺着地址找到了她家小区,在楼下喊了两声。

她推开窗,让我别喊了,屋里没人,自己上来吧。

我坐在她家客厅的沙发上,她进屋给我翻找作业。

我看到客厅的墙上,挂着一张黑白照片。

上面是一对年轻的夫妇。

我问:那是谁啊?

她翻箱倒柜,头也不抬。

“我阿爸阿母。”

那天,我知道了她为什么会从台湾来到大陆。

辛悦二年级时,她的父母死于一场煤气泄露。

爷爷嫌她是女孩,不能传宗接代,打算把她送去孤儿院。

但她的姑姑不肯,和家里闹翻后,决定独自抚养辛悦长大成人。

因为姑姑当年大学是在陕西上的,于是就把她从台北带到了西安。

然后就认识了我。

这就是关于辛悦的过往。

之前她从未跟任何人提起。

但在那天,她用一种旁观的语气,变相地告诉了我一切。

语气淡淡的。

就好像是在诉说别人的故事,与自己无关。

时间键一蹦一跳,到了初中。

有可能是换了新环境,有可能是初中的男孩子情窦初开,初中时的辛悦,再没有人会作弄她,就连曾经嗲嗲的音色,也变成了加分项。

我们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走在街道上。

过铁路时,我们或轻轻拉着,或十指相扣。

若是遇上心情不错,还会像小孩子一样走走摇摇。

有次我和她走进一条巷子,开玩笑之际被她逼到角落,我猜当时我们都脸红了。

我们好像只隔了几厘米的距离,第一次感觉到暧昧的气氛。

然后有路人经过,我又庆幸又意味不明地推开她说我要回去了。

大概潜意识里在逃避。这算什么?偶尔我会这么想,但想不出来。

真的太自私了不是吗,我一直没有拒绝她伸出的手,却又总是适时的推开。

现在想来好像那时全班都认为我们应该在一起,只有我装作和她没联系。

她只给我一个人抄作业,有活动时想和我一起,只要是我的要求必定会答应,就连我写出来的那些矫情文字,都可以把她感动到无以复加。

有同学说:欸,辛悦是不是喜欢你?

我仰天大笑三声:哈,哈,哈,那怎么可能!

那时我有喜欢的人。

我喜欢的人是我们班的班长,初二那年我对她一见钟情,没过多久我们就坠入爱河。

大概那时候我真的太小了,天真的以为我再和辛悦有那种友谊真是太犯规了,总是不自觉的躲避,只觉得这怎么可以,怎么可以?

我真的好自私,明明贪图着她给我温暖,却又不愿再有什么瓜葛,幻想她会像承诺的那样纵容我对我好,而我不用任何的付出。

还能记起那次学校运动会。

她去参加长跑,我一如既往的担当路人拉拉队。

那天太阳大,我给晒得流了鼻血,天晓得这什么原理。

晚上我给女朋友打电话,不接。

然后她的电话就来了。

她说:你今天流鼻血了。

我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

她说:一直都在着看你。

后来的多少年,我始终不确定我们曾经是否相爱过。但她那时的眼睛里,真的好像只有我一个人,而后来的我再也没遇到过一个人,会像她一样如此认真的在意过我。

只是此情可待成追忆,那些年少时一闪而逝的温柔,在我无数次的漫不经心中,被轻轻忽视,又轻轻的被无心辜负。

年少的心总是滥情易变,心里的桃花像是不成拍的调子,每过一天,就是一个不同的节拍。

我分手了。

第一次失恋,我离家出走。

我爸妈打电话给辛悦,问我是不是在她家?

辛悦立刻警觉,她知道我分手了,怕我会做傻事。

凌晨十二点,她骑着自行车找遍了整座城,最后在一处广场上的草坪发现了我。

她走过来,看着我张口欲言,可迟钝了半天,还是没想起该说什么好。

我硬邦邦地说:来看我笑话的?

“没有。”

她俯下身来。

“我们回家吧。”

我心头的委屈一下子就冒上来,失恋的感受席卷了全身。

我酸溜溜地说:张无忌他妈说得果真不错,长得好看的女生,都喜欢骗人。

她头一歪,说:那也不一定,其实长得丑的也喜欢骗人,只不过长得丑的骗人没人信。

我一时语塞,把头一扭,闷着不说话。

她见我这样,就蹲下来,和我面对面。

“哎呀,你要不想回家,咱就不回了,你饿不饿?我请你吃宵夜?”

我继续赌气,不说话。

我还在失恋呢,要真乖乖跟她去吃晚饭,那多没面子!

她只是嘻嘻笑。

“我跟你说哈,我家小区门口新开了家麻辣烫,那家老板娘风韵犹存,你见你怜,你要是跟我走,青菜羊肉鱼豆腐你随便吃,三块钱一串的也允许你点,油皮和千张吃到饱,花生酱是不要钱的,你可劲吃,吃完我们去便利店买冰可乐在路边喝,咋样?”

顿了顿,她又补充了一句。

“等到那时候,你想骂街就骂街,想难过就难过,我不拦你,我陪你。”

我突然就酸了鼻子,眼泪差点没忍住。

只好很没种地表示。

“这可是你说的,不许反悔啊。”

知乎曾有个问题。

男生喜欢的是和他打闹的女生,还是他上课时偷看的女生?

有个回答,一度让我百感交集、潸然泪下。

“他以为喜欢的是偷看的女生,多年以后才发现,放不下的是打闹的人。”

不止一次的想过,如果可以倒回曾经的场景的话,我一定会做的比那时候好,去弥补掉我所有犯下的错。

一定不会幼稚一定不会懦弱一定不会错过。

很多不开心的片段也一定就不会发生。

至少不会像后来的结局那样,糟糕透顶。

那一年,中考结束。

夏天轰然消逝在六月份的尾声。

时间拉拉扯扯,我想起高一那年。

辛悦跑去参加校园十佳歌手大赛。

她换了身露背的连衣裙,把一水儿的长发盘了起来,蒙上了一层水汽,好看的就像是从水墨画里走出来的人。

上台前她紧张,我给她打气。

“你就把自己想象成刘亦菲,把台下的人想象成王宝强。”

“台下那么多王宝强,看着也害怕。”

“那就只看我。”

“好的宝强。”

她回身走上舞台的瞬间,我看到她脖子根上有几绺细微的碎发,轻轻地飘着,荡着。

我忽然感到心头被什么东西磨得痒痒,有种奇怪的种子落在心扉上,让我总觉得眼前那人哪里不一样了,只是彼时年少识浅,尚悟不开初生的情窦。

那天她傻了吧唧站在台上,简直迷之操作,朝下面做了个飞吻的手势,结果把别在衣服上的选手牌给打飞了。

正巧砸到评委老师光秃秃的头上。

我们在台下哄然大笑。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男生,就是在那次大赛注意到了辛悦。

半夏时节,花开满树。

从未曾想过,我们会在花谢的瞬间擦身而过。

高一那年,辛悦谈恋爱了。

不是和我。

我听到消息后,说不上来是一种怎样的感受。

就好像身体里的某个部分,被绷的死死的。

记得有天我照常给她带早餐,去了她的班级,却从窗口看到他们在座位上说说笑笑。

我只好识趣的离开。

跑去厕所,点上了一根烟。

抽一口,就是呛一口。

胸口像是被人猛地打了一拳,一揪一揪的疼。

她的男朋友叫王宇,和她一个班的,是个眼睛仔。

可能是我个人偏见,总觉得他像个斯文败类。

斯文败类也知道我的存在,很敌视。

现在想来,是人之常情。

毕竟每个男人都不能容忍自己女朋友身边有个男闺蜜。

有次我和辛悦并肩回家,被他看到了。

他们大吵了一架。

我皱眉:你们没事吧,因为我?

“不关你的事,是他发神经!”

辛悦气呼呼了一会儿,道:

“陈泊雨,咱俩暂时别联系了吧,我怕他给你造成困扰。”

又有一次,我突然发现辛悦把我qq删了。

我打电话问她什么意思。

她给我道歉,说是王宇要求的,等过段时间,她再把我加回来。

我总觉得她隐瞒了什么。

后来我是从她闺蜜那里知道的。

说是王宇天天教唆辛悦和我断交。

辛悦气得破口大骂:我都把他删了你还要怎么样?我跟他认识那么多年了,真要有什么早有了……

这话听在我耳朵里,只觉得满满都是讽刺。

真要有什么,早就有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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