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 七杀令(1 / 2)
这里并不是大唐,如果是在大唐的话,苏长生肯定不敢无缘无故的随意铲除那些狗大户。毕竟还要考虑到舆论等各种因素。
但是在倭国,苏长生无所顾忌。
手下一个千人队,分成十队。
只用一天时间,便将整个岛根县的土豪大户,铲除殆尽。
而整个岛根县的大小官僚,都是被这些贵族和土豪所把控。
而这,也正是倭国天皇对地方掌控力度不足的原因之一。
因为地方的官员,都不是天皇派遣出去的,天皇对地方又能有多大的掌控力度呢?
现在,苏长生将整个岛根县的贵族土豪,从上到下杀的干干净净。
那些官吏,自然也是一个不剩。
没有官吏,整个岛根县便要大乱。
哪怕是最残酷的秩序,也好过没有秩序。
所以,无奈之下,苏长生只好认命使者团的几人,担任这岛根县县令、县丞、主簿、典史。
至于下面的衙役小吏,苏长生直接命人在岛根县进行挑选。
幸好此时的倭国十分崇拜,倭国会说汉语之人不在少数。
因此也并不存在语言不通等障碍。
挑选衙役小吏的第一条,便是要会说汉语。
挑选出小吏之后,苏长生就命他们开始在整个岛根县开始丈量土地。
然后放出风去,从今往后,岛根县土地丈量完毕之后,土地将会重新分发。
每一户都会按照人口进行发放土地。
不过,这些土地,他们只有耕种权,而没有所有权,也就是说,不允许买卖。
人死之后,土地仍旧会被收回。
这些土地,每年统一要交一次农税,税收为五税一。
而岛根县的律法,也有所变动。
抢夺他人财物者斩;
偷盗者斩;
奸淫者斩;
欺压他人者斩;
出卖岛根县利益者斩;
私下买卖土地者斩;
扰乱市场的商户斩。
这里可不是大唐,而是在倭国。
苏长生对倭国的观感本来就不好。
因此,在倭国制定的律法,也十分严苛。
反正只要敢犯事,统统都砍了了事。
就算将这里的人统统杀光,他眼睛都不会多眨一下。
苏长生制定的农税,税率是五税一,这个税率,不高不低。
但是入宫一年只收一次的话,其实应该还不算高。
苏长生感觉,这种待遇,应该能让岛根县的百姓,迅速平定下来。
而令苏长生没有想到的是,等岛根县新选的小吏将告示张贴出去之后,岛根县的百姓看到告示之后,都快疯了。
他们实在是没有料到,居然会有这么好的待遇。
土地兼并问题,是世界性得问题,可不仅仅是在大唐才有。
倭国这边,同样有很严重的土地兼并问题。
在那些贵族和土豪没有死之前,岛根县的土地,基本上全都掌握在他们手中。
而现在,这些贵族和土豪,统统被杀,他们的土地,自然全部被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