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荒少年(1 / 2)
说来很奇特,张宇所在的这一个部落是九黎部落中一个极小的分支,已经属于边缘化了。他所在的位置是最为接近九州之地的,但是却恪守规矩,始终不曾越界一步,没有一个人走出过祖地,不曾进入神州之地,依旧对九州之地抱有莫大的敌意,不愿意同他们去交流学习。反而是那些九黎部落中的精锐,嫡系,大部落,早已经将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规矩扫进垃圾桶里去了,不知道有多少人走出去求仙问道呢!
人类经过三皇五帝之治,仙魔之战,异族大战早已经大兴,气运之旺盛犹如黄河决堤一般,连绵不绝,滔滔不尽。再加上各路天才成成就神仙之境,人族之中传下道统,使得如今的人族不说是高手如云,但也在万族之中占据了极高的地位。
特别是各大宗门,在三皇五帝之时更是发展万族下低级人族,借助人皇之势成长也成我中等生灵,影响力非同凡响。如今的人族可谓是修仙之风鼎盛,武学之风弥漫,哪怕是所在的这等偏远地区都有所耳闻。
所以他当然要走出去啦!
幸好,他如今所在的这个部落极为的弱小,不敢走进十万大山深处,一直都是处于外围边缘地带。所以,走出去对他来说应该并不困难。
他身负人蛮族的杂血统,体力虽然比不上自家的蛮族族族人,但是若较之九州之地常人却又强大了不少。
这十万大山在九州之地还有一个名称,那就是北疆之地,多是毒蛇猛兽,瘴气横行,沼泽之地密布,加之这里灵气又稀少,煞气弥漫,所以甚少有人来此处。
倒也是安全的地方,外人不经常来这里,不过妖兽潮有事会发生,有一些石墙安全些。
不过曾经听族中的老人们提起过,在这一片连绵不绝的大山之中,曾经也生活着一群有神通神道强者,被称作为蛮巫族蛮神。他们能够呼风唤雨,捉星拿月,拥有着改天换地的本事,是他们先祖的蛮族之王母族。
村中至今还有这一个身穿铠甲,手提大斧三米雕像,一共八位,每一个都看上去面目狰狞,极为的强壮,有的是脚踏山河,夸骑蛮象,还有的是身北大山,手托两座大山,总之都是力大无比的,每年都会举行一场祭典来祭祀他们。
不过他们可没有想过进十万大山深处去找那一群所谓的母族,张宇心中清楚地知道,里面危险随处可见,每个蛮族都是骄傲的很,别说自己只是一个血脉薄弱的人族,就算是当年的蛮王之子都得不到他们的承认,自己若是去了也只是自取其辱。
还不如自己逍遥,在这个部落很是快活,没有人打扰,在这里修炼需要大量血肉,来补充自己能量。
就算自己想去,更何况自己还去不了!那里面的危险可是连部落最强的人都不敢踏入。
自己的身份是,族长二公子,虽然是杂血统,每人看的起自己,也是衣食无忧,就是功法低级。不过命运无常,自己运气用完了,只能去大山里了,在最外围生活了,哎!
这十万大山之中危险重重,越往里面走危险越多,就单单是那些障气就可以将自己毒死几万遍。他前身之时读过不少的网络小说,清楚地记得,蛮族的那一群家伙是只知道修炼肉身,依靠神通的莽夫,不明天时,不懂天数的肌肉汉,他可不想变得跟他们一样。
“哧!“
“嘶拉!“
“这个地方也太原始了,连最基本的铁石都不会用吗?“张宇口中咕哝道。他心中可是充满了不少怨气,这个大荒之中的路也太难走了,随随便便一棵草都可以长得比他还高,任何一棵树都让他汗颜,简直都快比得上一栋大楼了。更重要的是,他只穿着一块兽皮,里面什么内衣都没穿,实在是让他很不习惯,不少的草叶掠过他身体之时,总让他感觉到一阵的不舒服。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因为得罪了那个大公子被赶出来之后,什么东西都没有带,只有一把破破烂烂的石刀,就连破草劈滕都是难以为继,憋屈的他想要吐血。就这还是半路上捡到的石头磨成的,惹谁不好,非得和他抢女人。
照这样下去何时才能走出去呀?说不定自己,半路挂了
“沙沙!“
王子文每一步都走得很是艰难,这里的障碍物又多,而且许多的植物还特别的危险,他屡次反复搜索原主人的记忆,才能避开一次又一次的危险,否则的活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
“噗!“
路边一朵娇艳的鲜花突然啵的一声绽放开来,五彩斑斓,晶莹剔透的花瓣格外的美丽,每一朵都极为炫目,从中喷出一股五颜六色的气体,香气怡人。
在其身旁没有任何植物,这种植物很危险这是直觉,看着这这话有毒。
“走!“
王子文的身躯迅捷如同一只猿猴,迅速地跳到了一旁,险之又险的避开了这股气体。双手捂着自已的口鼻,生怕沾染上一点花粉香气,对它避之如蛇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