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律师函警告,两家粉丝联手抵制(1 / 2)
随着讨论热度的增加,围脖热搜又增加了几个新词条:
“姜辰官宣出演沈冬!”
“期待姜糖cp发糖!”
“电视剧相遇在最美的夏天”
“相遇在最美的夏天临时更换男配!”
“原定出演沈冬的演员刘艺峰被姜辰替换!”
“李云峰怎么了?”
姜辰看着热度不断增加的词条,心中颇为震撼——
就一条男配的官宣而已,居然引发出这么多条热搜,看来网友们真的好闲啊!
姜辰咋舌的时候,脑海中传来系统的声音。
“叮!检测到宿主完成系统发布的基础任务——协助新剧获得更高的话题度,系统奖励属性点5点,请查收!”
看着虚拟面板中接二连三的奖励,姜辰心中美滋滋!
《相遇在最美的夏天》这剧,可真是万里无一的好剧啊!
这不,还没正式开拍呢,就刷出这么多属性点了。
这剧,也旺我!
旺旺!
“叮咚叮咚”,围脖app提示音不停响起,姜辰再度打开围脖消息页面。
咦,刘艺峰工作室真的发声明了——
律师函
“致新狐围脖用户id‘不为金鱼’、‘我是鲤鱼’、‘红鲤鱼与绿鲤鱼与驴’,以上合称‘你方’:”
“长海市文英德美律师事务所,接受刘艺峰先生(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就你方捏造事实,诽谤刘艺峰先生名誉事宜,特此致函。”
“依照委托人提供的证据资料,你方于323年4月3日13时15分左右,在新狐围脖平台先后发布刘艺峰先生涉嫌违纪违法、‘夜店小炮王’等不实内容,虚构、捏造其违法历程。上述内容一经发布,即引发大量网络用户转发、评论,客观上使得部分网友对我委托人产生误解,严重损害了我委托人的名誉。”
“基于以上情况,本所受刘艺峰先生的委托,依照启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郑重告知,并要求你方:”
“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各平台删除上述捏造、诽谤之内容;”
“二、立即向刘艺峰先生公开赔礼道歉。”
“与此同时,本所已受委托处理有关侵权行为的证据固定、起诉追责等法律工作。”
“专此函告,请慎思并配合!”
“长海市文英德美律师事务所”
“323年4月3日”
艹,看来这一把刘艺峰工作室来真的了!
居然真的给几条鱼的围脖id用户发了律师函。
不过,又是“名誉侵权”的律师函啊!
明星们就喜欢有事没事搞这些花头,没意思!
此举不过是在给几个围脖用户施压而已,想要借此堵住吃瓜群众的嘴巴!
法律效力几何,有待观察!
但这几位涉及到的围脖用户应该要删博了吧!
虽然律师函不是法庭判决结果,但牵扯到民事纠纷,大部分网友应该也只是嘴炮一下,不想真的走到打官司那一步吧!
嗯?什么情况?
这三位围脖用户居然都转发了“刘艺峰工作室”的律师函围脖,并同时附文:
“句句属实,欢迎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