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罪民们(2 / 2)
说是三分之二,可在实际的收缴中,往往会要多收一些。
地要是种得少了,或者是没有种好,那就连自己都养不活。
种一季水稻,然后再种一季油菜,这样也能保证边军的食油。
油菜的收成更低,就是随手撒下种子,能生多少靠天意。
农忙的时候他们要在地里干活,农闲的时候,他们可没有几天休息的时间,得服徭役,修修路,挖挖水渠什么的。
反正官府能够找出足够多的活给他们干。
大多数都是光棍。
有的可能在老家有着妻儿,但是来了这里,一辈子都不得回乡,也可以说是光棍了。
还有一些妻儿跟着过来的,官府也不会阻拦,反而是乐见其成。
不过那终究只是少数,十户人家里,未必能找得到一户。
城里的良民,很多都是一个人成一户。
可是在城外并非如此。
那些单身汉,往往都是五六个人盖一间房子住在一起,算是一户人家。
几十户人家聚在一起,成为一个村落。
倒不是说这些人有什么不正常的爱好,而是经常有盗贼出没,官府又没有能力来保护他们,他们必须要住在一起,才能彼此保护。
不这样做的,往往都已经不在了。
他们这样的做法倒也方便了官府征粮,官府也希望他们都能拥有保护自己的能力。
毕竟也是重要的生产工具,官府舍不得他们无缘无故的没了。
柳青在那些村落逛了十几天时间,发现大多数罪民对于朝廷把他们迁移过来并没有多大的怨恨,这让他感觉挺诧异的。
听多了他们的聊天才明白,这些被迁移过来的大部分都是穷苦人家出身,有的走上犯罪的道路,就是单纯的为一口吃的。
还有的根本就没有犯罪,就是活不下去了去乞讨,然后被流放到这里来了。
但凡家里有着几亩地,轻易也不会犯法。
大多数都是一些无地可种的人,到了这个地方,每个人都能有大片的地来种,虽然三分之二都要上交给官府,可他们也还能落到一些,不能发家致富,但填饱肚子还是没问题的。
在柳青看来,这也就只满足了最基本的生存条件。
可是在这里大多数人看来,能够保证天天吃饱饭,那已经是很难得的幸福生活了,比他们被流放过来之前的生活要好得多。
而且上一任知县过来后,还给出了一个让他们心动的政策——在种好官府分配给他们的土地之余,他们可以自行恳荒,垦荒的土地种出来的粮食,前面三年官府只收三分之一,三年之后,官府也只收二分之一。
这个政策极大的刺激了他们种地的热情,让他们看到好日子在向自己招手。
——只要足够勤奋。
有的人甚至开始计算,多开多少的荒,用多长的时间,可以攒下一个娶媳妇的钱。
——他们有时候也会去县城买东西,知道那里的商户有做这种生意的,而且人家只认钱,不认罪民良民,给够钱,他们也能娶上媳妇儿。
未来有希望,就有动力。
这是官府提高他们这些生产工具的方法,让他们心甘情愿的燃烧自己的生命,给朝廷生产更多的粮食。
但他们却为此感恩戴德。
这让柳青极其的郁闷——明明是生活得很苦的一群人,被剥削成什么样子了,却还感恩戴德,觉得自己过得挺好的。
这让他发展信仰的难度都变大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