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7、既然是强奸案,为何不公开审理?(2 / 2)
一旦案件被移送到地检署,他就能看到案件定性的依据。
是真是假,也就自然而然的水落石出…
四月十二号,案件被移送到了地检署,李晨在得知后也是选择第一时间赶到地检署去了解案件。
而李晨也是万万没有想到,执法单位的依据竟然如此的单一:
被告人报警并有录音为证。
当事人张勇和女方家属带有诱导性的录音竟然成了审判张勇强奸案的重要依据。
在地检署阶段,李晨也和那位公诉的女检察员认真的交流了一番,却没有说服她。
在她的眼中,张勇就是一个强奸犯:
原告的指控、被告也是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且愿意承担主要责任。
这让李晨有点茫然。
在录音笔当中,张勇说的好像是对女方负责??
没办法…
你永远也不要尝试去说服一个秉公执法的检察员,因为从案件的角度来看,张勇也确确实实的承认了自己强奸对方的事实!
这让他想起了一个曾经看过电视的片段,名字叫做不完美的受害人。
里面描述所讲述的就有一个强奸的案子。
与张勇不同的是,那个受害者是与行凶者是雇佣关系,又或者是包养关系…
男主感觉女主长得不错,便各种送礼物加薪水,而女主呢也没有拒绝对方的一番“好意”。
也是在某一次后,那位“金主”老板和他养的家雀发生了关系。
这种现象在这个社会里也不算太反常。
毕竟他在穿越前也曾幻想自己有一天能够傍个富婆啥的求包养…
作为一名拥有正常思维的人,对方不断的向你表达爱意,又是送礼物又是加薪的,你难道看不出来对方的真正想法么?
而那位电视剧里的男主估计也没有想到,自己养的小家雀有反骨,转手就一手强奸将他送进牢房之中。
在案件当中,女方也说自己有明确的拒绝事由,一共三次:
第一次,印象中模糊记得拒绝了对方,说想要回家,是他老板强行把她抱入酒店。
而男方却说是女方要求把她抱起来。
第二次是她想找理由支开对方,理由是让男方先去洗澡。
第三次则是借着洗澡的理由在卫生间给前台打电话要红酒,想要趁着送红酒的功夫逃离酒店…
电视剧有点让他搞不懂,又看了一段后他的三观破碎。
让他万万没有想到,里面女警察选择继续关押男主的主要理由竟然是自己的直觉和对女性的认知。
就像这位检察员说的那样:
万一真的是强奸呢?
一个举报,一个所谓的引诱性录音笔…
对于这样的话,李晨也是开口问道:
万一不是强奸呢?
因为从对方的后续证明,这就是一个圈套,而对方当时报警的目的也不纯…
可惜的是,那位秉公办理的女检察员只相信自己手中的证据…
因为是舆论案件,又因为案件本身就不是太过复杂,案件也是很快被送到了审判院。
而在审判院阶段指控方竟然以个人隐私为由像审判院提出建议,希望能不公开审理自己的案子。
审判院将意见反馈给了被告人的家属,张勇的父亲又把电话打给了李晨,询问他不公开审理好还是公开审理好。
李晨在接到这个电话时整个人都是懵的。
啥玩意?
原告方希望不公开审理?
现在网络都在关心他们一家的清白,她们竟然要求不公开审理?
喝假酒了吧这是…
不完美的受害人,感觉前期有点懵,后面啥样没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