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6、会见当事人,是圈套还是强奸事实?(1 / 2)
“您不知道李律师,那个女的一家人都不是什么好人,二婚,之前就因为转移资产被男方起诉离婚。
我堂哥人也是老实,在才中了他们一家人的圈套。”
两人一上车,当事人的表弟就开始向李晨讲述女方的“光辉历史”
在他们一大家子的眼中,这就是一个圈套。
女方先是自愿和男方发生性关系,目的也是很明确。
一是要钱。
他们答应的定金还差了十万,他们想让自己这边立刻给。
二是要房子。
房子因为是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购买,不属于婚后财产,不加上女方的名字,离婚了就没有办法获得分割。
还没结婚就盘算着离婚的事了,其心可诛啊!
“如果女方做过财产转移的事情,那就可以结合你们说的事实组成一个新的案件,但关键的点还是在于你的表哥到底有没有强奸对方。”
听到对方又拿起女方的过往说事李晨也是直言自己的看法:“女方骗婚和你哥强奸她是两个不同的案件,不能混为一谈。
如果你哥真的违背了对方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也不可能因为对方是骗婚而一笔勾销。”
“是吧?”
张亮亮开着车十分赞同的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也跟我叔叔婶子说了,让他们找一个专业的律师来解决这件事,他们不信,总感觉自己是有理的一方,不想多花钱,非要找媒体在网上曝光。”
“你说找媒体曝光又有什么用呢,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只会让执法机关更加严肃的处理这个案件。
我之前还想找点朋友,现在也没办法了。
热点案件啊,人家根本就不愿意跟你多说话。”
李晨没有接过他的话继续往下说。
这是互联网时代的通病。
普通人在遇到问题时,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把自己的事情放在网上,希望通过这样的方法来得到自己眼中的公平的处理结果。
在网上找媒体介入又不花钱,而媒体呢也因为缺乏热点新闻很乐意效劳。
从表面上看,这是在互利互赢。
当事人想要通过网上获得自己的结果,而媒体通过报道不公平的事件获得流量。
可最后…
真正解决问题的又有几个??
网上的舆论不会持续太久,围观的群众不会在一件事情上待的太久。
而媒体在获取一大波流量之后,也有可能会继续的跟进自己之前报道的事件,但是热情肯定没有最开始的高。
最终的结果:
当事人又或者家属在这一方面上浪费了太多的宝贵时间。
就像是赌博一样。
一旦下注,在没有看到结果前都会幻想着自己会赢…
车又开了半个多小时,这才抵达当事人父母的家中。
有些事情,还是得问一下他们。
律师的真正用处是在地检署又或者是审判院。
只有在这两个阶段,武协部门顶多是沟通交流,没有办法获得当事人的犯罪证据。
李晨的想法和他们一家人不同,他认为武协机关掌握了一定的证据,这才把当事人关押等待程序。
正常的情况下,武协部门都是在37天之内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是关押还是无罪释放?
而当事人被关押了一百多天,说没有证据是绝对不可能的…
不过,证据到底是什么呢?
李晨也比较好奇。
一个被强奸的女性,在案发后的第四天选择报警,怎么可能还留有证据呢?
除非对方是个狠人,把自己伪装成了被强迫的受害者。
可要是这样的话,那为什么没有在网上看到女性家属的发生辩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