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监控视频中的重要问题!(1 / 2)
走出忏悔所,李晨的心情有些沉重。
从内心的深处来言,李晨还是有些相信张振宇的话,这就是老实人的反击。
因为从案件本身来讲,他没有必要去拿一个没有用的幌子来给自己打掩护。
你说被打了,又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被打的事实,那说这话还有什么用?
还是等着阅卷吧。
只有阅卷,看到所有人的口供,才能知道案件的具体情况。
从忏悔所返回酒店,李晨整理了自己的思路。
目前来看,需要在阅卷时看到的重点内容:
1、监控视频。
2、案件的大概描述及周围人的口供。
起诉方是怎么认定的,其他人又是怎么描述的。
下午两点半,李晨打车前往审判院。
两点五十,进入审判院大厅等候通知。
两点五十五分,听到有人叫他,李晨站起身来,跟随呼唤他的工作人员进入阅卷室进行阅卷。
“这个是我的工作证以及相关材料。”
进入接待室,李晨向对面的审判法官提交了自己的材料。
男法官接过材料看了一眼:“魔都来的?”
“是”
听到对方问起,李晨也是简要的进行回答。
看完李晨的材料,审判法官把东西还给他:“你可以进行阅卷了。”
“谢谢。”
李晨微微一笑,开始查看自己面前的相关起诉材料。
首先看的是地检署的资料,看一下他们起诉张振宇的罪名到底是什么。
打开看了一眼,李晨忍不住皱起眉头。
刑事附加民事起诉起诉书。
仔细阅读对方的内容,起诉的理由则是认为张振宇在防卫过程中明显超过了防卫的度。
在案件中,张振宇手持水果刀…
这个起诉理由,有点匪夷所思。
什么玩意?
难道别人感到被侵犯了就不能拿刀进行防卫?
还是说,正当防卫就是你打我一下我就得还伱一下?
你想要砍别人证明自己是正当防卫,首先得是别人砍到你。
真的…
有时候地检署的起诉理由都让人感到无语,他们只看到了主要问题。
死人了,人是你杀的,人家只是打你又没有拿武器,你去拿着武器,那你就是防卫过当的故意伤害,就得负责任,承担其应有的法律责任。
其实这么说呢,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毕竟只看结果,也确确实实这样。
就跟他之前辩护的酒吧案子一样,刘晓辉主动动手的行为就已经超过了防卫的限,因为人家压根就没有动手,你凭什么打人家?
这也就说明,地检署的起诉,压根不会换位思考,他们也不会管你是什么原因动的手,只知道起诉。
民事诉讼。
李晨看了一下具体的内容,差一点忍不住爆粗口。
好家伙。
你这个民事求情离谱了,要求的赔偿金额一大堆的加起来竟然高达五百万。
当然了,如果他们的孩子从技校出来当了大老总,月薪几十万甚至更高,这个要求还少了许多。
毕竟,人的未来皆有可能,只有活着才有希望是吧,也不能说人家是狮子大开口。
看完内容,李晨开始看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