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梦想(求推荐收藏)(2 / 2)
“如果钱赚够了呢?”
“钱怎么可能赚够,要很多很多”
“那如果你已经有很多钱了呢?”
“那就给兰儿买好看的衣服,再买一身首饰,然后、然后、然后再开一间店铺卖布,这样以后就不怕没衣服穿了,然后在赚钱,等小花长大让她练武,也成为小云你这样的武者”,兰儿是大山的老婆,凌云见过,不知道全名,小花是大山三岁的女儿,不,现在应该四岁了。
大山还在断断续续的说着,声音渐渐小了下去,不一会已经发出鼾声。
看着已经喝醉睡过去的大山,凌云不由感到一阵温馨,这也许就是这个世界普通人的生活和梦想吧。只要可以,都想要自己的孩子成为武者,就像当初柳老的父亲一样,倾尽一生的积蓄,把柳老送上了武道之路。
大山家的情况并不好,以前是靠打猎和做些短工为生,也是在打猎的时候误入大荒才被凌云的父亲所救,凌云第一次去大山家的时候,他的妻子穿的都是缝缝补补的衣服。所以大山的梦想第一个就是给他妻子换好的衣服。
其实凌云有时候觉得,普通人的生活其实也很好,可惜,他要走的路注定了与这样的生活不会有交集,也只是偶尔冒出的想法,比起平淡的生活,凌云更向往武道的巅峰。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凌云其实对这个陌生的世界有些抗拒,也有些迷茫。
除了睁开眼后遇到的第一个人大山,还有医馆里的几人外,凌云对其他人都有种淡淡的排斥感。
就像是一个过客。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听着大山的话,凌云才发现一直以来都是自己在抗拒,抗拒融入这个世界,害怕这是一场梦,梦醒了就回到自己所处的那片黑暗。
大山的话让凌云感觉到了真实,一个普通人的真实,而且,在这里还有自己追寻的灵气,还有比前世苦苦追寻而不可得的炼气更高的山峰。
这一刻,凌云内心充满斗志,前世灵气枯竭,自己只能达到普通人肉体的巅峰,这一世,灵气近在咫尺,传承在自己手中,自己什么都不缺。
这一世,自己也必定会站在这个世界的巅峰。
凌云不禁为之前的迷茫和害怕感到好笑,自己都已经死过一次了,还有什么可怕的。
迷茫,自己现在刚踏进武道,前方还有那么长的道路要走,甚至现在都看不到这条路的尽头,即使会有迷茫,也不应该是现在,而是等自己走到这条路的尽头时才是迷茫的时候。
就让自己看看,这条路的尽头是怎么样的风景。
一口喝掉碗中的酒,收回发散的思绪,再有斗志也不是现在的事,现在要做的是把大山送回去。
扶起已经不醒人事的大山,凌云向大山的家走去。
大山的妻子算得上是贤妻良母,把家里收拾的井井有条,比凌云那即使收整过后仍然杂乱不堪的小屋好多了。
大山的妻子打开门,看着被凌云扶着已经睡过去的大山,急忙招呼凌云进门,夜已经深了,凌云没有过多停留,在把大山扶进屋后就不顾大山妻子的挽留离开了。
回到小屋,把杂乱的院子收拾了下,凌云进屋倒在床上。没有了与之前那种格格不入的感觉,唯一不变的是对攀登武道巅峰的决心。
不,不是不变,而是比之前更加斗志高昂的决心。
一定,一定要看看武道巅峰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