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插标卖儿(2 / 2)
“拐带之事应该报官才是!”刘永铭说得有些义正言辞,这并非是有意讨好陆琳琅,而真就是他内心的表达。
陆琳琅掩口乐了一声,说:“父亲将那人请进了家里,言说去给他拿银子,后脚就报了官,让差人将那人拿了!”
“哦!”刘永铭放下心来,心道:“看来陆预还不是很糊涂。”
原本刘永铭是想问问被抓的那人现在何处。
但想了想,陆琳琅定然不会知道,真想知道就得去兵马司或刑部查十几年前的档案了。
即使有档案,想要再找到当初那个人求证玉佩与环儿的事情,几乎也是做不到的。
这样的拐卖案,在被害人没有缺胳膊少腿的情况下,也就是坐几年牢、扛几年苦役,便也就放了。
后面那人会去哪里可就不是府官能监视得到的了。
除非是罪犯自己供述卖的人多,或是团伙头领,才有可能判个流放。
流放就算是大赦回来,是要向当时官府报备住宅、行程的。
但照刚刚陆琳琅所言,那人应该是单人作案,不至于会被流放。
若是被害人缺胳膊少腿了,那就更不用问了。
那罪名叫“采生折割”,建国前这罪都是死刑。明清两朝列为不赦之罪,凌迟而死!
且不管犯人家属知不知情,也都是要有流放的连带刑罚的。
人既然都死了,自然也就不用问了。
陆琳琅又接着说:“人虽然抓住了,但环儿却因识不得家门,也无处可去!”
“她自己讲不出来么?”
“她倒是说了几个地方。但长安城里却没有她所言之所,听父亲说,环儿当时有商洛口音,但……但官府好像想早点结案,并没有派人有司细心去查。父亲倒是派人去找过,,但没有找着。”
刘永铭又问道:“那玉佩如何会在你的身上?”
“我父亲将玉佩收藏了,毕竟这块玉一看就不是凡品。”
刘永铭有一些诧异!
这东西是环儿的,那陆预怎么敢占为自有呢?
刘永铭连忙问道:“环儿她知道么?”
陆琳琅马上应道:“她知道的。原本父亲是要还给她,但环儿不想要回。一来是为了谢我父亲收留了她。二来,就算玉佩能说明她的身世,她觉得自己一个丫鬟平时也去不了什么地方,不如就给了父亲。父亲认识的人多,说不定哪一天遇到个识得的,将来也好知道身世。但……”
陆琳琅不好意思得将头低了一下,又说:“但父亲却从来都没有佩戴过。”
刘永铭呵呵笑道:“那是因为陆礼部为人清正!他怕别人说他强抢婢女之物,使自己口舌无辨,故而未敢示人。官场之上人言可谓呀!”
陆琳琅突然“呀!”了一声,而后问道:“你刚刚说那是前朝周室之物!如此说来你知道此物来历了?”
刘永铭道:“那一日与陆礼部及户部李侍郎在紫烟轩之中,听得李侍郎讲过此物来历!”
“却未曾听我父亲提起!”
刘永铭说:“还是不要提起的好,省得惹起什么是非来。想来陆礼部也是居于此考虑才没有提起。这玉佩……”
刘永铭说到此处,想起那陆预应该是想到了些什么。
“你,你拿着吧。我也不知道拿什么谢你。”
刘永铭来找陆琳琅还玉佩,其实只是想打听一下这玉佩的来历,且玉佩刘永铭留着还有用,自然也是想收回来的。
“即是小姐相赠,那小生便受之不恭了。”
刘永铭说着指了指脚边的琴盒,又道:“记得与小姐初见,是因此琴之故。小姐赠我香囊玉佩,我当以此物还礼,小姐亦是当收下才是。”
陆琳琅有些受这宠若惊,她脸色一红,说道:“此琴必是贵物,他人抚玩几日就得一袋银钱,我就只一香囊玉佩,不值得公子以此相赠。父亲虽教过我抚琴,却未精学,放在我身边亦是无用。”
刘永铭马上又道:“琴之所物,只付知音。知音者,非只合曲意,凡……凡一见如故,如百年注定之姻缘,千年求佛之修缘,万年轮回宿缘,即可为知音。”
陆琳琅听得刘永铭的话,红着脸又咬起了下嘴唇来。
刘永铭又道:“小生身无长物,只此一件重器。若是小姐不受,我……我只得将此琴便卖,换得半斤青黑红豆、一斤木瓜桃李,裹腹解苦。”
红豆出自王维《相思》一诗中。
木瓜桃李出自诗经《王风木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所以红豆桃李,皆是相思之物。
陆琳琅是陆预的女儿,诗经论语早就烂熟于心,当然知道刘永铭话中的意思。
陆琳琅细语道:“你休得胡说。我……不是我不肯收,只是……只是平白多出一把琴来,我、我如何跟父亲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