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酒肆(1 / 2)
近几日,一件怪事以光湖里为中心,如火如荼地传遍了平城县三乡十六里。
田间地头、檐下村口,冬日中本就闲来无事的平民百姓,无不倚着坑坑洼洼的土墙,或是坐在一棵乘凉用的合抱之木下,对光湖里的失窃大案议论纷纷。
一家坐落在平城县西南竹林中的酒肆也不例外,亦有讨论声频频传出。
角落,四个穿寻常褐衣的彪形大汉坐在草席上,围成一圈,人手捧着黑乎乎的陶碗,碗中还有些许浑浊发黄的粟米酒。
“尔等可曾听说了?”
其中一个棕帻束发,伸脖瞪眼,约莫三十来岁的男人将上半身前倾,先是小心翼翼地瞅了眼身后,对那些竖起耳朵企图偷听的人恶瞪一眼,待其他人都缩着脖子避而远之,方才转身轻声向朋友说道:“光湖里的失窃案非人为,实乃‘饿鬼’作祟。”(饿鬼记载于《日书·诘咎》
一件盗窃罪竟然牵扯到了鬼怪?
此言一出,坐在他身旁的三人顿时来了精神,碗里的酒仿佛都变得辛辣甜美,皆不由自主地呡了一口,吧唧两下嘴。
而与之毗邻而坐的江顾,也赶紧叫醒身旁昏昏欲睡的伯恢,悄悄指着四人,眨眨眼,示意有情报。
话说,他与伯恢在两天前就到了平城县。
依照先前所学,他们并未去县城搜寻,而是向路人打听附近哪家酒肆人最多,最后便来了此地。
正如叔车所说,酒肆是打探消息的绝佳场地。短短两天工夫,二人就把本地的八卦摸得七七八八,就连光湖里上任里监门偷看寡妇洗澡被判了完城旦的事,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通过调查,江顾敢断定,光湖里失窃一事,与公孙牛、杜喜脱不了干系。
昔日,二人协助他人贩卖女子赚了不少钱,在燧中天天过着吃肉喝酒的生活,如今一下子成了流浪罪犯,自然接受不了这种落差,偷鸡吃肉在所难免。
可惜的是,虽然摸清了二人的作案地点,但是无法确定其是否已经与人贩汇合。
能够常年拐卖,并且将“货物”贩卖到匈奴的人贩,绝对来自一个小型组织。
若公孙牛已与之汇合,其必人多势众,此时埋伏突袭就犹如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江顾出于安全考虑,不得已只能继续待在酒肆,打探更多的情报。
那四个八卦大汉亦不负众望,说出了其目前急需的消息。
“仲彘,此事汝从何处听来?”褐衣大汉沉声问道。
“尔等也知道,吾堂嫂的季弟,在啬夫手下做役卒。”仲彘挺直身子,志得意满,仿佛说的是他自己一般,“两天前的晚上,啬夫为了捉拿众人嘴中的盗贼,领着乡中的四个役卒去了光湖里…”
说到这,声音戛然而止。
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反而不急不慢地端起装酒的碗,轻轻吮吸呡了一口,活脱脱一副欠揍的模样。
这番举动可谓是急坏了众人。
刚才所有听到这个八卦的人,心头好像有上千只蚂蚁在爬,烦躁难耐。
倏尔,一个脾气暴躁的大汉忍不住了,一巴掌打落仲彘手中装酒的碗,喝了一声:
“休要卖关子!速速道来!”
“我的酒!”仲彘眉头一挑,沾满酒水的手在衣服上抹来抹去。
“等你讲完了,我请喝一壶!”
“这可是汝自己说的!”
仲彘得到好处,眼底掠过一丝喜色,甩甩手,直截了当道:
“两天前,啬夫命光湖里所有农户把自家的鸡做上记号,全部送到村口的里正家内,随后,便亲自领着四个役卒,五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埋伏在房顶,草堆之中,等待贼盗上钩。”
“不出其所料,大概鸡鸣(1时-3时过半的时候,有东西翻墙而入。”
在此处,仲彘没敢说是人,只能用东西代替。
“其一袭黑衣,无法目睹真容,进来之后直奔鸡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捉出两只正在熟睡的母鸡,随手丢到墙外,又趁机往怀里揣了几个鸡蛋。”
“然后呢?”有人追问。
“在其打算翻墙而出的时候,啬夫等人拿着棍棒、刀剑,一涌而出,奔向此物,欲就地擒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