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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的事情(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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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想不明白公司为什么会和主角要关照陈朵的费用,我一直懒得解释。

后来说的人多了,我很烦,就开一章单章解释一下。

这个讨要治疗费用的灵感来自于原著漫画2多章,廖忠试着让陈朵有一定限度的外出权限,和董事会里商谈的时候,毕游龙的发言。

在毕游龙的发言之中明确阐述了公司的开销实际上是来自于普通人的税收,也就是吃国家饭,而公司的目的实际上也根本不是维持国内异人的稳定,而是保持异人与普通人的界限。

且从公司运作的方式来看,公司明显是个人组织而非国家组织。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义务对当时还是蛊身圣童的陈朵出手相助吗?我认为是没有这个义务的。

对于一个无知无畏的“核武器”,最仁慈的方式是把她永远的囚禁在暗堡里,何况是花费不必要的物力和财力进行救助?

但没有这个义务,暗堡还是做了,为什么会做,明显就是廖忠的缘由,可以说是廖忠在其中斡旋争取来的财力。

既然没有义务,又花了这个金钱,公司又没有得到相应的利益,主角又要带走陈朵,公司凭什么不能向主角索要钱财?

至于药仙会的问题是公司的责任,公司应当负全责,所以陈朵的问题而引发的财力物力的消耗也应交由公司承担。

前面我认同,后面我不认同。公司有义务处理药仙会的影响,但没有义务也没有责任给予陈朵那种待遇。

要知道,为了解决陈朵的人性问题,公司连诸葛白等有名世家的子弟都请过来了,公司有什么义务做到这份上?

说白了,公司是有国家背景的个人组织,不是国家组织。

在没有义务而做了,而主角又要带走陈朵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向主角提出报销费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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