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长梦永生(二)(1 / 2)
在欧洲,大不列颠那位慈悲女王的荣光照耀在每一寸土地,所有国度的统治者都是祂的旁支血亲,永恒不散的灰雾庇护着祂的每一个子民,而侍奉皇室,以那位光荣、慈悲、拥有八条优雅触须的女王为信仰对象的灰雾教派,则是所有国度的国教,人们相信死后灰雾会带走他们的灵魂,送至群星的怀抱。
因此,在绝大部分地区,虽然灰雾教派并未对下葬的方式有过任何规定,但是丧葬都是以火葬的方式进行,因为这样灵魂才会随着烟雾升腾,土葬由于会将灵魂禁锢于地底,被视作对待罪人的一种下葬方式。
只不过凡事皆有例外,弗霍姆冷讷,这个远离纷扰的僻静小镇,一种古老的,已经隐没于历史的信仰仍然留下了它的一丝痕迹,这里的人大多都依照祖辈的习俗,实行着土葬。
如今,这种古老的传统却似乎带来了严重的后果,起初人们以为是遭遇了盗墓贼,或者有野狗刨开了一些刚下葬的浅墓,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事态愈发严重了起来。
先是那个有着酒糟鼻的守墓人,起先大家以为他又是和往常一样,抱着酒瓶子在某个地方睡大觉,直到一户人家扫墓的时候,闻见了一丝若有若无的血腥味,人们才从墓地后方的灌木丛里发现了他已经被啃食一空的尸体。
他的腹腔与大腿几乎被全部吃掉了,其他的部分也被啃食严重,左臂不知所踪,由于面部同样被某种有着尖锐牙齿的生物所啃食,人们是依靠衣服的碎片,以及那口烂牙才勉强确认出了他的身份。
这守墓人本就是一个流浪汉,没有家人,死相又过于惨烈,最终也没有人愿意为他的死深究下去,只是加强了夜间的巡逻。
但是事实证明,这种行为收效甚微,有一支巡逻队曾在夜晚经过墓地时,听见了诡异的嚎叫声,他们一开始以为是某些野生动物,但是当他们拿着棍棒冲过去时,才发现那声音来自墓穴。
那几个大着胆子挖开墓穴的年轻人遭遇了什么,当晚参与的人都不愿意提及,只是自那以后,由镇子上年轻人自发组织的巡逻队伍人数越来越少,更多的年轻人也听从父母的要求,待在家中。
再过了大约一周的时间,在所有居民的默许中实行宵禁的夜晚变得嚣闹起来,若有若无的人声,急促的哭泣声,以及天亮后,在街道上发现的,已经干涸的深褐色腐臭污渍,将镇民们的精神绷紧到了极致。
“这气味也太惨烈了,”徐风蹲在路旁,观察着那些污渍,“这就是书里说的墓地苔藓吗?”
“应该是了,食尸鬼会在觅食时弄得自己那层与肌肉同色的胶质皮肤上沾满这种苔藓,由于苔藓的颜色与气味都过于糟糕,很多目击者会误认为那是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
正如怪盗小姐所说,知识就是力量,两人通过一滩污渍就已经得知了本次任务中所要应对的神话生物是什么,不过从他们二人这种急于表现的情况来看,可能更多的是害怕再被拉回去看书。
实际上两人的学习能力并不差,甚至可以说属于头脑相当灵光的那一类,只是在阅读记载着神话生物以及世界深层之秘的书籍时,聪明并非是一件益事,过于活跃的思维会让他们在洞悉了这些知识的同时,也隐约察觉到了隐藏在这些知识之下的,难以言喻的惊惧之物。
尽管他们会在意识到这一点时,告诉自己这只不过是一个过于逼真的游戏,但是那初见时的惊鸿一瞥,仿佛看见潜伏于水下未知生物的巨大阴影一般的窒息感,仍如绞索绕颈。
未知迫使两人在那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然而知识带来的却是更多的未知,更多的绞索,他们的理性在阅读时被撕扯成了两半,一半在理解这些知识,为自己套上绞索,另一半在否定这些东西的真实性,以求一丝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