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听雨剑(1 / 2)
城市到处都是断壁残垣,人们却渐渐从悲伤中走出,迎接新的生活。
无论是开心难过,是幸福还是悲伤,总该要活下去,以良好的心态活着迎接希望,希望就会离自己越来越近。
虽然这听着像是一种阿q精神,有些可笑,可换一个角度想,当我们无力去对抗命运,被生活的泥淖折磨的死去活来的时候,为什么不以一种积极的情绪去面对这些灾难悲伤呢,这或许是自我麻痹,但这的确能给人带来心灵上的愉悦。
于是便出现了这么一个奇怪的现象,能力越大,越是痛苦,无数武者四处奔波,阻挡冥王的星核战士,或是杀戮机器对普通人进行屠戮,或是防止魔门,抑或是开了灵智的兽等威胁人的生命,还要调解普通民众的纠纷,安慰他们的情绪。
要知道,在这末日般的时代,普通人因为对这个社会改变不了什么,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情绪,有的人自然无力改变,只能接受,有的人却有种破罐子破摔的,干出伤害别人的事情来。
人在极端的状态下,总能做出极端的事情来。
但这些,和沈方平没有一块钱的关系,他本人就没有幸福感,自己都自顾不暇,哪里有那么多崇尚的理想去拯救世界呢?
哒哒哒~
沈方平和司丽雪两人骑着快马,在残喘的城市里穿行,对那些苦难已经习以为常。
四周潜藏着武者,他们是这座城市的最后壁垒,守护民众安危。
饿了。
吁~
沈方平勒紧缰绳,使得胯下的马儿停下来,随后翻身下马,走进一家饭店,马儿则是安静的在门口等着。
机车的时代已经过去,现在满大街的牛马作为代步工具,也有骡子什么的,普通人的生活节奏变得很慢,闲适,这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
两碗油泼拉条端上桌,饿坏了的两人立刻狼吞虎咽起来。
和人之间的交往太难了,沈方平学不会,他想要交很多的朋友,但自己似乎总有一种世外高人的感觉,太过于高冷,让人无法靠近,总是在靠近的时候就成朋友变为了师徒。
既然和人打交道太难,那沈方平暂且放弃了这个想法,转投别的目标,培养自己别的兴趣,这样活着才不会无聊痛苦,至少现在的他已经发现了一件让自己足够有兴趣的事情,骑马。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现在的他终于实现了,还是多少有些激动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这样的梦想也不是那么令人热血沸腾,他并不适合干这个。
本来,沈方平的目标是灭杀了高义伦来着,可现在才过去了两三天,他便觉得这个人也并不是非杀不可,一方面自己并不喜欢杀人,哪怕对方是个十恶不赦的恶徒,第二方面嘛,自己并非是嫉恶如仇,或者说是碰见坏人就正义感爆棚,一定要将对方打死那样的热血青年。
这就很矛盾了,但来都来了,总得做点什么,哪怕是看在钱的份儿上。
没错,来都来了。
这里是彭阳县,一个风景如画的地方,哪怕因为冥王部队的破坏让她变得有些残缺,但这样的残缺使得这个地方楚楚动人,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沈方平忍不住爱上这个地方了。
经过他四方打听之下,他似乎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这里有一处魔门分布,负责人很有可能就是高义伦。
向魔门这般在这个世界规则之下人人喊打的存在,一定不会光明正大的出现在市区,于是吃罢饭,两人重新骑上快马,往山间进发,只要魔门在这个地方,那一定会有蛛丝马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