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金马红毯秀(二)(1 / 2)
四点四十,何兰云终于出来了,她穿的是一件水仙白的连衣裙,款式既不拉风也不保守,比较适合她的地位。
“嗯,不错。”
rory站了起来,“休息一会儿,吃饭去,造型师你们把随身要补的妆,会用到的东西都装到我挎包里。”
吃完饭,大家都在养神,随着时间的推移,几个人都难免有点紧张,这种紧张,除非是获奖无数的影帝影后才会消除,就连秦墨,也难免七上八下。
“紧张什么?又不是我获奖。”他在心中自嘲道。
而李浩,何兰云,连他上一世的经历都没有,更是已经有点坐立不安。
“你说,我去了能不能看见华仔?看见谢停峰?还有郑秀雯?他们可是我的偶像啊。”何兰云用聊天来打发紧张感。
“他们都主力唱歌的吧?这么喜欢他们,你怎么不去唱歌?”秦墨笑道。
“唱歌没演戏好玩。”
三个人聊着聊着,紧张感还真去了一些,正好这时rory走了过来,告诉他们马上动身。
下了楼,车径直往孙中山纪念馆开区。
rory一直在给他们交代注意事项:“不要随便和人打招呼……水不能喝太多……内急都憋着……”等等,秦墨倒是早知道了,另外两人则是竖起耳朵听。
终于,到了孙中山纪念馆,还没下车,他们已经被眼前震撼到了。
铺天盖地的记者和狗仔队可谓无孔不入,此刻都聚集在了纪念馆外围,只有大报,大社的记者,才被允许进入纪念馆。
所以,红毯秀就成了所有报纸抢夺的头条!
一条百米长的红毯,宽四五米,从馆口铺了出来,两侧,是根本望不到尽头的影迷!无数的牌子,光棒,在不停挥舞,更有很多特制的助威道具。
“华仔!我爱你!”
“停峰最帅!”
“sami!你一定是影后!”
种种高喊,尖叫,此起彼伏,他们只能听见最近的声音,而远一点的,已经连成了一片声乐的海洋!
“迎宾曲”在反复播放,听得人耳朵都起了老茧,但是没有人关注,红毯,就像西行之路,而走在上面的明星,就是唐僧,周围,是热情高涨的“妖魔鬼怪。”
四周的高瓦数镁光灯,虽然天还没黑,已经把这里照耀地如同白昼。
而影迷的热情,已经连成了一片火热的海洋。
红毯旁边,是警察,甚至有防暴警察维持治安,他们手拉着手,站成一条线,不时有情绪激动地影迷尖叫着,甚至流着泪想跑向红毯,都被这些警察拦了下来。
“真夸张!”李浩和何兰云瞠目结舌地说。
“小子,少见多怪了吧?如果有机会走奥斯卡红毯秀,你才知道什么是夸张,他们那边影迷的狂热程度,亚洲恐怕只有rb才能堪比一二。”rory笑着说,连连对着前面一名指挥车辆停靠的工作人员点头。
秦墨看了看表,已经六点三十五。
而这些影迷,很多带着面包,肯德基这些,一大早就来了,只为抢到最近的位置,态度可谓疯狂。
“总有一天!我要亲自走上这条红毯秀!”他暗暗捏了捏拳头。
车停下了,刚下车,一名满头大汗的工作人员就跑了过来:“请问你们是?”
“bj,华夏娱乐影视公司。”rory拿出了一张名片递过去。
工作人员接过看了看,“请问有邀请函吗?”
rory再递出了邀请函。
工作人员这才笑了:“请走这边。”
这里是一道后门,没有走红毯秀资格的艺人,全部都得从这边进入。
纪念馆很大,里面已经做了全新的布置,几十面电视屏放置在不同的地方,下面足可容纳近千人,而里面,已经有一些人在谈笑风生了。
“天啊,是郭富成!郭富成啊!”何兰云的目光落到前排,差点就尖叫了起来,立刻拖着自己的裙子要冲上去。
“你干什么?!”
“拉住她!”rory和秦墨同时出手了。死死拉住何兰云的胳膊。
“认清楚地方!”
rory第一次严厉地开口了:“这不是美国!你想让他签名?合影?签在哪里?!背上?!”
“不仅如此,如果你上去,保准第二天狗仔队就会写到:为上位,女演员硬靠郭富成。你就算不考虑自己的名声,也要为何家考虑下!”秦墨也认真地说。
何兰云嘴巴一遍,差点哭了出来,半天才小声的说:“人家只是一时兴奋而已……”
“兴奋也得看清楚地方。他周围是谁?你仔细看看,黎鸣,钟楚宏。咱们这种身份过去不是自讨没趣吗?”秦墨小心地看了一眼四周,还好,狗仔队的镜头没有移过来。
虽然现在已经有上百名记者在大厅中,但镜头都对准了几位巨星,根本没人照顾他们。
“不过……他真矮……”何兰云让人哭笑不得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