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英雄(2 / 2)
在过往无数次的经历中,印第安人的孱弱是出了名的。他的老板弗里蒙特可以靠着几十杆枪,就活埋了黑脚人一个上千人口的大部族。
快枪手比尔觉得,自己若是胜得不麻利,那简直就是在侮辱自己,也是在侮辱自己的老板。
离复活节还有十天,如果能在五天内解决战斗的话,剩下的五天用来赶路,恰好可以在复活节那天赶回俄勒冈!
在抛弃掉五门山炮之后,比尔带着他的队伍迅速的渡过了黄石河。
弗里蒙特为他配置的行军参谋忧心忡忡地建议他,最好再等一等,如果没有炮兵的话,很难攻下白石城——
“哈哈!斯奈德,你想得太多了!如果咱们的对手是拿破仑,我当然会带上足够的炮兵,但是咱们的对手是印第安人,你还怕什么呢?”
斯奈德劝说到:“可是,那只斑鸠就在两周前,打败了基特-卡森先生那一只精锐部队啊!”
“精锐?咱们才是精锐!”比尔高声叫到。
他所招募的这一批雇佣兵,都是和他一样在荒原上晃荡的牛仔。
平素里动辄拔枪相向,自认上帝老大自己老二的家伙,闻声都纷纷大叫了起来。
“咱们专打精锐!”
“你去问问,精锐的脑袋是铁做的还是石头做的,硬不硬得过老子手中的铅子!”
伴随着这些人肆无忌惮的叫嚣,各种长长短短的枪支在他们的手上如穿花蝴蝶一般飞舞,那架势颇有某南亚大国的风范,一时之间竟还真的把谨慎的斯奈德给唬住了。
别的不说,就是那甩枪的架势,饶是斯奈德见多识广,依然大受震撼,他何尝见过这样的虎狼之师?
更何况,队伍的士气如此高昂,也绝对不是什么坏事。
“好吧,比尔先生,你是主帅,这里你说了算!”斯奈德悻悻地退下了。
……
在这个时代,北美的雇佣兵自有其根脚,绝非任人揉捏的软柿子。
美利坚联邦合众国的建立,在种种机缘巧合之下,各种五花八门的民兵队是出了大力气的。可是,联邦政府在成立之后,直接便将这些民兵组织给解散了,说得好听一点叫做“尊重州政府拥有独立的防卫权力”,说的不好听就是卸磨杀驴。
但是权力是个魔物,它天生就拥有集中的特性。联邦政府建立之后发现自己没枪杆子指挥不动人,于是在1824年,又将各个民兵组织给召集起来,统一收编为‘国民警卫队’!
一直到了193年,美国国会才正式授权美国政府组建一支属于联邦政府归美国政府直接管辖的部队,这才成为了美国军队的前身。
也就是说,在美国立国之后的一百多年时间里,其实联邦政府是没有军队的,全是一伙民兵组织和雇佣兵在保卫这个国家——北美独特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它不会拥有强大的敌人,欧洲太远,南美太弱,民兵和雇佣兵就足以保护这个国家了。
这就是比尔这一类人的心理优势所在!
没错,他们杀人放火,jy掳掠,买东西用假币,玩牌时出老千,皮肉生意不给钱,决斗的时候找人放冷枪……
可是他们也是联邦政府的保卫者和缔造者,是享有‘天赋人权plus’的好公民,是为了‘正义’和‘公平’而战的英雄战士。
他们手里有枪,所以他们掌握着法律和道德的解释权。
任何一支队伍,只要坚信自己做的事情是正义的,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是伟大的,那么就天然拥有了一层防御护盾。至于是为了元首还是为了天皇,自信就好。
所以,快枪手比尔匆忙招募起来的这一支队伍,看似匆忙成军,但却绝非乌合之众。
他们不但坚信自己必胜,而且坚信自己代表正义!
“杀光那里的印第安人!”
“我们是为了美利坚而战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