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大阅兵(1 / 2)
15、大阅兵
三天后,所有俘虏被拉到朔方城北门外教军场,马特修斯和帖哥被人请到了高高的点将台。
阅兵开始了。
首先是拉着西夷大炮的五十辆战车,经过改进的大炮底下安装了底座和铁质的轱辘,每车用四匹驮马拉拽,速度很快。
马特修斯心中难过,这可是自己用来攻城的利器啊,没想到还没见到城就被人缴获了,连自己都成了阶下囚。
大炮行驶过后在点将台前转了一圈停下,阅兵后还要试验新式火药的威力。
接下来是新建的恶魔军,这次恶魔军扩编成两万四千人,都是从朔方、建功和五城兵以及匈奴中选拔的,当先的是整整五千铁甲军。
这些黑黢黢的铁甲都是重新修补过的,头盔上竖起来一支红缨,显得威武不凡,要说颜值绝对拉开各国铁甲军几条街。
铁甲军的战马左侧挂着一面铁质盾牌,这是用水力重锤不断锻打的,轻薄坚固,右侧挂着一袋重标枪,手中一支长长的陌刀,比起那个徒有其名的萨里沙长矛更加实用,据说被陌刀劈到时真是人马俱碎,至于那些木杆的长矛不说也罢。
铁甲军没有装备弓箭,不过腰间还是挂着一柄戮胡短刀,原本就全身铁甲的士兵,即便是落到地上近战也丝毫不落下风,这戮胡短剑是有护手的,根本不用想着如何防护。
后面是身着皮甲的轻骑兵,走在前面的是匈奴轻骑,除了配备反曲弓外,每人都携带了十支重标枪和一支长矛,左侧马鞍上挂着一面大盾,腰间的剑看起来很是眼熟,这回轮到帖哥脸红了,这是西夏的利器——夏人剑。
再后面是轰隆隆的巨大四轮战车,连弩和弩炮居然都上好了弦,每车都配备了五人,一人赶车,两人操控射击,另外两人负责装填,每辆战车后还跟着一辆运输车,临时由另外一人驾驶。
接着是骑着驮马的战车兵,这些战车兵手持锤枪,背着反曲弓,驮马两侧也挂着十只重标枪。
不少俘虏都被震撼到了,即便是北汉军不偷袭,自己也是打不过的。
轮到各城的守卫部队了,雷大毛决定将这些守卫部队训练成攻击部队,现在几座大城安全得很,没必要浪费这些军力,雷大毛甚至想将女兵也训练起来,全民皆兵不是说说的,到了战时女兵知道怎么守城怎么运送物资就行,平时协助守城防范奸细,没问题的。
各城的守卫部队也都是战车兵,这些战车大多是恶魔军淘汰下来的,恶魔军已经换上了铁质的车轴,车下还有减震装置,雷大毛曾设想用驮马拉着战车飞奔,后来考虑半天还是决定暂缓。
草原上人家都是骑马打仗的,你这战车追不上战马,拐弯也不方便,难道去追那些牛羊?
等整整三万的城防兵列队完毕,大炮已经调试好了,亲兵挥动令旗示意开炮。
随着一声声巨响,西夷大炮发射,所有俘虏都感到这声音大了不少,马特修斯感受最深,边上一直在讲解的白英笑道:“这些是王爷改进了的火药,你再看看落弹点。”
说着递过来一支千里镜,马特修斯老脸又是一红,连这千里镜也是自己带来的。
郁闷中接过千里镜一看,顿时心里不踏实了。
只见落弹的地点已经用白灰画上了记号,一颗颗炮弹落下后并不是一个个石弹,而是炸开了花,飞溅老远,这要是在人群中炸开
马特修斯小心脏怦怦直跳,心里很不明白,怎么这西夷大炮到了恶魔军手里,威力变得如此之大?
白英微笑着接过千里镜道:“很快,咱们自己制作的千里镜也要造好了,到时每个千夫长都要配上一支,还有一个东西,要阅兵后去作坊里参观。”
阅兵完毕,各路大军陆续散去,白英带着马特修斯和帖哥来到一间作坊外,几个亲兵小心地搬来一个箱子,白英打开箱子取出一个黑乎乎的铁家伙道:“这叫手雷,是用火药做成的,待会我一扔,你们就低头躲在矮墙后面。”
说完白英试着挥动了几下,然后拉动一根细绳将滋滋冒烟的手雷丢到几个假人中间。
轰地一声后,硝烟四起,白英带着几人来到假人中查看,只见原本完好无损的假人,如今个个都有了破损,白英数了数,足有六个假人的头部和躯干受到了攻击。
马特修斯和帖哥看傻了,这东西威力居然这么大,比那西夷大炮都厉害。
白英可不会跟二人解释原理,只是告诉二人,很快恶魔军就将每人配备五枚这种手雷,还有一种叫地雷的加强版正在研制,威力比这手雷还要大十倍。
两人一听脸都绿了,更加感到自己的投靠是此生最英明的决定。
随后白英又带着两人四处走走,朔方城里一片繁忙景象,中午时分,几人在街上吃过午餐,来到一处正在兴建的联排建筑,白英说这里是慈善堂,凡是年迈没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可以申请入驻,再过去是学堂,接受十岁以下的孩子,无论胡汉都一样,慈善堂和学堂都是每天供应三餐,挨着学堂的是医馆,谁有个头疼脑热的都可以来看病,抓药很便宜,不过诊费还是要给的,依据坐诊大夫水平高低,诊费也是不同的。
帖哥吃惊问道:“这要花很多钱吧?”
白英骄傲地说道:“咱们不差这点钱,如今几座边城的作坊都开工了,不少妇人都能领到毛线来织毛衣毛裤,这些东西运到内地很赚钱,走,去前面看看,那铺子专门收毛衣。”
几人来到附近一家店铺,几个伙计正手忙脚乱地收毛活儿,这些毛活儿不再是以前丑陋的黄白色,而是被染成了各种颜色,黄红蓝绿紫都有,更有手巧的妇人在一件衣服上编出了花样,马特修斯心中一动,上前问接货的一个店小二:“这样一件毛衣多少钱收?这些妇人能赚多少?”
那店小二见是几位大官,忙垂手恭敬地答道:“这样一件毛衣收购价是八十文,刨去原料钱三十五文,一件能赚四十五文,若是能织出好看的花样来,价钱还要高出些。”
马特修斯转头向一位苍老的妇人道:“你这毛衣用时多少?”
那老妇小心地说道:“回大人,一共用了两天半。”
马特修斯心中还在计算着,白英在一旁道:“那是一天能赚十八文了,快赶上男人挣钱了,不错不错。”
那老妇骄傲地直起腰身道:“回大人,老妇人是在忙完家里的活计时抽空织的,做饭带孙子一点没耽搁,说起来比大老爷们赚的都多呢,老头子只会放羊,一天下来可没有老婆子赚得多。”
帖哥在一旁看了一会儿,忽然插言道:“你是汉人,你家那老头是胡人!”
听了这话那老妇神色黯然道:“哎,大人说的不错,老婆子是汉人,早年是被胡人抢去的,后来被老头子买去,还生了三个儿子两个闺女”
帖哥追问道:“那你不恨胡人?现在怎么还跟着胡人?”
那老妇沉默半晌道:“回不去了,如今这老头子对我还好,这家里里外外都听我的,再说老家也没人,几个孩子都是我生的,这里就是我的家。”
说完老妇微微行了一礼转身黯然离去。
几人看着远去的老妇,心里都不是滋味。
白英叹道:“但愿天下早日统一,再也不起纷争,百姓都能安居乐业和谐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