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阖家欢(谢赏ylf菲,二更)(1 / 2)
顾忆海一向为人挺自律的。
大概是在部队里养成的习惯……
他不大喜欢往年轻小姑娘身边靠。
所以……
救人归救人。
在得知人家安全了之后,他也没打算留个联系方式或者等着对方感谢,抬腿就打算走。
刚一拐过走廊口,出人意料的,竟然碰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黎燕妮依旧喜欢穿鲜艳的颜色……她今天穿了一件娇黄的大衣,腰间系着同质的腰带,配着红色的长靴,红围脖,大概是跑得急了,高跟鞋敲击地板的声音,听起来格外的刺耳。
她看到顾忆海,也马上停下了脚步,“你?你怎么在这儿?”
话音未落。
警察跟了上来,“你好,请问你是黎女士吗?”
“是!我外甥女怎么样了?”
“哦!她没有什么外伤,不过据医生讲她的心脏不好……现在仍处于昏迷中!”警察的视线在黎燕妮和顾忆海的脸上游走,“你们两个认识吗?那这可真巧了!黎女士,这两位就是救你外甥女的人!一个姓顾,一个姓洪!”
什么?
这世界真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茫茫人海中……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碰上谁。
黎燕妮立刻点头致谢,“顾先生,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你等一等,我去看一看娇娇的情况,回来再向你表示感谢!”
她大概是心里真着急。
也没来得及多说,匆匆忙忙的点了点头,直接绕过顾忆海和警察,像是一阵旋风似的奔着急诊室去了。
洪雷定定的瞧着她的背影,有那么一刻晃神,半天了,才清咳了一声,“艾玛,吓我一跳!冷眼一看,我还以为果儿来了呢!她除了比我妹年纪大点儿,哪哪都挺像。”
顾忆海淡淡的一笑,没说话。
继续往楼下走。
洪雷抓着她,“你不等一会儿啊,人家那个女的不是说,一会儿再跟你过来说话吗?”
“……”
洪雷见顾忆海没有停步的打算,只能亦步亦趋的跟上了,“哎,你怎么认识这女的?她是干嘛的?你给我讲讲?”
“没什么好讲的,好像她是个外国华侨!洪果儿借过她面包房的烤箱!”顾忆海不喜欢多说话,而且在他心里,还有更重要的事情没办完,也急着走,“别耽误时间了!我还有东西没买呢。”
快步的下楼。
出了医院。
直奔商场去了。
他也没犹豫。
进了商场的大门,直奔2楼的女装部就去了,站在柜台前,望着琳琅满目的羊毛衫……一时间有点儿拿不定主意了。
实话实说,他平时是一个决断很快的人,买东西更是速战速决……可这次要给媳妇儿买东西了,他竟然有些犹豫不决了,看什么都觉得不够好。
售货员是个4多岁的中年妇女,远远的,一见来了个大帅哥……心里不由的暗赞了一句:这小伙,真精神!
立刻迎了上来,“同志,你想买什么?我帮你挑一挑?”
“我想给我媳妇买件毛衫!要红色的!”
“哦!”售货员热情的接着问,“那你媳妇多高?胖瘦呢?”
顾忆海向着自己的肩头比了一下,“这么高!胖瘦吗?”
他脑海里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了媳妇儿玲珑有致的身形,心口猛的忽悠了一下,耳朵尖也红了,匆忙的说了一句,“不胖不瘦!”
就是正好!
售货员点头笑了笑,“那你看看这两件款式怎么样?一个是高领的,显得人脸白,脖子长!另一个是开衫,今年特别流行,还戴亮片呢!小姑娘都喜欢!这两个都是我们这儿卖的最好的,就是价钱有点儿贵。”
价钱贵?
顾忆海仿佛没听见这句话。
抬手摸了摸毛衫,又软又软……他干脆点了点头,“那开票吧,两个都要了!”
洪雷站在一边瞧着。
说实话……
也为妹妹感到开心:顾忆海虽然正处在创业阶段,挣的都是辛苦钱,可他给媳妇儿花钱不手软,是个知道疼媳妇儿的男人。
洪雷站在柜台前,也给母亲挑了一件棕色的毛衫,交了款……拎着毛衫出了商店,腰板不由自主的拔直了,这是他第1次给母亲花钱尽孝心,心里觉得特别骄傲。
*****
时间飞快。
转眼间到了198年的年底。
12月31号。
8年的最后一天。
辞旧迎新的时刻。
洪果儿为了回家过年,干脆把县里的小饭店关了三天。
今天一大早就回村了,除了带回鸡鸭鱼肉之外,又分别给三个哥哥买了件外套,给金凤香买了一套化妆品……
金凤香笑得前仰后合,“哎呀妈呀,我的老闺女,你这是要把你妈打扮成老妖精?我要是抹个红嘴唇出去,全村里不用看别人了!”
话虽然这么说,心里却是高兴的。
女人嘛!
化妆品不管用不用,就算摆在那看着,也觉得心里挺舒服。
这好像是一种情结:别人有的东西,我都有。
舒服!
金凤香随口问女儿,“大海又出车了?今晚回来过年吗?”
“不知道!”洪果儿实话实说,“他现在特别忙!我成天也看不着个人影!他的行踪?你得问我大哥!他们俩天天在一起!”
不错!
自从顾忆海买了大卡车,就没在家闲着过……东北冬天不做什么建筑活,建筑公司虽然不开张,他索性就用卡车拉煤,送货,雇了几个司机跑短途,肥水不流外人田嘛,当然就带着洪雷一起了。
金凤香有些心疼,“果儿,男人在外面不容易!大海起早贪黑的跑车,挣的都是辛苦钱,等他回来了,你对他好点儿!他是个知道感恩的人,你给他一分好!他能还你三分,这才是夫妻相处之道。那什么,你肚子还没有动静呢,你俩啥时候要孩子?”
啥就要孩子呀?
洪果儿没接这话茬儿。
兀自扬声喊着,“二哥,赶紧把我带来那只老母鸡杀了!”
洪风痛快的答应了一声,左手拎着菜刀,右手抓着两只鸡翅,大步就进了院子,把鸡头往台阶上一按,菜刀一挥……
金凤香在屋里看见了,连忙跑了出去,“哎哟,我的小祖宗啊,你倒是念叨几句呀!要不大过节的,屋里冲了血光之灾不吉利!”
快步走到儿子的身边,虔诚的闭着双眼,对着老母鸡头,小声的碎念着,“小鸡,小鸡,别见怪,你生来就是阎王爷的一盘菜!这是你的命,早点儿托生去吧!”
金凤香是跳大神的!
信这些神神叨叨的东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