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认输(1 / 2)
第167章 认输
文林带着人,在突厥人前面划出一道弧线,同时射出手里的弓箭。
大唐骑兵在距离突厥人百米的距离转圈,不停的用弓箭招呼。
突厥人当然不会呆呆的骑在马上不动,他们也拿起弓箭反击。
只是很可惜,他们是停在原地的,射出的箭支,很少有能够得到敌人的,反而是敌人,没一波箭雨,都能让他们感受到死神召唤,不断有人惨叫,不断有战马悲鸣。
大唐骑兵犹如推磨,绕着突厥人转圈,箭雨不停,突厥人惨叫连连。
“杀!”
“杀过去!”阿史那思摩怒吼着,他很清楚,继续等待,只能慢性死亡。
“杀!”阿史那社尔也在大吼,拿着一把骨朵,向着外面冲去。
骨朵这东西,是游牧民族最常见的武器之一,就是一根木头棍子,在棍子前头,钉几圈钉子,有些像狼牙棒,也有的是加一圈带钉的铁块。
别看这玩意简陋,杀伤力一点也不弱,只是没有刀槊那么好用,只能砸。
阿史那社尔用的是铁骨朵,木棍外面裹着一层铁皮,前头像铁锤。
只是他运气不怎么好,冲出去的时候,被尉迟恭看见了。
见阿史那社尔的装扮,就知道这是一条大鱼,挥动马槊就迎了过去。
突厥人习惯梳辫子,虽然不像脏辫一样满头都是,后脑还是有好几条,女人比较随意,男人在脑袋正中有一根大的,从前额开始,一直编下去,两侧也会把头发编起来。
想想也是,突厥人是马背上的民族,草原风又大,怎么可能像影视中那样,披头散发。真要披头散发,骑马狂奔,冲杀敌人的时候,被自己头发遮挡视线,因此死亡,那才是搞笑。
相比突厥人,物产丰富的中原,发饰就多种多样,而且有钱人会用丝带或者头饰来固定头发,发型看起来更加干净利落。
草原没有那么多铁,普通将领,都没有头盔,能带铁盔的人,必然是大将,或者部落首领。
盔甲的重要性非常大,所以朝廷管控非常严格,即便走私的商人,也只会拿武器去换马匹。
当然,盔甲不像武器那么好隐藏,走私难度大,这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杀!”文林收起铁胎弓,举刀大喊,就刚才那一阵,已经有十多个突厥人,死在他的箭下。
不少突厥人本身就在三角扎马丁的陷阱区域,冲的时候,再次损失了一些人,再加上外围被弓箭射倒的人马挡路,能够冲出来的突厥人参次不齐。
接近一万五千人,杀入突厥人之中,突厥人数已经不占优势,阵型又乱,一个冲锋,就倒下了大部分。
马槊是最适合马上使用的武器之一,能刺,能砍,长度又长,即便举着马槊冲刺,也可以穿透一两个敌人。
马槊穿刺之后,也不用费力气去拔出来,直接丢掉,抽出障刀就砍。
冷兵器有种特殊的魅力,能让人充满暴力的破坏欲,拿在手里,就想用力的挥砍。
习惯沙场搏杀,不少人还会沉迷于武器砍在肉体上的手感和声音。
一但动手,热血上头,浑身就像有用不完的力气。用科学的解释就是,肾上腺飙升。
小半个时辰之后,战场上一个马背上的突厥人都没有了。
“万胜!万胜!”不少人举着武器,放声嘶喊,尤其是那些备用军,第一次上战场,就痛快淋漓的厮杀了一场。
“收拾战场!我们要尽快撤离!”等他们发泄了心中的激情,文林大声喊道。
备用军还是战场菜鸟,他们虽然受过严格的训练,不过事到临头,反而不知道该做什么。
“兔崽子!快点把武器找回来,然后救治同伴,给战马喂水,要是冬天,必须第一时间给战马擦汗。”老人会宽容他们,笑骂着指导菜鸟。
对骑兵最大贡献的是战马,没有战马,战斗力就会损失大半,所以骑兵最珍惜自己的马匹,在冬天,无论是奔袭还是战斗之后,第一时间就是给战马擦汗,免得马匹病倒。
文林一刀划过,一名突厥人顿时捂着脖子倒下。
“没死的补一刀!”文林厉声呵斥道。
正在打扫战场的一名备用军,脸色一红,急忙大声喊道:“喏!”
战场之上,死了的敌人,才是功劳,不然很可能自己变成别人的功劳,这个教训,是老兵多次告诉新手的生存之道,很明显,刚才他们这些新手忘了,或者说激情冷却,心里有些不忍。
“嘿嘿!看看我抓到谁了?”尉迟恭得意洋洋的走了过来,他身后亲卫正押着一个穿铁甲的突厥人。
“久闻鄂国公擅长夺敌兵器,活捉敌将,果然名不虚传。”文林赞叹道,和尉迟恭在泾州这么多天,文林已经知道,尉迟恭被封鄂国公。
(因为杜伏威还活着,所以吴国公依旧是杜伏威。)
“嘿嘿!过奖了!过奖了!我看你也不差,现在打起来,某也未必打得过你。”尉迟恭有些得意的笑着说道。
确实还他得意,半个月之前,他生擒敌军将领阿史德乌没啜,这次又抓了阿史那社尔,可以说风头无俩。
“打不过,打不过!我可不是你的对手。”文林摇摇头说道。
如果是其他人,以自己的力气,文林自信能赢,即便打不过,也是两败俱伤,但是尉迟恭不一样,他力气不比自己小,而且技巧娴熟,久战之下,输的一定是自己。
文林不怕别人和自己拼命,最不喜欢就是和这种经验丰富,技巧娴熟的武将打,以前他就没有少在刘长恭手下吃苦头。
后来技巧练好了,刘长恭不和他打了,让他没有机会报仇,这让文林很是遗憾。
“我也抓到一个!”薛猛兴冲冲的提着一个人跑了过来。
“噗!”薛猛把手里的人丢在地上。
“咳咳!”地上的人连连咳嗽,吐出一口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