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筹备(2 / 2)
(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注:不违反公司法的所有条约都可约定。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设一名执行董事(小公司没董事会就相当于ceo、一名监事,任期三年,由股东任免。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定;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注:股东对于上述职权可另行约定
对前款所列事项执行董事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公司设经理一名(可有可无,看情况,就跟有董事长一样招ceo,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股东对于上述八项职权可另行约定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x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一公司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备案、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公告。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具体成员由股东决定产生。(水下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