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 《伍里安的踪迹 中》(2 / 2)
宗朝兴朝着声音乜斜过去,发现是一个面色黑红的壮汉,而且对于这人,他还难得地有些印象。因为之前伍里安藏名单的那匹马,就是一直由这个兵牵在宫门前的。
“你,叫什么名字,什么军职。”
宗朝兴来到高台边缘,用一根短鞭虚虚地指了指那壮汉问道。
“属下王四,做得朔州马军什长。”
宗朝兴不屑地哼了一声,他还以为这人能冒出头来,或许是队伍里前几号的人,兴许还知道些线索,如今看来,自己却是高看他了。
“好。来人,把这个王四带上来。”
王四听见宗朝兴的话,心中顿时就兴奋了,还以为宗朝兴嫌离得远,喊着费劲,这是要叫他上台讲话,连忙满脸堆笑地跟两个押着自己的左军说道:“快,二位弟兄,快把我带上去,将军要问话呢。”而离得近的那些朔州军也一个个都面露期待,用目光鼓励着、赞扬着替大伙出头的王四。
两个左军面无表情,一前一后地夹着王四登上高台,待走到宗朝兴面前时,只见宗朝兴又拿着拿根鞭子朝伍里安的方向指了指道:“带到那边去,跟那个姓马的面对面跪好。”
王四愣了一下,不免愣头愣脑地问了一句:“咋?将军咋不问我的话?”可宗朝兴根本也不理他,只是又扬了扬头,两个左军就听话地将王四按在了伍里安对面两步远的地方。
下面的人都有些发懵,大眼瞪小眼地互相看了看,然后又紧张地望向台上。宗朝兴站在伍里安与王四的中间,似乎在同时向二人发问。无奈声音很低,下面的人恨不得把耳朵立到最高,也听不清楚只言片语。他们只看到伍里安在摇头,王四则似乎是被惊吓到了似的,偌大个身子抖索成了一团。正在这时,忽地有人惊呼了一声:“要杀人!”
风在前些日子就转了向,湛蓝的天空深邃得惊人。王四的双眼朝上看着,那些匆匆掠过的云变来变去,像极了村里来戏班子时的热闹劲。他记得那时刚跟北方打完了仗,许多秦兵经由他们那里班师向西。百姓们都高兴坏了,虽然青壮死的死伤的伤,可光是妇孺老幼也凑出了上百人,拿着黄饼子和开凉水去犒军。王四大小身体就棒,因此跑在了最前面,将奶奶攒下的一小袋炒米硬塞在了一个秦国将军的鞍座下面。他还依稀记得那将军微微花白的胡子,记得他威严的眼神,记得自己激动得要命,跳着脚问是不是以后就不用打仗了,自己能不能参军保家卫国。
他记得那位将军严肃的脸上露出了笑意,似乎是被他这个胆大鲁莽的胖小子很感兴趣,似乎是联想起了自家子侄一般,一把就将王四扯上了马鞍子,虚指着远方说道:“小子,这大好的江山谁不惦记?所以这天下的仗永远也打不完,你明白吗?”
小王四抹了一把鼻涕,眼睛朝着将军的手指望出去,可目力所尽之处,只是他听说过却从来没去过的那个镇子的方向,他不明白为啥那个镇子要被人惦记,又是被谁惦记个没完呢?不过就在一瞬间后,他似乎想通了似的点了点头,倒不是他悟透了,而是想起奶奶说那个镇子上初一十五都有大集,但是从来不肯带他这个调皮鬼去。所以那些“惦记”的人里,应该也算上他一个。
将军瞧着怀里的小胖子眼神发直,也不知道心思飘到哪儿去了。而且此时马队再慢,也已经走出十几丈,因此就提着他的衣服领子,又轻轻地将王四丢下了马。王四这时才反应过来,紧跑了两步追上将军,比划着大声喊道:“俺长大了也要投军,要当你这样的大官!骑大马!打胜仗!一直打到那边去!”
将军被他逗得忍俊不禁,居高临下朗声说道:“好男儿就要投军,保家卫国!只不过你小子要瞧清了旗号,你可是个唐国人!”这些话同时也引来了周围许多兵士的哄笑,大伙打了胜仗,一路上又频频受到唐国百姓的夹道相送,即便再疲累,心情也是愉悦的。此时他们看着这个糊涂可爱的小胖子,一个个在路过时都忍不住摸摸王四的脑袋,掐一把他的胖脸蛋。
小王四挠着后脑勺,看着被簇拥走远的将军,脸上也憨憨地挂着笑。他确实是忘了,这些都是秦国的援兵,自己傻乎乎的居然还要投到人家那里去。直到被奶奶给提溜回去,他还在傻笑着说:“奶,方才俺弄错了,俺长大要当的是咱大唐的兵,当大将军,保护咱村子!”
成群结队的云被风赶在了一起,似乎堆积出了一座城镇的模样,王四对此感到很熟悉,那正是小时候心心念念的,可以赶大集的地方。可这种熟悉又极快地化作失落,因为未等他长大成人,朝廷就又颁布了平民内迁州城,军队沿边屯田的方略,而且据说这个方略还是一个跟他岁数差不多大的小侯爷提出来的。所以那座他打小就惦记着的大集自此便消失了,就如同昨日天上的云,似乎存在过,又寻不到了。
王四又想到了去世多年的奶奶,想到在老家带娃的婆娘,想到了因战乱不知埋骨何处的父兄,想到了入伍多年的颠沛流离,想到了当年那位不知姓名的秦国将军,想到了死去或是活着的那些战友,有的是同乡,有的是外地人……
云终于不飘了,白色的云还是白色的,蓝色的天却黯淡成了灰色。王四的回忆停止了,一双大眼无神地向上瞧着。他不会知道此刻的云再次散开了,那座有集市的洁白城镇化为乌有。或许他也知道,因为他如今也成了云。
“马千户,你还有一百七十四次机会,可以慢慢想,来得及。”
宗朝兴春风拂面地甩了甩刀尖上的血,一脚踹倒了王四僵直的无头尸体,朝着对面似乎呆若木鸡,已经被鲜血喷溅成了一个血人的伍里安说道。
“我……我不知道。”
似乎是料到了他会有如此反应,宗朝兴毫不在意,抬手叫人再带上来一个朔州兵,就跪在王四留下的那滩未凝固的血泊里。而这一个兵的年纪很小,还未等挨揍,双膝就早已软了,裤子也湿了,一时间浓郁的尿骚味混杂着血的腥臭,竟说不好哪一种更刺鼻。
“咚——”年轻士兵的脑袋在下一刻就落地了,他到死都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甚至当他的颧骨在木板上砸出声音时,两行惊惧的泪水还是温的。
“我……我不……”伍里安仍是那种呆滞的表情,连目光朝向的方向都没变过。
宗朝兴挥手打断了他的嗫嚅,只是叫手下一个接一个地往台上送人。三个、五个、十个,宗朝兴的刀一次次从不同角度挥落,一颗颗头颅以各种各样的表情,各种各样的力度、角度、完整度,接连不断地在高台上砸响,接着便由几个钱无咎的亲兵将尸首抬远,似乎是为了叫台下人看清似的,贴着高台的边缘整齐地码成垛子。
伍里安已经不用说话了,因为宗朝兴表现得很明显,根本也没有打算听他交代的意思,那双颊的潮红,那发亮的双眼,还有那已经合不拢的嘴里露出的森白笑容,分明都表现出他已经沉浸在一种忘我的状态下,此时此刻,他只是想杀人,只是想一次又一次地感受那种变态的杀戮快感中。伍里安藏在马同六的面皮下,只觉得自己的嘴角也要忍不住弯起来了,他太能体会到宗朝兴此时的心境了,他甚至产生了一个连自己都觉得好笑的念头——如果这个废物以后侥幸不死,自己一定要把他收到明月楼里重用,就替自己看天牢的大门,毕竟在这个世界上,能与自己“志趣相投”的人真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