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新生(1 / 2)
我离开酒馆后,立马找了个旅店住了下来,心中仍有些惊魂未定。
“现实真是奇幻啊。”我躺在床上,把玩着那枚金币。金币上有着精致的花纹,栩栩如生的人面像,还刻了四个不知道哪国的文字。
“普拉纳普拉纳”我喃喃道。
我只在书上看到过,普拉纳是圣米里斯国内最大的商业之城,依靠着奴隶人口的贩卖起家,现在成为了最大的娱乐之城,旅游之城。
据说最繁华的生意就是领主举办角斗士决赛。
每个参赛的人都至少要选择一名奴隶加入队伍,然后参赛的队伍进行三场角斗,最后胜利的队伍可以让领主帮忙实现一个愿望,比如成为贵族阶级,拥有一生用不完的财富,娶一个美若天仙的老婆等等。
甚至可以向领主本人发起挑战,胜利者将取代旧领主成为新的领主。这样的规则之下,吸引了无数人参加这三年一次的决赛,为普拉纳带来无数的财富和名声。
“真是一座娱乐至死的城市啊,不知道琉华是否还安全呢?”我望着天花板,叹了一口气。
第二天,我去邮局写了一封信寄给琉原,并将我存放的物品都拿了出来。
我清点了一下,一把父亲送给我的匕首,一枚琉原送的戒指,一套干净的衣服,还有五枚银币,二十枚铜币,一件灰色的长袍,一块d级冒险家挂牌,一枚古怪的金币,不能说是一贫如洗,只能说是贫困至极。
“啊,钱啊,我好想要钱啊,太穷了。”我仰天长叹道。
“唉,算了,先去吃中饭吧,肚子都快饿扁了。”我低垂着头,像是挨了一顿打后的小狗。
我来到一家比较热闹的餐馆,花了十枚铜币,点了一份大大的煎饼,一边吃,一边注意听周围的议论声。
“嗨,你听说了吗?附近有家小酒馆里死了人,老板头都被砍了下来,血喷得到处都是,而且杀人的刺客也死了,好像是中毒身亡的。”
“啊,真的吗?昨晚我一点动静都没听见,这也太吓人了吧。”
“哼哼,我有位亲戚担任那里的守卫,我第一时间就知道,据说那个刺客来头不小,杀了一位贵族的子女,脑袋可值钱了。”
“我那位亲戚因为及时发现了那个刺客的尸体,还被上面奖赏了五十枚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