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三十七杂胡(1 / 2)
“回去吧,博尔忽。”木华黎沉声道,“这样的梦稍微做一下就好了,如果沉溺于其中,只会消磨自己的心志。”
“如果双手拿不起弯刀,就没办法斩下敌人的首级;如果两臂拉不开长弓,就没办法射穿敌人的心脏。”
“认真磨炼自己的本事,用在战场上,才是达到心中目标唯一的方式。”
“受教了。”有些受不了木华黎总是突如其来的教训的博尔忽只好用这句话将前者搪塞了回去,“木华黎,我的安达,我期待那一天。等我成为草原上的大汗,而你成为朝思暮想的中原皇帝,我们联手,将我们的名声传播到天下的每一处地方……”
木华黎笑了笑,草原人就是如此,总是时不时地说出一些雄心壮志的话,或是用来勉励自己,或是用来在他人面前树立自己的形象。
实话说,这样的方式在表达方式较为开放、性格相对豪爽的草原地界是能够得到别人崇敬和敬佩的。
但在中原地区,这样的话偶尔说说可以,若是时常挂在嘴边,那便要被看成是个脑子不太好使的人了。
君不见,在理学占据了国家思想统治地位的南唐,以及受到一定程度辐射的后周,多数人表达自我的方式都是较为含蓄的。倘若是大大咧咧,将自己想要出将入相,富甲一方的理想每日在他人面前谈起,就差写到脸上的话……
对不起,除了像个大傻子,其他的也没有别的评价了。
木华黎招呼了博尔忽,两人将还未死去的汉军士兵补杀后,纵马而去,只留下了一地的尸体,在跟旁人讲述着此处曾经发生过的激烈战斗。
在同一片夕阳余晖的照耀下的另一处,同样在发生着一场汉人与胡人之间的搏杀。
“呼喝!”
“啾啾——”
战士的嘶吼与战马的嘶鸣混杂着响起,双方的士兵刚一见面,对对方的敌意一下子就升到了最高,手中的箭矢和刀枪也都不要命似的朝对方身上招呼过去。
正在交战的这伙人相比于其他地方同样在搏斗的双方斥候来说,稍微有些不同。
金军方面,此处的斥候多为杂胡军出身的士兵。所谓杂胡,即混杂的胡族,也就是前文说过的金军当中用来消耗敌军的低等兵种。
但用于消耗的杂胡军,多为步战士兵,其作战能力低下,战术意识淡薄,因此在战场上只能用来与敌军进行数量上的消磨。
而充任斥候军的杂胡诸部,更多的是骑战精锐。就像此时身处在另外一个大洲的黑种人天生带来的长跑优势,刻在杂胡身上的是关于骑战的种族天赋。
骑马与砍杀,是所有的杂胡军,尤其是来自北方地区的草原胡族士兵,从生下来就被部落当中的长辈教会的本领。
因此,在这场以骑兵斥候为主角的搏杀当中,杂胡相对于汉人来说更加具有竞争力。
不过,与这支人数稍多的杂胡斥候进行拼杀的,是来自后周左路军派出来的斥候首脑,也就是翊麾校尉柴迁亲自带领的汉军士兵。
虽然对于对面汉人身份并不知晓,但从亲卫的配置和身上衣甲装扮的不同,金军这边还是看出了些许端倪。
“被汉人士兵围绕着的那个周人!”
混战之中,某个胡人士兵冲着自己的同伴发出了一声高喊。
胡语嘛,或许大部分士兵是听不懂的,但对于常年待在北地作战的将官来说,却是必须要学会的一种方言。
于是乎,当听到杂胡军中冒出来这句的时候,一直在柴迁附近游离的吴宪忽觉不妥,赶忙冲柴迁低声喝道:“校尉,胡人要对付你……”
“那便来吧!”
柴迁在前几日刚组建完毕的亲卫的守护下,挥刀将一名企图找空子突进保护圈的胡人士兵斩落马下,溅上了些许鲜血的年轻脸庞在晚霞的照映下有些骇人。
吴宪见状,心中一惊,立马反应过来柴迁出来前曾跟他和高源说过的那几句话。
“上了战阵,刀枪无眼,能否活下来都得凭借自己的本事。”
“既然有了亲卫,那你们便无需再多保护我,只管奋力杀敌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