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奥托改革 (一)(1 / 2)
第206章奥托改革(一)
如今的奥托,身为瑞士公爵和米兰大公,按照头衔来说,应该可以控制瑞士公国和米兰大公国。
但事实上嘛,由于大公头衔的特殊性和职能设置,奥托这位米兰大公,对于米兰大公国的影响力还是相当有限的。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奥托在米兰大公国中,没有领地的缘故。
这就有点类似于三国初期的一位其他州的郡守,遥领一州州牧,虽在名义上是一周最高长官,但却由于本身基本盘在州外,周内各郡听不听话,那就不好说了。
不过,比东汉末年外州郡守领州牧情况更好的是,现今的神圣罗马帝国可不是三国时期的东汉朝廷,中央政府还是有足够的声望和对于地方的压制力。
这也让奥托这位在米兰没有领地的米兰大公,在米兰大公国起码不至于出现贵族们面子都不给的情况。
再加上奥托的右相和意大利军区将军的身份,奥托完全可以慢慢渗透控制米兰大公国。
但这一切,都需要时间的帮助,急不得。
所以,奥托现在的重点,都放在了自己的基本盘,也就哈布斯堡家族和阿拉霍尔夫家族的领地上。
本来阿拉霍尔夫家族的事情,奥托是懒得管的,但他两个侄儿的年纪实在太小,旁支也没啥力量,奥托也只能将其当做附属的领地,一并管辖了。
反正以奥托现在的身份,之后把阿拉霍尔夫家族的领地并入瑞士公国,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已经确认和那位萨克森大公作为敌手了,公然挖对方的墙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只是在面上还没完全撕破脸的情况下,这种事情不宜宣布罢了。
将阿拉霍尔夫家族变成哈布斯堡家族的封臣,也是应有之意。没有哈布斯堡家族的照应和支持,阿拉霍尔夫家族别看有几块伯爵领,但在如今的帝国中还是不够看,连大贵族的门槛都摸不到。
两个家族的领地,重中之重,无疑就是瑞士公国了。
其他的领地,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暂时不适合大规模的开发和建设,而瑞士公国依托哈布斯堡家族建设多年的阿勒曼尼亚作为基本盘,凭借着领地相连,未来也将长期是哈布斯堡家族的核心领地。
既然是建立一个子孙后代收益的制度,奥托第一步,就是建立一个稳固的行政体制。
郡县制已经在瑞士公国境内开始初步推行了,在获得新的领地后,如今的瑞士公国,按照原来的三个公国和伯爵领的基础上,设立了三个郡,十六个县。
但是,这样的行政规划,无疑是不太妥当的。
三个郡的实力对比,有着严重的区别。
在整合了所有的领地后,奥托将行政区划进行了更改。
新设立阿尔萨斯郡(侯国),下辖科尔马、布雷斯高、松德高、多勒、巴塞尔五县,郡府设立在巴塞尔。
将阿勒曼尼亚郡改名为瑞士郡,下辖阿尔高、伯尔尼、纳沙泰尔、苏黎世、格里松四县,郡守则是阿尔高县。
新设立乌尔姆郡,下辖乌尔姆、格林宁根、和阿尔卑湖三县的同时,监管安斯巴赫侯国。其中乌尔姆、格林宁根两个伯爵领,由于哈布斯堡家族并未完全控制,实际上有分散的施瓦本地区男爵领填充其中。
也因此,郡首府的位置,暂时放在了阿尔卑湖,日后掌控了乌尔姆后,将搬迁到乌尔姆。
萨伏伊郡更改统辖范围,下辖布雷斯、日内瓦、萨伏伊和奥斯塔四个县,郡守府设置在日内瓦。
皮埃蒙特郡,新增一个县,总计下辖卡纳韦塞、库内奥、都灵、诺瓦拉和蒙费拉托五县,首府放在了库内奥。
虽说下辖都灵县,但由于都灵地区一半以上的土地属于皇帝直辖,故而皮埃蒙特郡实际上控制的范围就也是4.5个县。
新设立卡林西亚郡,下辖克拉尼、莱巴赫、加茨卡和凯尔索四县,郡治则放在了加茨卡。
其中克拉尼地区,哈布斯堡家族只控制了大半,还有不少还在意大利国王阿努尔夫的控制之下。
至于凯尔索,原本是属于克罗地亚王国的地盘,但由于克罗地亚王国没有了海军,再加上和哈布斯堡家族关系密切,最终奥托以高价购买到了凯尔索。
凯尔索实际上,就是加茨卡对面的一大片岛屿,军事价值远远高于经济价值。
在萨克森地区的阿拉霍尔夫家族领地,则新设立了明斯特郡,下辖奥斯纳布吕克、明登和泰克伦堡三县,郡治放在了奥斯纳布吕克。
明斯特郡中的明登和泰克伦堡两地,原本在埃尔的统治下,已经控制了大半,但随着之后埃尔的死亡,如今控制的土地已经不足三分之一了。
至于另外的飞地,则还有两个县,分别是亚眠和林茨两县。
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林茨。
林茨地区,原本哈布斯堡家族只控制了一个男爵领,但随着这些年不断通过小型战争和土地交易的方式,竟意外控制了大半个林茨伯爵领,让林茨有了设县的基础。
这块领地,作为哈布斯堡家族未来经营奥地利地区的桥头堡和插入巴伐利亚公国的钉子,一直以来都很受奥托的重视。
奥托不仅将自家人安排到了林茨去做伯爵,并且还在林茨地区修建了大量的军事设施,甚至在林茨地区还放了近千人的军事力量。
虽说其中只有几百是常备军,其他的都是雇佣兵填充,但以此前瑞士公国的常备兵数量,已经能体现奥托对于林茨的重视了。
在郡县制的基础上,自然也有着相关的官员制度。
奥托可没那么大的本事,自己设立一个全新的制度,他的大多数行政设置,其实都是抄袭的东方历史。
比如在地方的郡县制度上,奥托抄袭的就是秦汉的制度。
郡,设郡守、郡尉、郡使。
郡守,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掌全郡政务,受枢密院节制。
郡尉(也称郡将,郡军事总管),为一郡最高军事长官,受国防院节制。
郡使,则掌管一地司法和监察工作,还负责教育事务,受教育院和枢密院双重管辖。
县上大体官员分配也和郡上差不多,不同的是,郡治有一到两名不等的副手,县上则没有。
在中央上,奥托本来想照搬什么三省六部制的,但是想想这对于官员的需求实在是太高了,奥托手上没那么多官员,于是便简化的设立了几个机构。
其中,负责行政的,乃是此前奥托设立的枢密院。
枢密院负责公国大大小小所有的行政事务,分为行政、司法、经济、人事四大部,最高权力机构为书记处,最高领导为书记处第一书记员。
其中人事部不受书记处领导,直属于公爵管辖。